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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9/02
  • 14:29
  • 来源
  • 榕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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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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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第六初级中学校园生活便利店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榕江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榕江县教育局现将榕江县第六初级中学校园生活便利店向社会进行公开竞租。

竞租事项公布如下:

一、租赁场地面积及经营范围

1.榕江县第六初级中学校园内(头塘村),便利店面积50平方米。

2.校园生活便利店经营范围:学生学习用品、生活用品、饮用水、新鲜水果等,严禁售卖高糖高盐高脂食品、功能性饮料等校园禁止出售的商品。

二、招标对象及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单位或者自然人。

2.报名者需提交本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一定经营能力或经营经验,并按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经营者。

三、招租事项

1.招租方式:招租底价为30000元/年。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3000元后方可参与竞标,中标后保证金可以转换为租金,若竞标者落标将全额退回保证金。实行底价、明标竞价方式,以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低于保底价(招租标底价)按无效标处理;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则自动成为竞租候选人,按其报价(不低于招租标底价)签订租赁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则采用竞价方式交易,出价高并接受招租公告约定确定为承租候选人。确定为承租候选人后,承租候选人放弃承租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租期限:租期3年,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门面租赁合同》中签订。租赁期满后,合同自然解除。

3.竞价成功后,将本次公开竞租交易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门面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与中标方各持一份。

4.承租方在校园内实施生活便利店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得到校方同意,方可施工,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改变建筑物整体结构、外观。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5日截止,公告期内接受报名、咨询、勘察招租门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榕江县第六初级中学总务处。

3.联系人电话:杨老师15085678909;杨老师13595549716 。

4.竞租时间、地点:由榕江县第六初级中学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榕江六中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榕江县财政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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