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发改复〔2018〕655号
关于同意榕江县二中学生篮球场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的批复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准榕江二中学生篮球场项目立项建设的函》(榕教科函﹝2018﹞2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办学条件,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推广黔东南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十有”标准的通知》(黔教计发〔2013〕461号)文件及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同意立项建设榕江县二中学生篮球场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榕江县二中学生篮球场项目工程,面积为600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统筹教育经费解决。
四、积极做好本项目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据此开展下步工作。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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