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行使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港政、航政、公路路政等方面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以及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负责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制止、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交通运输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四)负责本辖区涉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非参公事业单位。
根据榕编办发〔2019〕5号文件,将榕江县地方海事处、榕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榕江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执法职责,以及与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整合,组建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榕江县交通运输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装备股、安全监督股、案件处理中心、运政中队、路政中队、水运中队8个内设机构。
三、预算单位构成
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预算单位1个,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34名(从原榕江县地方海事处划转5名,从原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划转14名,从原榕江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划转15名)。均为管理人员,其中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队长3名(正股级),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8名(正股级)。大队实有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10人、临聘人员20人。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586.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6.78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86.78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 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86.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86.7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 万元。本年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6.3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61万元、占收入预算的5.04%,公路运输管理支出484.27万元、占收入预算的82.53%,住房公积金支出35.60万元、占收入预算的6.07%。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40.83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晋级晋档、晋升薪级、调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预算增加,聘用执法协勤人员工资社保预算减少,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586.7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6.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86.7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6.3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61万元、占收入预算的5.04%,公路运输管理支出484.27万元、占收入预算的82.53%,住房公积金支出35.60万元、占收入预算的6.07%。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586.7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0.83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晋级晋档、晋升薪级、调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预算增加,聘用执法协勤人员工资社保预算减少,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3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差异较大,主要是公开口径较2023年发生重大变化,一是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省级资金调整为2024年的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省级资金和中央资金);二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2024年起,“因公出国(境)费”取数只取3021202-其他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不再包含3021201-科研项目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8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1.53 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 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51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5.50万元,公用经费21.28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113.87万元、津贴补贴28.95万元、奖金37.37万元、绩效工资98.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3万元、住房公积金35.6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98万元、退休费25.10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6.05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60万元、邮电费0.67万元、差旅费2.40万元、维修(护)费0.40、培训费0.40、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2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1个,主要是:项目名称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补助经费5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71.42%;主要用于购买执法车辆、购买执法装备及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金额70万元,涉及项目有3个。分别是项目名称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补助经费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71.42%;项目名称二、治超工作经费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4.29%;项目名称三、安全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4.29%。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含部门整体绩效1个和项目支出绩效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86.7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21.28 万元,其中:办公费6.05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60万元、邮电费0.67万元、差旅费2.40万元、维修(护)费0.40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2万元 。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减少5.3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24年总体压缩预算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93.8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928.32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 台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20 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电脑等。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运输管理(12项):指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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