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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8/15
  •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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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江县生态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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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库底清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库区库底清理工作,防止水质污染,按照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库底清理技术要求及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库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库底清理工作,特成立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库底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银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石仕玺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成员:杨永彰县林业局副局长

黄大文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龙小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何可实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副局长

郑登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刚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杨科朗洞镇人民政府镇长

蒋勇两汪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辉州水投公司榕江县分公司董事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库底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生态移民局,陈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库底清理实施组

组长:陈刚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永彰县林业局副局长

石力两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代有松县林业局工作人员

朱守美州环境局榕江分局工作人员

杨胜宇县生态移民局工作人员

陈明州水投公司榕江县分公司工作人员

韦秀瑞两汪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淹没线以下建(构)筑物、林地及各种漂浮物等进行清理。

(二)卫生防疫清理组

组长:黄大文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龙小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石力两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陈世贵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杨胜宇县生态移民局工作人员

朱守美州环境局榕江分局工作人员

杨万敏两汪乡卫生院院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淹没线以下进行灭鼠工作,并对有毒固体废物、厕所、粪坑、畜圈、污水池等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

(三)业务资料组

组长:陈刚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辉州水投公司榕江县分公司董事长

成员:杨胜宇县生态移民局工作人员

陈明州水投集团公司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库底清理进行业务指导和资料收集归档。岑王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该组织机构自行撤销。

二、部门职责

1.县林业局。协助和指导项目业主做好淹没区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的办理;会同两汪乡人民政府对淹没线以上的林地监督管理,防止借机乱砍滥伐;审批野外用火手续,严防清库工作引发森林火灾;参与林木清理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负责做好淹没线以下灭鼠工作,对清理范围内的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厕所、畜厩、污水池、坟墓等污染处理以及水库库区内的污染源分布、数量、污染程度、传染病菌、病毒等调查防治措施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卫生清理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做好库底清理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参与库底清理验收工作。

4.县生态移民局。负责实施整个库底清理工作。组织召开库底清理培训会;会同县林业局督促、指导实施单位开展库底清理工作;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督促指导开展卫生清理工作;对接落实库底清理相关经费;负责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库底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5.两汪乡人民政府。负责督促群众按时间要求自行对淹没区的林木砍伐清运;会同县林业局对淹没线以上的林地监督管理,防止借机乱砍滥伐;加强库底清理工作安全宣传教育,卫生清理期间的宣传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岑王水库建设,合力做好库底清理工作;参与库底清理验收工作。

6.州水投公司榕江县分公司。负责办理淹没区的林木采伐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淹没区内施工营区、料场附属设施和砂石系统、拌合系统、弃料等清理;督促设计单位埋设界桩,出具库底清理技术实施方案;负责协调设计单位,监评单位做好验收相关材料;负责收集制作验收的影像资料;参与库底清理验收工作。

三、库底清理实物量、投资及实施要求

本工程库底清理总投资12.97万元,实物量及投资详见《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库底清理技术要求及实施办法》,具体分项如下:

(一)库底清理实物量及所需清理经费

1.林木清理。投资8.38万元,其中:乔木林清理195.27亩,单价400元/亩,投资7.81万元;灌木林清理6.96亩,单价300元/亩,投资0.21万元;零星树木300棵,单价12元/棵,投资0.36元。

2.易漂浮物清理。漂浮物及其他清理预计231.87亩,单价111.5元/亩,投资2.59万元。

3.卫生清理。库区灭鼠清理,面积154580㎡,单价0.13元/㎡,投资2.01万元。

(二)库底清理工作实施要求

1.林木清理、易漂浮物清理等清理费和其他清理费10.97元,实行包干使用。实施单位按《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库底清理技术要求及实施办法》实施清理工作,县林业局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严格要求林木清理达到设计标准,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卫生防疫清理费2.01万元,实行包干使用。由卫健部门(县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实施单位按《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库底清理技术要求及实施办法》完成清理工作,参与卫生防疫清理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库底清理时间

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库底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清库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与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两江乡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群众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群众知晓库底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积极主动支

持库底清理工作。

(二)实施库底清理阶段(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群众自行清理阶段:7月1日至8月10日,群众根据库底清理范围,自行对本户被征林地内的林木进行清理;集中清理阶段:8月11日至9月30日,实施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库底林木清理工作,各部门按部门职责,加强清理工作人员指导,确保清理不留死角,卫生部门开展按要求开展卫生清理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库底清理工作完成后,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由县林业局、县卫生健康局出具专项验收合格报告后,进行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岑王水库工程是我县重要骨干水源工程之一,建成使用后将提升朗洞地区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库底清理是下闸蓄水的前提条件,是移民安置验收前提,各参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库底清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开展库底清理各项工作。

(二)明晰工作责任,抓实各项工作。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县生态移民局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县林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配合、协调、督促、指导实施部门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乡镇要发挥属地作用,开展宣传、动员、督促、教育引导等工作,让群众理解、配合、支持库底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胜利进行。

(三)强化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影响水库库底清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程序报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对恶意阻挠、干扰水库库底清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法纪教育,必要时请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确保水库库底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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