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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榕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榕江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4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县创建省级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有序推进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进一步完 善健康教育促进体系,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根据《国家慢性病综 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 号)、 《贵州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黔卫 计办发〔2017〕22 号)、《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关于大力 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 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中西医并重, 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 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全县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创建目标

( 一)总体目标。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 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榕江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 整体提升榕江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 亡。到 2024 年底,将榕江创建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全县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 二)具体目标。

1. 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 制,加大政策保障,统筹各方资源,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 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 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 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

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 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 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 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 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 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 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全民参与。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 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三、工作内容

贵州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考核评价内容共有八个   方面,总分值 300 分。分别为政策发展、环境支持、“三减三健” 专项行动、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

( 一)政策发展。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与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慢性病 防控职责。成立榕江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专班 和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联络员。建立沟通制度。每年召开 1 次以上工作专班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榕江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 定《榕江县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规划》。(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 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 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相关单位要制定《体检制度》《工间操制度》《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控制烟草制度》《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方案》等体现榕江县慢 性病防控的多种公共卫生政策。(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建立工作督导制度。每年组织开展 2 次以上联合督导, 每次督导至少由 5 个部门参与,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 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基本机制运行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经 费预算执行率达 100%。(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 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县卫生健康局列出年度目标任务、完 成时限、问责制度。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每年县卫 生健康局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抽查 5 个部门的执行情况,检查是否 落实目标管理任务。(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 二)环境支持。

1.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  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  总数的 30%及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酒店) 每类不少于 5 个;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 5%或达到 40%以上, 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酒店每年增加 2 个或每类达到 10 个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 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增 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 3 个。(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 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社区建设 15 分钟健身圈,覆盖率大于 100%,居民健 身设备完好率 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 2 平方米。(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 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 开放比例达 100%。有条件的单位要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 放体育场地,开放比例不低于 30%。(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 游局,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3)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开展工间健身活 动单位覆盖率不低于 80% 。每年机关、事业单位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健身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 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 1 小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不低于 50%。(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

(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少于 40%。(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出台相关控制、严禁烟草广告的文件;室内公共场所、 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全部张贴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全县 范围无烟草广告。(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 100%。(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对本单位医务人员的简短戒烟 服务培训不低于 80%。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开 展戒烟门诊/咨询服务,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4)保障 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 20%并逐年下降,5 年降低 1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三) “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专项宣传。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开展全民营养周、 中国减盐 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 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 项宣传。(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年至少开展 6 次健康方 式日常宣传,宣传内容覆盖“ 三减三健”各个方面。(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各成员单位)

2.开展 “ 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1)推广使用健康 “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 康腰围尺),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以上, 即分别达到 10.5 克和 41 克以下,5 年内下降 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辖区内儿童窝沟封 闭服务覆盖率不低于 60%,12 岁儿童患龋率低于 25%。将骨密 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 50 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 1 名健康生活方式 指导员负责指导开展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医院 活动。每年至少开展 2 项特色现场活动。(牵头单位:县卫生健 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专业公 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慢性病综合防 控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 价机制;县疾控中心、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县疾控中心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 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 2 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2)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每年组织承担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 2 次。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

(3)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 2 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 疗机构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辖区慢性病防控工 作。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治)培训不 少于 2 次,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 2 次。(牵头 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 由县卫生健康局提供宣传内容,县融媒体中心每月开

展不少于 2 次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可围绕健康素养66 条、健康四大基石(即:合理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 心理平衡)等。(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每年至少开展 6 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包括肿 瘤防治宣传周(4 月 15  日—21  日)、世界无烟日(5 月 31  日)、 全国高血压日(10 月 8 日)、世界脑卒中日(10 月 29 日)、联 合国糖尿病日(11 月 14  日)、世界慢阻肺日(11 月第三周)等。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成员

单位)

