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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04/08
  • 16:44
  • 来源
  • 平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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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江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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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录


一、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概况................................1

(一)部门主要职能...............................................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三)部门人员构成...............................................2

(四)下属部门编制情况...........................................3

二、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5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5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1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11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1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12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12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3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14

(一)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运行经费说明...............................15

(二)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5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15

七、名词解释...............................................15

八、部门预算表.............................................20

1、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

2、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20

3、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20

5、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

6、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20

7、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20

8、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21

9、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21


一、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制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的指示、决定以及同级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

(2)依法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探索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生态畜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粮经种植比例,拓展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并完善新型农村服务体系,落实各类强农业惠农政策,为群众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支付到农村的各种资金,建立健全三农服务体系。

(3)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公开,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依法行政。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类利益矛盾和纠纷,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体制机制,发展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5)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群众依法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具体包括:政府、党委、财政所、村建中心、科教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人社中心、水利站、安监站、计生协会、残联、敬老院、林业站、扶贫工作站、所属单位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1)编制

核定平江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2)领导职数

党政领导职数10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 名由镇长兼任)、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其中2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政法委书记1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正副股级领导职数27名。其中,正职19名(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党政办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主任1名、规划建设环保主任1名、计生办主任1名、综治办主任1名、武装干事1名、扶贫工作站站长1名、农服中心主任1名、林业站站长1名、财政所所长1名、人社中心主任1名、科教中心主任1名、计生协会主任1名、村建中心主任1名、安监站站长1名、水利站站长1名、敬老院院长1名)。副职8名(党政办副主任1名、计生办副主任1名、农服中心副主任1名、财政所副所长1名、林业站副站长1名、人社中心副主任1名、科教中心副主任1名、扶贫工作站副站长1名)。

(四)下属部门编制情况

(1)平江镇财政所: 平江镇财政所核定编制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平江镇财政所设置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3个,在编在岗5人

(2)平江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平江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核定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平江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设置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在编在岗2人。

(3)平江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平江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核定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平江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设置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在编在岗2人。

(4)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 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定编制 7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设置设置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5个,在编在岗6人。

(5)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置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2个,在编在岗3人。

(6)平江镇水利站: 平江镇水利站核定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站长1名。平江镇水利站设置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在编在岗2人。

(7)平江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平江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核定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站长1名。平江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设置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在编在岗3人。

(8)平江镇计划生育协会: 平江镇计划生育协会核定编制2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平江镇计划生育协会设置管理岗位2个,在编在岗1人。

(9)平江镇残疾人联合会:平江镇残疾人联合会核定编制1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会长1名。平江镇残疾人联合会设置管理岗位1个,在编在岗1人。

(10)平江镇敬老院:平江镇敬老院核定编制3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院长1名。平江镇敬老院设置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工勤岗位1个,在编在岗1人。

(11)平江镇林业站: 平江镇林业站核定编制10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平江镇林业站设置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8个,在编在岗9人。

(12)平江镇扶贫工作站:平江镇扶贫工作站核定编制4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平江镇扶贫工作站设置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2个,在编在岗4人。

