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党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县乡村能源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榕江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能源工作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国能发规划〔2021〕66号),要求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得到广泛应用,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绿色、多元的农村能源体系加快形成。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巩固提升了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通过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
我县高度重视清洁能源建设工作,县政府专题研究并制定印发《榕江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目前全县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3%,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75%以上,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5千伏安;建成新能源充电桩229个;风能项目已完成选址。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意义
农村地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到2025年底,风能等清洁能源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稳步提升,乡村可用清洁能源比例有效提高,农村电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逐步推广,新能源产业成为乡村经济的有力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绿色、多元的乡村能源体系加快建设。第二部分是工作路径,主要是持续提升农村电网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推动农村生物质资源利用、大力发展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清洁能源水平。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发挥试点带动,做好服务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健全完善农村能源普遍服务体系,推动成熟适用的农村能源新技术成果在农村地区集成转化、示范推广和应用,促进乡村能源可持续发展。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