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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05/06
  •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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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好粮油优质产品科技创新、名牌名品建设奖励方案(试行)》解读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及目的

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是深入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项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发挥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大力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城乡居民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让中国人“吃出健康”。在确保粮食数量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广大种粮农民和粮食企业生产优质粮油,建立“优质优价”的粮食流通方式和市场交易机制,同时,通过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带动效应的优质粮油示范企业,研发生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国好粮油产品,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绿色优质粮油品牌,营造粮油产品健康消费良好环境,加快实施我县粮食产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根据《榕江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建设内容,制定出台该《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 号)以及《榕江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榕江县好粮油优质产品科技创新、名牌名品建设奖励方案(试行)》。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共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奖励对象,以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好粮油生产、购销、收储、加工等活动的粮油市场主体为奖励对象。第二部分为奖励的内容及标准,主要包括发展种植基地,促进“优粮优产”、加强推广力度,促进“优粮优销”、升级加工设备,促进“优粮优加”、提升企业自检能力,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四个方面,奖励标准分为1万元、2万元、3万元3个等级。第三部分为申报及兑现流程,由符合奖励规定的粮油市场主体,主动向县发展改革局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表及符合奖励事项相关印证材料,经县“中国好粮油”行动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审核通过,报县政府审定后给予兑现。第四部分为资金保障,明确奖励资金从榕江县“中国好粮油”行动项目获得的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列支。第五部分为其他事项,主要明确该《方案》的时效性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第六部分为奖励机制解释权,明确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具体的奖励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发展种植基地,促进“优粮优产”。“好粮食是种出来的,优质粮源是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为大力推动粮食生产由“增产”向“提质”进行转变,不断增加优质粮食产品原料供给,积极引导和鼓励涉粮主体采取资产入股、合作经营、企业自建及组建全产业链利益共同体等多种方式,实行“统一种植、统一耕地、统一施肥、统一植保、统一管理”的管理模式,推广优质品种连片种植,发展优质粮食种植基地,提高地方优质原粮供给。对优质品种集中连片种植年度规模达500亩及以上的粮油市场主体,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加强推广力度,促进“优粮优销”。鼓励企业参加“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加大产品研发及产品名牌商标、绿色无公害等产品认证。鼓励企业提升产品科技研发水平与品牌附加价值。对企业入选国家或省级“中国好粮油”产品名录、获得区域展销博览会重要奖项、企业优质好粮油产品取得重大研发成果等,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资金奖励。

(三)升级加工设备,促进“优粮优加”。鼓励企业推进优质粮食加工技术提升改造,提升加工设施水平,降低粮食加工损耗,升级我县好粮油优质产品供给体系,提高绿色优质粮食产品的供给水平,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便捷、健康、安全的消费需求。对企业在粮食加工技术提升改造取得重大突破,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金奖励。

(四)提升企业自检能力,保障粮食质量安全。鼓励企业提升检化验能力,购置辅助仪器设施、粮油检测仪器设备、粮油品质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增强稻谷和成品粮的检测能力,促进我县粮油产业检化验能力的提档升级。对企业新增购置的检化验设备投资达1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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