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榕江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了各项林业经济工作,全县林业经济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采伐限额管理情况。采伐限额管理情况。按照“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要求,2023年我县木材采伐指标84.72万m3,目前已经审核审批商品林采伐小班1597个,采伐面积7.48万亩,蓄积量46.31万m3。截至12月20日,到办证大厅领取集体《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证1155份,面积6.61万亩,采伐蓄积39.80万m3,在保证木材生产的同时严格限额管理。
(二)林业产业发展情况
1.油茶产业方面。2023年任务数为油茶新造1.6万亩、油茶低改1万亩,截至目前,完成油茶新造1.6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完成油茶低改1万亩,完成率为100%。
2.林下经济方面。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林下经济目标任务是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达45万亩,产值达10.5亿元;林下中药材达14.5万亩,林下养鸡出栏达100万羽,林下养蜂达1.8万箱;林业招商引资签约总投资8亿元。截至12月20日调度数据来看,完成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达62.53万亩,占任务数的138.96%,产值达10.71亿元,占任务数的102.00%,完成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4.56万亩,占任务数的100.41%,林下养鸡出栏100.55万羽,占任务数的100.55%,林下养蜂1.84万箱,占任务数的102.22%;招商引资签约9个项目,签约资金共计8.2554亿元,占任务数的103.19%。
3.林木种苗培育方面。2023年全县累计完成育苗面积2550亩,2023年新育苗面积450亩,主要生产1-2年生造林苗木,年产苗量500万株以上。完全满足全县林业产业用苗需求。
(三)造林绿化情况
1.国储林建设方面。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国储林项目目标任务为1.7万亩,截至目前,完成项目建设实施1.7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放款金额1.44亿元。
2.沅江源项目方面。我县沅江源项目涉及退化林修复2万亩,小型水保水利设施80口(水池)。截至目前我县完成退化林修复2万亩,占年度任务目标2万亩的100%,完成建设小型水保水利设施80口,占任务80处的100%。
3.退耕还林工程。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为11500亩,目前造册完成2020年退耕还林任务5042.7亩。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补助资金兑现不及时。油茶产业补助资金未及时兑现,挫伤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后期油茶管理和抚育不到位,撂荒现象严重或改造其他树种,导致油茶产业发展缓慢。
(二)退耕还林实施困难。一是省级下发的退耕还林图斑,零星分散,涉及面广,其中部分图斑为岩石裸露层或陡坡无法实施。二是实施的大部分图斑位于村寨房前屋后,是农户用于基本生活来源且长期种植的耕地,群众退耕意愿不强,加上受旱情影响成活率低,复耕现象严重。且这部分图斑在耕地保有量内,需调整到保有量外的耕地实施。三是部分图斑是与基本农田和预留地叠加后余下的田边地角,面积小于1亩,这样的图斑有88796个,面积13404.3亩,退耕后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农户实施意愿不高。因此,造成退耕还林难以完成任务。
(三)国储林建设推进困难。一是资本金难筹措。国储林项目均为ppp模式,项目放款需按注入资本金匹配,我县作为深度贫困县,难以足额筹集项目资本金。二是担保费难统筹。项目担保没有开支渠道,我县项目可研编制时,没有将项目担保费列入项目开支成本预算,增加县级财政资金统筹压力。三是采伐木材难销售。近年受市场行情影响,原木需求量减少,由于原木不能及时调运出山,造林改培难以实施,同时导致木材购买企业尚欠国储林平台公司巨额资金。四是项目实施推进难。受干旱天气条件等客观原因影响,营造林苗木存活率较低难以通过验收。
(四)林下经济发展难见成效。林下经济投资大、见效慢,后期管护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多,管护资金需求相对较大,财政支持资金接续不力,导致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同时,由于县内加工企业较少,精深加工能力弱,产业链条短,产业集群化不够,没有形成全产业链条,相当份额的林产品原始状态投向市场,价格低廉且波动大,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尽如人意。
(五)采伐限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被划为自然保护区、公益林、风景名胜区范围、水源涵养林的人工林禁伐多年,没有完善相应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林农意见较大,加上近几年租用林地到期,导致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二是“源头”管理流于形式。是机构改革后乡(镇)林业站人事、经费划拨当地人民政府,属于“双层”管理,兼顾林业和其他中心工作,林业部门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业务水平普遍不高,加上脱贫攻坚接续乡镇振兴,特别是乡(镇)林业站大量执法人员下沉,并且执法人员没有办理执法证,“源头上”没有执法人员,执法力量严重薄弱。三是生态公益林的粗放划定,导致滥伐林木案件时有发生。
三、2024年经济工作目标措施