(3)开展幼儿园、 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每学期以 班级为单位,开展课程不少于 6 学时。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 康教育课覆盖率达 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 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 内容。寄宿制中小学校或 600 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 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 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 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 70%。配备 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 80%。(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 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 70%,健康素养水平 达到 25%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1)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确保 5 个群众性健身团体配有 体育指导员、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健康指导员来源于社区居民, 健康指导员由县疾控中心组织培训,体育指导由县文体广电旅游 局组织培训。(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2)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 担、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开展相关活动的社区覆盖率达到 50% 。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加强癌症、心 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期发现与管理。加强对学生、老年人 等重点人群健康指导,定期组织其参加健康体检。学生健康体检 率、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均不低于 90% ;每 2 年至少 进行 1 次体检,确保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 50 人的企业的覆盖率达到 5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县教育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35 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血压率 100% 。 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等重大疾  病筛查、早期诊断和管理。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  大便隐血检测等 4 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 卫生服务中心不低于 70%。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  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达 100%,纳入健康管理率不低于 3   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 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落实并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 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 门诊量占比不低于 50%。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家 庭医生签约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进一步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30 岁 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不低于 60%,18 岁以上人群糖尿病知晓 率不低于 55% ;35 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不低于 70%,控制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逐步建立完善县域信息平台功能,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 、健康大数据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 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6. 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 复中的作用。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 医综合服务区, 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提供 6  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 100%,村卫生室提供 4 类以 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 70%,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 传,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对 65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 理,促进民族医药发展。(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7.衔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  大疾病保障。落实好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  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政策。乡镇卫生院与社区(街道) 卫生服务中心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  30%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8.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加强 政府引导,利用市场驱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控工 作。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商业健康保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辖区内街道 (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 务的社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 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 100%,县人民医院设置老年医 学科。(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七)监测评估。

1.规范开展覆盖全县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重点 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 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 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并完成相关 报告。利用省、州、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 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 自 2024 年开始,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 论与方法,每 5 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 报告,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 作规划的制定。(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 自 2024 年开始,每 5 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 康报告,并将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应用于政府工作报告,制定本县慢性病防控政策和措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 八)创新引领。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 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 衔接整合,以达到 1+1>2 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 衔接达 5 项,创新特色案例达 2 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示范区 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县精神文明办,责任 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职责

( 一)共性工作职责。

1.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专(兼)职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要将示范区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按计划组织实施。

3.各成员单位要完善并落实本部门(单位)信息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 3 个基本运行机制。

4.各成员单位要完善工间操/工间微运动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健身活动,确保每人每天工间操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5.各成员单位要完善职工健康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要 求,认真落实职工健康体检及资料报送工作。一是组织职工开展 健康体检,将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纳入女性职工健康体检内容;二是落实职工接受卫生健康部门健康管理,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动员单位高血压、糖 尿病患者主动接受健康管理;三是将在本辖区内居住的 65 岁以上离退休人员纳入本单位职工健康管理。

6.开展健康促进和慢性病干预防控工作,每 2 月更新 1 期以 慢性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对职 工开展以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健康素养知识及技能的培训,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慢性病社会危险因素调查工作。

7.大力开展 “ 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 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宣传活动,持续巩固“无烟单位”创建

成果。

( 二)个性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统筹与协调工作,督促各部

门落实慢性病防控职责。

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牵头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实施与 协调工作,发布辖区综合健康报告,定期组织召开慢性病防控相 关工作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办):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创建的宣传指导工作,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负责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建设等相关项目有 机衔接整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

县委编办:负责涉及的相关机构编制事宜。

县融媒体中心: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体传播慢性病防治知识、健康素养知识、技能及创建信息。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根据专班办公室提供的工作进展情况, 会同专班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开展督办督查工作,对进展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落实问责制度。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开展节能减排。

县教育科技局:(1)督促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健康 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将慢病防控知识、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 三减三健”、视力保护、合理膳食等纳入健康教育课;落实课 间操、学生阳光一小时锻炼,组织开展学生入学健康体检,将视 力、口腔、PPD 等纳入学生体检项目,设立学生、老师健康自助 检测室(点)。(2)督促幼儿园组织家长举办合理膳食、 口腔 保健知识讲座。(3)落实健康学校和学校健康食堂的创建和巩固工作;完成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工作。(4)创建健康单位。

县工信商务局:发挥餐饮协会的桥梁作用,倡导健康饮食文 化,在发掘地方特色美食中将低盐少油的健康理念融入饮食文 化;协调引入社会资本,开展“ 三减三健”专项活动;指导商贸 企业宣传健康素养及慢性病防控知识;组织商贸企业开展控烟、 职工体检及工间操等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将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推送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健康管理。负责组织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向辖区企业、公众广泛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

县公安局:提供全县人口及死亡资料,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县民政局:完善养老机构建设,促进医养结合,向机构养老 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死因监测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将慢性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 财政预算,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实现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加强指导经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创建健康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巩固已创建的健康单位成果,落实 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健康素养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

县交通运输局:在车站及公交站台设立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 及慢性病防控知识,持续开展车站和客运车辆(包含出租车)的 无烟环境创建,利用出租车 LED 、公交车车体广告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

县卫生健康局:(1)规范健康小屋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 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自助式健康检测点。(2)巩固 无烟场所建设成果。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 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提高戒烟干预能力。(3)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4)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  职工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  健康管理服务。(5)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 35 岁以上  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  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组织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  务中心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6)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  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  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7)落实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  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 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辖区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高于全国平  均水平。(8)进一步完成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专  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  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  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 “互联网+ ”、健康大数据技术为签  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9) 完善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传播  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  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10)做好签约患者和

