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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07/12
  •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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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江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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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两汪乡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批复等3个批复

01:

榕府函〔2024〕121号

 关于两汪乡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两汪乡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请示》(榕自然资呈〔2024〕251号)收悉,受州人民政府委托行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两汪乡的集体农用地0.0491公顷(林地0.049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两汪乡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49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0491公顷。

二、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2024年7月9日

01两汪乡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情况表.xls


02:

榕府函〔2024〕123号

关于寨蒿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寨蒿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请示》(榕自然资呈〔2024〕252号)收悉,受州人民政府委托行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寨蒿镇的集体农用地0.0207公顷(耕地0.0093公顷<水田0.009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连同建设用地0.0041公顷,共计0.0248公顷作为寨蒿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所需农用地转用指标从榕江县2008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黔东南府函〔2008〕218号)批复的指标中核减。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24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0207公顷。

二、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2024年7月9日

02寨蒿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情况表.xls


03:

榕府函〔2024〕122号

关于栽麻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栽麻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请示》(榕自然资呈〔2024〕253号)收悉,受州人民政府委托行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栽麻镇的集体农用地0.011369公顷(耕地0.011369公顷<旱地0.01136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栽麻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所需农用地转用指标从榕江县2008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黔东南府函〔2008〕218号)批复的指标中核减。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11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0114公顷。

二、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2024年7月9日

03栽麻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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