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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
  • 06/18
  •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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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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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

  1.无房户(居住在危险房屋、集体宿舍、借住办公用房等不具备基本生活设施房屋的,承租私有或公有房屋的,应视为无房户);

  2.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75元;

  4.具有榕江县非农常住户口;

  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6.家庭成员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购买房改房。

  二、依据

  《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榕府办发〔2010〕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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