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麻三妹救急难资金的通知
场坝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66号)文件精神,你中心报来的麻三妹临时救助材料,经县民政局班子2019年8月4日会议研究审批同意救助麻三妹家庭救急难资金伍仟元(¥5000元)。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我局通过金融系统直接转入麻三妹提供的指定账户。
附件:2019年临时救助4号文件资金发放表
榕江县民政局
2019年8月4日
2019年临时救助4号文件资金发放表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收款人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家庭住址 | 本局救助资金(元) | 救助日期 |
1 | 麻三妹 | 唐玉城 | 母子 | 榕江县古州镇丰乐村33号廉租房B13栋2单元502室 | 5000 | 2019.8.4 |
合计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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