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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督指导工作。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实施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4)贯彻实施国家、省、州相关工程建设行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和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定额的实施;实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指导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调解工程计价争议;监督实施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备案的规章制度。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房屋拆迁、住宅产业化、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审核;指导、监督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类房屋的买卖、租赁、产权继承、赠予、合并、分割、抵押等工作;对商品房预售实施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交易合同实行备案登记,查处非法交易活动;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房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开发销售市场进行宏观引导和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对各类房屋进行确权发证。

(6)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责任。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及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编制和审查;指导全县城镇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制定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核发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等规划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镇地下管线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燃气设施建设维护与经营活动的管理,承担城镇管道燃气项目立项前审查和经营许可审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村镇建设的政策,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城乡规划行业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城乡规划编制设计和测绘成果的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省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州各级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和资源保护、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申报、规划等工作职责;负责全州世界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估、申报、保护、监测和报批工作;组织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工作的人员培训等工作。

(8)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下同)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建筑业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9)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并监督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企业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定及发证;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等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核发。

(10)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规范;指导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计抗震设防工作。

(11)承担推进行业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市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建设领域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初审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全县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规章及相关政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和应诉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实施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14)综合管理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行)标准,负责建设工程类专用技术职务的申报工作;指导和组织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15)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16)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国家和省州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城乡规划和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负责对违反城乡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镇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负责对乱堆乱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负责对其他涉及城乡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17)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建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提出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各级政府补助资金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全县农村危房鉴定分类及改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18)负责全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政策措施,并指导全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建设工作。

(1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2021年年末共有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7人(其中:在职37人,退休20人),比上年净减少1人,减少1.72%,减少原因是有一退休人员死亡。2021年在职人员37人,比上年净增加(减少)0人,增加比0%,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平衡;离休人员0人,和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没有社保离休人员。退休人员20人,比上年减少1人,净减少比率4.76%。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8,736.8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4,781.78万元,增长56.3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纳入年初预算的上级专项资金收支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4,30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04.8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4,30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9万元,占1.34%;项目支出43,710.97万元,占98.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8,736.8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4,781.78万元,增长56.3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纳入年初预算的上级专项资金收支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67.32万元,降低63.89%。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三改”、透风漏雨整治等扶贫项目专项资金支出较2020年有大幅度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支出41.65万元,占1.32%;卫生健康支出(210)支出33.92万元,占1.08%;节能环保支出(211)支出20万元,占0.64%;城乡社区支出(212)支出1368.44万元,占43.4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支出4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221)支出1678.94万元,占53.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575.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46.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40.72万元,当年预算为42.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占95.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预算稍偏大导致。

(2)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0.93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无退休人员,支出的金额为退还以前年度死亡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33.92万元,当年预算数为35.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预算偏大导致。

(4)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21103)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10399)支出20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行政运行(2120101)支出472.67万元,当年预算数为396.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增加的抚恤金、人员变动及预算偏小导致。

(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0102)支出80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支出382.77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支出333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9)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支出100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21505)产业发展(2150517)支出4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棚户区改造(2210103)支出200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农村危房改造(2210105)支出524.77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13)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公共租赁住房(2210106)支出766.04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7)支出52.93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15)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老旧小区改造(2210108)支出89.54万元,当年无预算,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1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45.66万元,当年预算数为3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2021年7月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8.74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43.10万元、绩效工资31.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6万元、住房公积金45.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28万元、离退休费5.36万元、抚恤金23.37万元、生活补助0.67万元等;

公用经费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3万元、水电费0.41万元、差旅费2.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部分应付款项由于材料组织不完整暂未能按计划支付。三是部分经费由专项经费承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11万元,比上年减少15.05万元,降低99.28%,减少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部分应付款项由于材料不完整暂未能按计划支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00%,比上年减少13.72万元,降低99.21%,减少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由于经费紧张部分运行维护费在专项业务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1.34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由于支付材料不完整暂未能按计划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0.11万元,完成预算的3.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及过桥过路费等。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具体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1,157.92万元,本年支出41,157.9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025.92万元,增长3,535.86%。主要原因是:2021年用于棚户区改造的专项债资金收支大幅度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20801)支出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支出40万元,主要是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2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213)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213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2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12)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1216)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1216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8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7.78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不在此项目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24.7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8%。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2:









榕江县农村危房改造、透风漏雨及宜居农房建设试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单位(盖章):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日期:2022年4月18日

项目名称

榕江县农村危房改造、透风漏雨及宜居农房建设试点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5226320097803732

实施单位

县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A)

追加预算数(B)

全年执行数(C)

执行率(C/A+B)

资金总额(万元)

524.77

0

226.05

43%

财政拨款

524.77

0

226.05

其中:上级补助

524.77

0

226.05

本级安排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及动态监测,并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整治,对达到危房改造、透风漏雨及宜居农房试点改造条件且符合政策的农户,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政策资金补助支持,实现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提高农房建设质量,确保做到与全省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

项目启动实施后,有效帮助低收入群体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和提高农村人民群众居住质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户,透风漏雨整治325户,宜居农房风貌提升25栋及室内功能提升13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可度,同时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投入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规范立项

完成

3

3


绩效目标合理性

合理编制绩效目标

完成

2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明确绩效指标

完成

2

2


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

524.77万元

完成

2

2


到位及时率

524.77万元

完成

2

2


过程

项目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

2

2


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有效执行

完成

2

2


项目质量可控性

确保项目质量

完成

3

3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

2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使用资金

合规

3

3


财务监控有效性

财务监控

有效

2

2


产出指标

数量

数量1

2021年动态新增危房改造率100%

完成

4

4


数量2

透风漏雨整治率100%

完成

4

4


数量3

2021年宜居农房试点改造率100%(当年任务)

完成

4

4


质量

质量1

农房设计

有基本设计

3

3


质量2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100%

完成

5

5


时效

时效1

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当年开工率100%

完成

4

4


时效2

透风漏雨整治开工率100%

完成

4

4


时效3

宜居农房试点任务当年开工率100%

完成

4

4


成本

成本1

农村危房改造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100%

完成

5

5


成本2

透风漏雨整治执行据实结算

完成

5

5


成本3

宜居农房建设试点补助资金执行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相结合

完成

5

5


成本4

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

完成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1

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

无严重损毁

3

3


社会效益指标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 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6) 24号)等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未完成

6

3

农村危房改造和透风漏雨整治项目资金拨付已完成;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按照整合项目施工及合同约定,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目前已完成当年投资计划。下一步将加快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

社会效益指标3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基本保障

4

4


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1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完成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

≧95%

≧98%

5

5


总分

100

97


绩效结论

按时完成预期目标,达到项目预期效果。


联系人: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投入指标10分、过程指标20分(其中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35分、效益指标25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 。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可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导出)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榕江县农村危房改造、透风漏雨及宜居农房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良好,项目资金能及时到位、项目管理规范,实施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要求、项目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评价分值97分,建议采纳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生产发展(05):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消防事务(02)消防应急救援(04):反映用于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含括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8日

2021部门决算公开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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