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4月28日,县委第七巡察组对县妇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整改。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妇联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巡察整改。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项抓整改落实。三是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措施的有效落实。四是建章立制,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县妇联党组学习制度》,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二是今年以来县妇联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7月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党组集中学习3次。
2.关于“全面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领域重要论述和贺信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7月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党组集中学习5次。
3.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妇联督促栽麻镇妇联指导宰荡村妇联利用三八节、六一儿童节等节点开展家庭家教家风相关活动,今年来共开展活动4次。二是宰荡村妇联充实宣传队伍并建立台账,宣传队伍成员有中心村现任村干部部、驻村干部、历任老村干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共9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暑假期间开展歌唱活动及家庭家教家风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6场次。以后县妇联将督促指导栽麻镇宰荡村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家庭家教家风相关活动,真正让实践基地发挥作用,丰富村民群众文化生活。
4.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纳入2023年县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2023年1月31日和7月3日,县妇联党组成员和党组书记分别深入帮扶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在下步工作中将常态化开展宣传宣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
5.关于“县妇联对省级妇女之家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项目建设督促指导力度不足,落实妇女阵地建设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8月16日下发整改工作提示单到忠诚镇、车民街道、古州镇妇联,督促镇(街道)妇联指导相关村(社区)妇女之家健全制度、完善工作台账和配置相关法律工具书,并开展关心关爱妇女儿童活动。二是县妇联干部4人深入到忠诚镇怎丢村、车民街道阳光社区、特和社区、富民社区和古州镇丰乐社区督促村妇联整合现有办公场所,按照“五亮”“八有”“六进家”标准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建设工作。三是指导村妇联妇女之家开展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2次,开展文明家庭表扬、端午节庆祝活动、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暑期安全教育等系列关爱妇女儿童活动6场次。
6.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覆盖面不广,深化妇联改革的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县妇联关于加强机关妇委会建设指导意见》,同时县妇联于2023年8月16日下发《关于调整充实妇委会成员的工作提示单》,督促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供销社等五家机关妇委会及时充实妇委会主任,并于2023年8月25日前上报请示函到县妇联备案,截至目前除县供销社因只有一名女性职工,不符合成立妇委会,其余四家单位均上报请示变更妇委会主任,县妇联党组8月28日会议研究后,已全部复函。二是经与相关部门核实,118个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中,符合成立妇委会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只有24个,县妇联下发提示单,均已指导成立妇委会,让妇女组织更好地为妇女干部服务。三是在贵州娘家帮家政服务公司、榕江县倚山人手造生活工作室、贵州木帛布艺文化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青于蓝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榕江县黔源侗族刺绣工艺厂、榕江县阳光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榕江县雁鸿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校城团户外拓展有限公司以及星辰芳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两新”组织成立“妇女微家”,让妇联工作和服务更贴近妇女群众。下一步,县妇联将按哪里有妇女、妇联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原则,在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抓好妇女之家、妇委会、妇女微家建设等,切实让妇女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
7.关于“贯彻执行全国妇联修订《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7月20日利用微信公众号“榕江妇联”向社会公布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维权服务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二是加强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12338”全国妇联系统统一热线的宣传,畅通诉求渠道,让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三是建立健全信访登记、转送、交办督办等制度,规范来信来访登记工作。
8.关于“抓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对公众号内容进行梳理,发现错字、漏字等问题及时修改,经排查共发现错字一处,修改一处。二是完善《县妇联“三审三校”制度》,并于2023年7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三审三校”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对撰写稿件的责任心和提高文字审核能力。三是2023年7月15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网上妇女之家,并不断更新丰富网上妇女之家内容。四是2023年10月20日县妇联党组书记对“榕江妇联”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并每年年底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一次。严谨学风,规范用词,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2023年6月28日召开县妇联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总结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三是要求县妇联党组成员在今后撰写研讨发言材料时,要严格校对撰写内容,杜绝出现不同称呼的情况发生。
10.关于“党组责任意识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7月7日召开县妇联党组会议,重新调整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2023年7月10日下发《关于调整县妇联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榕妇党组通〔2023〕2号)文件。
11.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以来严格按照党员干部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开展针对性谈话和提醒谈话。一是2023年2月县妇联党组书记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榕江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杜绝酒后驾驶承诺书》。二是县妇联党组书记分别于2023年1月19日、2023年3月17日、2023年5月24日以及7月5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预防提醒谈话。三是2023年7月5日县妇联党组成员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制度,并认真严格执行;二是2023年8月8日县妇联党组书记对具体负责同志进行提醒约谈,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3.关于“对项目和资金管理、指导、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妇联督促栽麻镇、乐里镇、三江乡、塔石乡及时实施项目,合理使用资金,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截至目前,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二是2023年8月28日组织负责项目人员学习项目管理制度,认真严格监督执行。
1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8月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政部 全国妇联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二是严格执行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资金到账后,及时报账,使“两癌”患者及时享受救助资金。
15.关于“对财务账务处理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县妇联财务会计日常监督制度》,并于2023年7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知识。二是2023年3月份聘请专业人员为我单位会计,切实履行会计职责,每月按时做账。
16.关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欠科学”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于2023年8月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榕江县妇联“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二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将本单位三重一大研究资金额度由原来的10000元以上调整为5000元以上(含5000元),完善《榕江县妇联“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1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妇联2023年1月已将2022年12月购买的办公桌椅、沙发、电脑、空调、涉密专用配套管理及三合一管理融合系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并进一步完善了《县妇联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制度》。二是2023年8月8日县妇联党组书记对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今后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18.关于“工作材料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2023年6月28日召开县妇联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党组成员在会上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县妇联党组书记对工作材料照搬照抄的同志进行提醒约谈。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19.关于“工作照片一图多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2023年6月28日召开县妇联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党组成员在会上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二是2023年7月17日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县妇联三审三校制度》,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执行,确保妇联各项信息宣传发布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长期坚持。
20.关于“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员活动室上墙制度按照党的二十大修订的党章要求已于2023年8月15日对党员权利义务进行更新。二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2023年7月10日下发《关于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榕妇党组通〔2023〕1号)文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及‘三会一课’记录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榕江县妇联学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二是对2022年6月党支部大会会议材料收集整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8月8日,县妇联党组成员组织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二是2023年9月22日县妇联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是2023年8月8日,县妇联党组书记对负责该工作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3.关于“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8月15日—16日,县妇联党组书记对分管办公室副主席进行预防提醒约谈,副主席分别对各股室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提醒约谈;二是2023年7月17日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县妇联三审三校制度》,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执行,确保妇联各项信息宣传发布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长期坚持。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妇联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观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持续狠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妇女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思路,切实补齐短板、以巡促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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