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治。(11)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 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12)规范开展死 因监测、心脑血管疾病及肿瘤登记报告,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 素调查。(13)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日重大活动,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

县医保局: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 病待遇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特困供养人 员、困难家庭的慢病患者医疗救助衔接。落实好提高残疾人、流 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政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监测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1)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 (居)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合理配置体育设施,加大体育场所建 设,全面建成 15 分钟健身圈。(2)按规定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 为工作场所工间操、广场群众性健身活动提供师资力量,组织群 众性健身团队开展活动。(3)负责在电影院、景点、景区等文 化旅游娱乐场所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教。(4)落实公共体育 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5)巩固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成果。(6)将“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 条”纳入送戏下乡巡回播放内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慢病防控知识纳入就业培训内容,巩固健康单位建设成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用地要素保障及规划服务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牵头开展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 三减三健”专项活动,向公众宣传食 品营养标签知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执行食品营养标签规定;落 实健康餐饮(食堂、餐厅/酒店)和药店健康自助检测点的创建

和巩固,禁止烟草广告。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健康知识一条街和健康步道宣传设 施保洁工作,及时清除野广告;协调高杆、果皮箱运营商落实公益广告宣传,清除烟草广告。

县水务局:负责将本单位创建为健康单位并规范收集整理资料。

县农业农村局:将乡村振兴与慢性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在 美丽乡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参与健康街道、健康社区(村)建设。 负责提供化肥和农药使用情况、养殖业状况等相关数据,为我县癌症综合防治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协同开展机关职工健康活动的支持性环境建设。

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制定《榕江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 体检制度》《榕江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间操制度》并督促落 实。收集整理全县企业基本情况,定期组织企业单位职工开展集

体性体育健身运动,大力倡导职工工间操活动。负责落实县内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巩固健康单位建设成果。

团县委:负责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作用,配合县卫生健康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部门与各乡镇(街道)做好省级慢性病综 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开展慢性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健康调查等工作。

县妇联:负责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妇女群众健身活动,鼓 励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协助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的早诊 早治筛查;大力开展“ 三减三健”活动,组织各乡镇(街道)妇 联组织开展慢性病健康知识讲座,充分发挥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在家庭中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县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群医疗救助,提高残疾人群医疗保障水平。

县红十字会:负责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困难群体医疗救助。

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办证大厅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和慢性病防控知识,巩固健康单位建设成果。

各乡镇(街道):(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各村(居) 年度目标考核。(2)强力推进 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督促  村(居)委会组织辖区(网格) 内 65 岁以上老年人接受乡镇卫  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体检,做到应检尽检, 对已检出(或已确诊)的患者及高危人群督促其接受健康管理。

(3)巩固健康社区(村/居)创建成果。(4)维护辖区内所有村(居)健身场所及健身设施设备,确保 15 分钟健身圈设施完  好率达 100%。(5)督促各村(居)规范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及  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每 2 月至少定期更新一期。(6)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在便民服务大厅播放健康教育视  频,向居家养老及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  务。(7)组织开展 “ 三减三健”等专项活动,遴选健康生活方  式指导员参加培训。(8)扩大健康自助检测点覆盖范围,维护  辖区内健身设施设备,确保 15 分钟健身圈设施完好率达 100% 。 (9)组织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及相

关单位完成慢性病危险因素现场调查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4 年 3 月 1  日—5 月 31  日)。成立创建省级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召 开专班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完善创建省级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材料并申报。

第二阶段(2024 年 6 月 1  日—9 月 30  日)。按照《榕江县 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完善相 应创建规划,明确本部门联络员,开展创建工作,收集整理创建

资料。

第三阶段(2024 年 10 月 1  日—11 月 30  日)。开展自查自

纠,进一步完善资料,做好迎接验收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2024 年 12 月)。 申请评估验收,县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各相关单位申请,按照《贵州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 范区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各项指标要求,组织对各相关单位 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收集相关资料,按指标体系整理汇总并 装订成册,撰写验收报告并向县创建工作专班汇报,同步邀请省、

州级评估验收组到县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 区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各司 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示范区的建设工作。成立以县人民政 府主要领导任班长,分管领导任副班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附件 1),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榕江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技术指导组(附件 2),负责全县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培训、技术指

导等业务工作。

( 二)细化目标,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对照 《榕江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表》(附件 3),把任务分解到岗位,责任细化到人,列出明确

工作进度,狠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三)上下联动,注重实效。县创建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工 作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汇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创建 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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