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救助 >> 城乡低保
  • 2025
  • 06/18
  • 10:28
  • 来源
  • 榕江县民政局
  • 访问量
  • 暂无
  • 字体
  • 分享

关于发放榕江县2025年5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古州镇、忠诚镇、寨蒿镇、朗洞镇、栽麻镇、三江乡、八开镇、车民街道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和核查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25〕9号)、《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5〕5号)、《黔东南州民政局 黔东南州财政局 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和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和核查工作的通知》(榕民函〔2025〕4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低保核查工作。2025年5月份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计857户2396人,现发放5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捌拾玖万陆仟肆佰叁拾伍元玖角肆分(¥:896435.94元),5月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助水平为374.14元。资金实行县级集中统发,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的银行账户,不再下拨给你们,请你们做好发放数据信息维护,严禁提供非在册救助对象的存折账号冒领低保资金,确保提供的数据真实、准确。

榕民社〔2025〕89号附件:榕江县2025年5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xls

  



榕江县民政局

2025529


微博
微信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贵州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