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知识产权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加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按权限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按权限依法负责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行为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按规定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经营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做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县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规定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地方标准,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组织实施技术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监督管理认证机构和认证、认可的技术机构。
(16)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注册工作,依法开展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18)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执行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相关工作。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药品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和执法监督管理股、产品商品和标准计量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派出机构9个:古州镇分局、忠诚镇分局、寨蒿镇分局、朗洞镇分局、乐里镇分局、平永镇分局、平江乡分局、八开镇分局、定威水族乡分局。
事业单位4个:榕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挂靠单位1个:榕江县消费者协会。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254.0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603.81万元,增长22.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榕江县粒粒香米米业有限公司奖励金、减免房租补贴、援企稳岗补贴、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目经费增加。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0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1.37万元,占98.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39.2万元,占1.87%。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5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62万元,占36.83%;项目支出1,990.5万元,占63.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196.2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97.6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榕江县粒粒香米米业有限公司奖励金、减免房租补贴、援企稳岗补贴、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目经费增加。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4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9.51万元,增长58.0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041.56万元,占45.0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46万元,占3.48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6.81万元,占 2.89%; 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1049.5万元,占45.37 %;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4.88万元,占3.24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074万元,支出决算为2313.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15.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晋级、晋档薪级工资等支出、今年付榕江县粒粒香米米业有限公司奖励金、忠诚分局办公楼 维修费、减免房租补贴、援企稳岗补贴、其他抗疫相关支出以及用上年结转资金付2017年-2019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793.55万元,支出决算为933.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车辆预算调整以及增加晋级、晋档薪级工资、抚恤金等支出。
(2)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本年预算调整。
(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当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发生该项专项业务经费。
(4)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12药品事务(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5)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15质量安全监管(项)。当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发生该项专项业务经费。
(6)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16食品安全监(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本年预算调整。
(7)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本年预算调整以及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8)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77.55万元,支出决算为70.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1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位离退休(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本年预算调整。
(1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残疾人事业(款)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当年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1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本年预算调整。
(1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78.17万元,支出决算为63.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1.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14)215资源堪探信息等支出(类)05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5)215资源堪探信息等支出(类)0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99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6)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66.74 万元,支出决算为74.88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4.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98.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1万元,支出决算为42.08万元,完成预算的67.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公务接待费及车辆维修费来不及付款。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08万元,比上年减少53.94万元,下降56.17%,减少原因是:因为去年购置食品快速检验车一辆分两个年度付款,2019年度支付70%,未付部分2020年度才进行支付。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5.22%,比上年减少54.02万元,下降57.41%,减少原因是:因为去年购置食品快速检验车一辆分两个年度付款,2019年度支付70%,未付部分2020年度才进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2.0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4.78%,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4.15%,增加原因是:支付因县财政资金紧张导致2019年以来不及支付的部分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6.2万元,支出决算40.07万元,完成预算的7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1.6万元,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辆所发生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支出等及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食品快检车部分费用。2020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5.9万元,支出决算2.01万元,完成预算的34.07%。具体是:主要是用于接待省州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到县局指导业务工作及各县、乡镇部门到本局开展工作交流等产生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方面。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1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省州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到县局指导业务工作及各县、乡镇部门到本局开展工作交流等产生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方面。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10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800万元,本年支出8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2抗疫相关支出(款)01减免房租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10.64万元,主要是用于:补贴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租。
(2)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2抗疫相关支出(款)04援企稳岗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405.16万元,主要是用于:补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成本。
(3)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2抗疫相关支出(款)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84.2万元,主要是用于:补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用电、用水、用气、网络等公共服务性费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68万元,比2019年增加17.47万元,增长21.51%,主要原因是:增加6人劳务派遣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3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8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自评不够科学,自评方法不够成熟;主要原因是:绩效自评业务有待加强,自评制度有待完善。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单位(盖章):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A) |
追加预算数(B) |
全年执行数(C) |
执行率(C/A+B) |
|||||||
资金总额(万元) |
800 |
800 |
100% |
|||||||||
财政拨款 |
800 |
