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惠民政策太有温度啦!我申请的‘商转公贷款’业务真正实现了从‘贷’到‘转’的无缝衔接!”
“办理流程不仅高效便捷,还不用自己垫资,转化的贷款金额45万元,为我节省5万元左右的利息,节省下来的利息更是减轻了我不少生活压力。”
榕江县缴存职工的杨某在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办理完成后开心地表示。
5月9日,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榕江县管理部办理的首笔无需自行筹集“过桥”资金的“商转公”贷款成功落地。
“商转公”直转业务,是指职工商业贷款的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只要符合相关贷款条件即可直接申请转换,无需再为过桥资金发愁,通过新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房产第二顺位抵押权人,直接利用公积金贷款资金结清原商贷,结清商贷后解除原商贷抵押登记,保留公积金贷款抵押,实现商业贷款向公积金贷款的转换。
下一步,榕江县管理部将深刻践行“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理念,持续做好缴存人的“勤务员”,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模式,将商转公直转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举措,积极宣传政策,精准对接需求,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