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积极推进符合我县实际的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各级林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切实保障林农权益,全力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聚焦改革目标,协调统筹推进
要加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全面推进改革。各级林长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改革,开展常态化巡林督查,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各级党政主导、各级林长主抓、林长办统筹、各任务单位服务的工作格局。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二、解决遗留问题,加快数据整合
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林业局要密切配合做好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底图,妥善解决集体林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完善林权登记原始数据的坐标转换纠偏、数据转换、数据信息补充、质量检查、入库、汇交等工作,确保在今年底完成60%以上,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不断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有效对接,实现林权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三、深化改革创新,实施采伐试点
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林木采伐管理创新试点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我县林木采伐管理与审批服务,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服务。县林业局和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开展林木采伐管理试点工作,要以放活林地经营权、保障林木所有权为基础,以林木采伐分区分类管理为原则,综合提升我县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力争探索出高水平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同时,要加强试点经验的总结提炼,形成一套适合我县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经验,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榕江实践经验。
四、坚持生态保护,发展林业产业
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相统一,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壮大林业产业,推动我县林业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县林业局要积极培育林业支柱产业,推进“国储林+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打造榕江县大田湾林下“百药园”示范种植基地,扶持林下种植业不断发展壮大,打造可及可感可看的榕江林下经济观摩示范点。各乡镇(街道)要在充分考虑气候条件、资源基础和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强化林下、林间、林缘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林木生物质利用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积极申报一批符合实际的林业产业项目。
五、强化考核评价,推动改革落地
县林业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组织开展县级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打通堵点卡点改出成效。要结合省、州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范围,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此令。
侯美彪
榕江县总林长:
徐 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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