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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10/09
  •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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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江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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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

当前我县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秋收冬种农事、林事野外用火频繁,加之“国庆”期间人员流动增加,森林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县、乡、村三级林长要深入林长责任区开展巡林防火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全力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火责任。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好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对防火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出现连续晴天或森林火险等级达4级及以上时,县级林长必须提高对责任乡镇(街道)森林防火督查频率,乡、村两级林长每天要在责任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林;县应急、县林业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形成从上到下的防火责任链条。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火意识。要充分运用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要做到重点路段、路口见森林防火提示牌,村寨显要位置要有防火通告和宣传标语,切实营造森林防火氛围。积极采取鸣锣喊寨、广播喇叭、入户宣传、召开院坝会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让群众听得进去、触动心灵,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意识。

三、加强工作部署,严格火源管控。乡镇(街道)要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掌握护林员在岗情况,及时完善护林员聘任及网格化管理,明确护林员区域责任包保制,做好护林员业务培训。合理设置林区进山路口卡点,安排护林员巡山护林和卡点值守,严格野外用火审批,严禁大面积审批用火,严禁高温天气审批用火,严禁野外违规用火。要加强对田间地块稻草、秸秆等可燃物的排查,对需要用火的区域地块进行造册登记,务必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四、加强隐患排查,抓好问题整改。要加大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民族村寨、铁路沿线、公路沿线、高压输电线路沿线等重点区域、重要林区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森林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预警监测,做好应急准备。要通过视频监控、高山瞭望、网格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火情,严格执行高火险时段应急、公安、消防、林业、气象等部门联合值守,坚持 24 小时值班值守,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乡镇(街道)要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补充、补齐急需的防火物资,对现有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防火物资储备足、调得出、用得上,靠前部署扑火力量,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六、加强督导问责,确保责任落实。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森林火灾、卫星热点频发多发的乡镇(街道)进行提示、通报、约谈、督办,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森林火情、火灾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此令。


侯美彪

                                                 榕江县总林长:

徐  勃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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