(一)要狠抓采伐限额管理。一是强化宣传、监管、确保森林生态环境安全。通过电视、网络、下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将限额采伐、凭证采伐林木的程序、要求贯彻到位,指导林区群众依法办证,提高群众凭证采伐林木意识,真正从源头上加强林木采伐管理。防止毁林开垦、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保障,确保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以贵州省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持续开展榕江县2024年森林督查和林草湿调查监测全县公益林优化调整,掌握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林业“三位一体”高质量融合发展等提供决策支撑,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三是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技术规定,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工作。严格按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和《贵州省林木采伐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抓好今年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同时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事先一次性告知采伐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条件、申请材料和服务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等便捷高效服务。四是加强技术保障和强化管理机制,改善古树的生长环境与生长安全。开展对古树名木修补复壮,进行科学管理;加强生长环境的管理,改善土壤环境;清除古树树冠投影下生长的乔、灌木、杂草及缠绕树体的藤本植物,保证古树生长所需的营养空间;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的意识。
(二)积极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一是创新发展“国储林+林下经济”模式。充分利用现有2.1万亩国储林和2024年拟流转收储的0.5万亩国储林,重点以市场为导向,尊重企业意愿,利用好国储林砍伐后郁闭度降低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优势,积极推进“国储林+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出台激励政策,促进林下经济发展。二是合理规划林下经济重点产业。重点在林下中药材方面下功夫,打造平江镇林下“百药园”,初步建成红血藤、草珊瑚、淡竹叶等优势品种示范基地。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增强发展动力。以发展林下经济为重点,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产业发展基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整合现有涉农资金支持产业建设。同时,综合运用政策、经济等手段,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投资发展林下经济,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增强产业发展动力,推进产业稳步发展。
(三)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省、州申请加大对单位面积资金投入,确保造一片成一片,以质量为优先,加快推进油茶产业发展。二是征求群众意愿。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群众已实施并管理好的地块进行补助,确造林成效。三是加大补助资金兑现力度。加大对油茶种植补助及时兑现,不断提高群众发展油茶产业的信心。四是力争调整公益林区种植油茶。以油茶产业标准化建设为目标,结合我县的林地资源,因地制宜,积极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接,加强对公益林调整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力争在坡度相对平缓的公益林区域内申请调整种植油茶,实现标准化建设,确保高质量打造油茶种植示范基地的用地保障。五是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精深加工大型企业,搭建产品销售平台,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延伸产业链,确保销售渠道畅通,调动群众发展油茶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县油茶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四)要狠抓新一轮退耕还林落地实施。一是继续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调度工作,并结合林业产业发展,以油茶等为主要退耕树种。二是继续加强督促对可退耕还林图斑的核实和实施,对验收不合格小班加快补植补造,对已验收合格小班及时造册兑现补助资金,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全面完成。
(五)要狠抓国储林项目建设。一是加快项目资本金筹措。呈请县人民政府加大资金协调力度,多方筹措资金,加大项目资本金投入,保障项目在建设期内达预期放款目标。二是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要克服纠纷调解畏难情绪,按照先易后难工作思路,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依据的情况下,根据林权调处法律法规,督促调处工作组做好纠纷调处工作,查找矛盾原因,解释相关林业政策,争取林农支持和理解,确保项目整体推进。三是拓展木材销售渠道。积极引进大型木材加工企业落地榕江,增加县内木材消耗量,同时允许国储林采伐林木可调销至县外解决木材调销困难,并做好调销的时间管控、地点管控、线路管控,保障木材销售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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