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榕江县民政局概况............................................................................................................................1
(一)主要职能.......................................................................................................................................1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
二、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三、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榕江县民政局单位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榕江县民政局单位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榕江县民政局单位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榕江县民政局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榕江县民政局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榕江县民政局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榕江县民政局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附表2).............................................................................................12
四、名词解释..........................................................................................................................................13
一、榕江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完善全县社 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低收入家 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3、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 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申 报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县级行政区域界线 管理工作,承办县内乡际间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 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 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 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 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 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 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 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及推进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榕江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局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决算。具体包括:局本级、县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服务中心、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流浪乞讨救助站、县社会福利院、县儿童福利院、县殡葬管理所、县慈善总会服务中心。
二、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3,860.6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657.49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的原因是2020年困难群众支出比上年增加以及殡仪馆基础建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85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622.48万元,占98.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 万元,占0%;其他收入231.81万元,占1.18%。
(三)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9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2万元,占2.16%;项目支出21,326.25万元,占97.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23,399.9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745.29万元,增长19.06%。主要原因是之一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性拨款多5269.5万元。
(五)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2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1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11万元,增长0.63%。主要原因之一是:困难群众救助人数的动态调整导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浮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3.41万元,占99.59%;卫生健康支出35.49万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27.94万元,占0.1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909.8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6.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23.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是县级预算,中央、省、州的拨款数不在年初预算数中。2020年共计一般公共预算性收入拨款14099.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189.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26.81万元,因为支出决算数据中包括有上年结转资金、本级拨款收入、上级拨款收入,造成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多13816.92万元,增长723.44%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02 款)行政运行支出(01项),年初预算为321.82万元,支出决算为38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预算数是按照2019年9月的数据为基数预算2020年的数据,2020年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重新按新的基数计算来缴纳,2020年有工资晋升变动补发工资等原因造成。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02 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07 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 支出决算为3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在支付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工作经费时主要资金来 源是上年结转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02 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08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的支出主要来源是上年结转资金和上级拨付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02 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 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48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主要来源是上年结转资金和上级拨付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年初预算为31.95万元,支出决算为26.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不用再支付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其他优抚支出(99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1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在支付其他优抚资金时主要是中央、省级资金以及2019 年结转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社会福利(10 款)儿童福利(01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付儿童福利资金时主要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以及2019年结转资金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社会福利(10 款)老年福利(02项),年初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34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付老年福利资金时用到上级拨付资金和年结转资金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数包括有当年省级和州级拨付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项),年初预算为25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在支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时是用上级资金以及2019年结转资金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2项),年初预算为1003.63万元,支出决算为98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在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时主要用中央及省级资金以及2019年结转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临时救助支出(01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 44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在支付临时救助资金时主要用中央及省级资金以及 2019年结转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02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7%。决算数小于与预算数的原因是当年流浪乞讨人数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 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在支出特困供养资金时主要用中央及省级资金以及2019年结转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生活救助(25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02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其他社会救济资金的支出重要使用2019年结转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该笔资金是殡仪馆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发改资金支付造成。
(11)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用于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的疫情防控资金,资金来源于国资划拨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年初预算为29.33万元,支出决算为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预 算数是按 2019年9月的工资册为基数计算,而在2020年退休 人员增加,退休后不用缴纳医疗保险。
(1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年初预算数为24.9万元,决算支出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大造成。
(六)榕江县民政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公用经费3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
(七)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63.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单位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有派车单才能出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少7.17万元,减少45.96%;二是接待主要在食堂接待为主,节约了成本开支,决算数比预算数少1.53万元,减少18.65%。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1万元,比上年增加5.9万元,增长39.07%,增加原因是: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去帮扶村走访次数较上年增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55.82%,比上年增加1.63万元,增长23.98%,增加原因是: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下帮扶村走访帮扶户次数较上年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6.6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44.17%,比上年增加4.26万元,增长176.76%,增加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量大检查和迎检较上年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榕江县民政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榕江县民政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6万元,支出决算8.43万元,完成预算的54.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4.68 万元、车辆的维修费1.95万元、车辆的保险费 1.8万元等。等。2020年,榕江县民政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8.2万元,支出决算6.67万元,完成预算的81.34%。具体是:主要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来督导督查业务接待以及19个乡镇民政分管领导以及业务人员来对接工作的接待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67万元,主要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来督导督查业务接待以及19个乡镇民政分管领导以及业务人员来对接工作的接待等。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55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523万元,本年支出5850.1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229类)地方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项)支出数为4300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及公墓建设等。
其他支出(229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款)用于 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金的支出(02 项)财政拨款支出357.13 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幸福院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以及农村社区建设等。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234类)抗疫相关支出(02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05项)财政拨款支出52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分散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4类)抗疫相关支出(02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99项)财政拨款支出673万元,主要是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分散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是用于: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榕江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9万元,比2019年减少4.76万元,减低13.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不超标接待、不违规接待。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榕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榕江县民政局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用于上省州出差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324.3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困难群众补助资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自评得分为91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困难群体覆盖 面较广,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之年,单位没有到覆盖到每个乡镇实地进行资金的监督。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实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实务(款)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实务(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 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实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实务支出(项):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 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 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 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 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 抚支出(项):指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 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 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生活和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 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 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 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的救助。
(三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 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 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用于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和疫情防控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财政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金。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三十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殡仪馆建设和公墓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 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主要是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分散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支出。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