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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
  • 04/18
  •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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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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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办办事指南

  1、廉租房申请:从2014年起公廉并轨,廉租房改称公租房

  2、公租房申请:公租房方案县政府正在审批,批文下发后即可按程序申请

  3、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现在暂无房源,停办

  4、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申请情况查询:申请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房改办查询

  5、开具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购房(或租房)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房改办办理

  6、签订购房(或租房)合同:申请人(或配偶)持身份证原件到房改办办理,其他人办理的需出具申请人的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7、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社区(或村委会)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并签署调查意见,然后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公示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并签署复审意见,然后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公示图片报县住建局保障办;

  (3)住建局保障办组织县保障性住房租售审查办公室成员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终审意见并公示,公示合格的申请家庭登记为保障对象。

  8、保障性住房分配流程:

  (1)房改办提前电话通知保障户分房日期、地点及所需证件;

  (2)分房日期在指定地点进行预抽阄;

  (3)预抽阄第二天正式进行抽阄分房;

  (4)紧接着交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领钥匙、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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