二、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情况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初总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960.23万元(2020年1914.29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763.01万元),本年度总预算支出1960.23万元(2020年1914.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94万元,增加2.4%,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支出。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6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79万元、农林水支出428.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总收入1960.23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76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9.36万元(2020年1214.27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544.43万元,年初预算收入754.93万元),占总收入的66.29%,与2020年相比增加85.09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3.上年专项资金结余,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9万元(2020年76.81万元),均为年初预算数,占总收入的4.35%,与2020年相比8.38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卫生健康支出73.79万元(2020年72.81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0.61万元,年初预算收入73.18万元),占总收入的3.76%,与2020年相比增加0.93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上年专项资金结余;农林水支出428.96万元(2020年489.21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207.97万元,年初预算收入220.99万元),占总收入的21.88%,与2020年相比减少60.25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专项资金结余,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住房保障支出62.93万元(2020年61.19万元),均为年初预算数,占总收入的3.21%,与2020年相比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住房保障缴费标准相应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2020年0万元),均为上年结转结余数,占总收入的0.51%,与2020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追加专项经费还未支付完,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总支出196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09万元(2020年1409.2万元)(上年结转301.87万元,年初预算支出数1157.22万元),占总支出的74.43%,与2020年相比增加49.89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支出3.部门上年专项结转结余资金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项目支出501.14万元(2020年505.09万元)(上年结转461.14万元,年初预算支出数40万元),占总支出的25.57%,与2020年相比减少3.95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上年专项结转结余资金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支出比上年减少。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镇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6.15万元(2020年1023.15万元),占总支出的51.83%,与2020年相比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专项结转结余资金比上一年度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9万元(2020年76.82万元),占总支出的4.35%,与2020年相比增加8.37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卫生健康支出73.79万元(2020年72.81万元),占总支出的3.76%,与2020年相比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农林水支出221.03万元(2020年175.24万元),占总支出的11.28%,与2020年相比增加45.7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相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62.93万元(2020年61.19万元),占总支出的3.21%,与2020年相比资金1.7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住房保障缴费标准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各部门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我单位各专项工作正常运转,进一步发挥我单位各项职能,为做好平江镇工作提供保障及上年度完工还未支付的各项扶贫项目资金仍需在今年度列支。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21万元(2020年191.12万元),占总支出的14.45%,与2020年相比增加92.09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财政专项资金比以前年度增多;农林水支出207.93万元(2020年313.97万元),占总支出的10.61%,与2020年相比减少106.04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财政专项资金比以前年度减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2020年0万元),占总支出的0.51%,与2020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追加专项经费还未支付完,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14.19万元(2020年1277.0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37.16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3.上年专项资金结余,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其中本年收入1197.22万元(2020年1112.9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84.66%,与2020年相比增加84.25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上年结转结余216.9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5.34%。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4.19万元(2020年1277.0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37.16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3.上年专项资金结余,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35万元(2020年737.3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3%,与2020年相比增加137.16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上年专项资金结余,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9万元(2020年76.8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与2020年相比增加8.37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卫生健康支出73.79万元(2020年72.8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与2020年相比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农林水支出338.93万元(2020年328.8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7%,与2020年相比增加10.0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相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62.93万元(2020年61.1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与2020年相比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住房保障缴费标准相应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2020年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与2020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追加专项经费还未支付完,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不包含上年结转结余,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1197.22万元(2020年1112.97),与2020年相比增加84.25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其中:基本支出1157.22万元(2020年107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6.66%,与2020年相比增加84.25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项目支出40万元(2020年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4%,与2020年相比不变。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714.93万元(2020年687.6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7.2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标准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7万元(2020年70.52万元),与2020年相比2.1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5万元(2020年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0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7.44万元(2020年6.2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标准相应增加,缴费支出相应增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3.18万元(2020年72.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社会缴费标准相应增加;农林水支出220.99万元(2020年175.08万元),与2020年相比84.2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人员工资标准相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62.93万元(2020年61.1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无变动,住房保障缴费标准相应增加。项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万元(2020年4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追加专项经费还未支付完,需要在今年继续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40.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7.2万元。人员经费支持中工资福利支出79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9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2.2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00万元,与2020年减少5万元,减少比例为20.83%。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7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0.5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检查、督查、调研等工作及接待其他乡镇业务交流学习、检查等工作。与2020年减少4万元,减少比例为36.36%。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12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1%,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与2020年减少1万元,减少比例为7.69%。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零预算。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项目预算收支安排 40 万元,即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其中整脏治乱经费年度预算26万元;便民服务中心运转经费年度预算4万元;两节慰问金年度预算1.5万元;征兵工作经费年度预算1.5万元;村财乡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2万元;一事一议工作经费年度预算1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年度预算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榕江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不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21年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的总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十届十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沉下心来抓产业发展、抓项目建设、抓招商引资、抓主体培育、抓改革开放创新,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塑造新优势、培育新动能,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1)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工作衔接,推进做好统筹规划。

(2)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3)坚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抓好产业巩固提升工程。

(4)持续抓好“两违”整治工作,

(5)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6)扎实开展乡风文明教育、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7)有效推进教育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配套设施。

(8)创新思路,科学谋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9)健全乡村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10)做好预决算,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达到100%,严控三公经费。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重点项目是整脏治乱经费年度预算26万元;便民服务中心运转经费年度预算4万元;两节慰问金年度预算1.5万元;征兵工作经费年度预算1.5万元;村财乡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2万元;一事一议工作经费年度预算1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年度预算4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运行经费说明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43.7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4.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劳务费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二)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初国有资产原值 165.82 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1.72万元,通用设备 120.9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3.19万元),累计折旧101.08万元,净值 64.74万元。较上年增加3.78 万元(其中:通用设备 3.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68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为帮扶单位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采购由县级统筹安排。

七、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名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行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报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收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八、部门预算表

1、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3、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4、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7、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表明细表

8、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9、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件1:2021年平江镇部门预算公开.xls

附件2:2021年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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