800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本级安排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资金于2020年12月31日前拨付完成 |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截止2020年12月8日完成拨付,拨付市场主体460户。其中项目减免房租补贴经费(房屋租金补助)拟补助市场主体13户,补助金额10.6435万元;援企稳岗补贴经费(用工成本补助)拟补助市场主体84户,补助金额405.1556万元;其他抗疫相关支出经费(公共服务性成本费用补助)拟补助市场主体363户,补助金额384.2009万元。 | |||||||||||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100% |
100% |
2 |
2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100% |
100%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100% |
100% |
2 |
2 |
||||||||
资金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 |
100% |
100% |
2 |
2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
100% |
2 |
2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100% |
100%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100% |
100% |
3 |
3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
100% |
2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100% |
3 |
3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100% |
100% |
3 |
2 |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100% |
100% |
4 |
4 |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减免房租补贴经费(户) |
14 |
13 |
5 |
5 |
||||||
援企稳岗补贴经费(户) |
61 |
84 |
5 |
5 |
||||||||
其他抗疫相关支出经费(户) |
341 |
363 |
5 |
5 |
||||||||
质量 |
补助审核率 |
100% |
100% |
6 |
5 |
|||||||
推进执行率 |
100% |
100% |
6 |
5 |
||||||||
时效 |
项目执行期间(月) |
4 |
4 |
6 |
6 |
|||||||
成本 |
项目成本(万元) |
800 |
800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无 |
无 |
无 |
||||||||
社会效益 |
维护市场稳定 |
95% |
95% |
10 |
7 |
|||||||
生态效益 |
无 |
无 |
无 |
|||||||||
可持续影响 |
推进社会经济发展 |
100% |
100% |
10 |
7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5 |
4 |
||||||
承担单位满意度 |
95% |
95% |
5 |
4 |
||||||||
总分 |
100 |
89 |
||||||||||
绩效结论 |
完成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发放 |
项目二:兑现榕江县粒粒香米米业有限公司奖励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8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自评不够科学,自评方法不够成熟;主要原因是:绩效自评业务有待加强,自评制度有待完善。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单位(盖章):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兑现榕江县粒粒香米米业有限公司奖励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A) |
追加预算数(B) |
全年执行数(C) |
执行率(C/A+B) | |||
资金总额(万元) |
30 |
30 |
100% | |||||
财政拨款 |
30 |
30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本级安排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提高我县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
1.给予获得奖励的企业兑现奖励,奖励落实到位。 | |||||||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100% |
100% |
2 |
2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100% |
100%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100% |
100% |
2 |
2 |
||||
资金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 |
100% |
100% |
2 |
2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
100% |
2 |
2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100% |
100%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100% |
100% |
3 |
3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
100% |
2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100% |
3 |
3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100% |
100% |
3 |
2 |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100% |
100% |
4 |
4 |
||||
产出指标 |
数量 |
贵州省名牌产品 |
1 |
1 |
5 |
5 |
||
贵州省著名商标 |
1 |
1 |
5 |
5 |
||||
质量 |
完成度 |
100% |
100% |
5 |
5 |
|||
申报度 |
100% |
100% |
6 |
5 |
||||
时效 |
项目执行期间(年) |
1 |
1 |
7 |
7 |
|||
成本 |
项目成本(万元) |
30 |
30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无 |
无 |
无 |
||||
社会效益 |
加大经济社会认知度 |
95% |
95% |
15 |
9 |
|||
生态效益 |
无 |
无 |
无 |
|||||
可持续影响 |
推动整体工程进度 |
100% |
100% |
10 |
7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企业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承担单位满意度 |
95% |
95% |
5 |
4 |
||||
总分 |
100 |
88 |
||||||
绩效结论 |
兑现项目到企业 |
项目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84分。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自评不够科学,自评方法不够成熟;主要原因是:绩效自评业务有待加强,自评制度有待完善。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单位(盖章):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A) |
追加预算数(B) |
全年执行数(C) |
执行率(C/A+B) |
|||||
资金总额(万元) |
3 |
3 |
100% |
|||||||
财政拨款 |
3 |
3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本级安排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按照县市场监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共分为9个检查组,每天在全县各乡镇市场进行疫情防控检查。 | |||||||||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100% |
100% |
2 |
2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100% |
100%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100% |
100% |
2 |
2 |
||||||
资金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 |
100% |
100% |
2 |
2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
100% |
2 |
2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100% |
100%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100% |
100% |
3 |
3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
100% |
2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100% |
3 |
3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100% |
100% |
3 |
2 |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100% |
100% |
4 |
3 |
||||||
产出指标 |
数量 |
检查户数 |
86576 |
86576 |
7 |
7 |
||||
质量 |
执法完成率 |
100% |
100% |
7 |
7 |
|||||
市场监管率 |
100% |
100% |
7 |
5 |
||||||
时效 |
项目执行期间(年) |
1 |
1 |
7 |
7 |
|||||
成本 |
项目成本(万元) |
3 |
3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无 |
无 |
无 |
||||||
社会效益 |
市场监管转化率 |
95% |
95% |
15 |
9 |
|||||
生态效益 |
无 |
无 |
无 |
|||||||
可持续影响 |
市场经济秩序改善 |
100% |
100% |
10 |
6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5 |
4 |
||||
承担单位满意度 |
95% |
95% |
5 |
4 |
||||||
总分 |
100 |
84 |
||||||||
绩效结论 |
项目完成 |
(3)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指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监督管理专项(04):指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监管执法(05):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消费者权益保护(06):指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支出 。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价格监督检查(07):指反映价格监督检查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认证认可监督管理(10):指反映认证认可业务活动的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标准化管理(11):指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药品事务(12):指反映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医疗器械事务(13):指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化妆品事务(14):指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5):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
(三十一)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9):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十二)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同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三)资源堪探信息等支出(215)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05)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10):指反映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支出。
(三十四)资源堪探信息等支出(2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8)中小企业发展专项(05):指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8)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三十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4)抗疫相关支出(02)减免房租补贴(01):指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为承租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房东给予补贴。
(三十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4)抗疫相关支出(02)援企稳岗补贴(04):指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相关支出。
(三十九)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4)抗疫相关支出(02)其他抗疫相关支出(99):指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