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都柳江流域锑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贵州省环境监察局关于加大都柳江环境风险管控的工作提示》等要求,积极防范化解流域水环境风险,保障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考虑
方案的制定主要目的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流域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协同推动都柳江流域水环境锑污染联防联控,防患化解环境风险,巩固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杜绝跨省水污染事件,保障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
三、主要内容
政策的主要内容,就是5项工作任务以及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保障措施。
(一)5项工作任务
包括严格涉锑建设项目准入、强化都柳江流域涉锑企业执法监管、加强都柳江流域水生态环境锑风险管控、推进都柳江流域历史遗留锑环境问题整治、完善都柳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防患化解环境风险,巩固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为确保本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协调和解决都柳江流域锑污染防控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明确了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以及都柳江流域沿线乡镇(古州镇、八开镇、兴华乡、定威乡)主要职责。
(四)保障措施
在强化思想认识、强化指导监督2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榕江县域内范围。
五、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解读人:刘兴平
联系方式:66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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