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你局送来关于审定《榕江县城乡污水一体化 PPP 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榕水呈〔2019〕132 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 76 次常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授权你局作为榕江县城乡污水一体化 PPP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PPP 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报批、社会资本采购、PPP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PPP 项目合同签订、PPP 项目合同履行和项目资产期末移交等相关事宜。
二、同意《榕江县城乡污水一体化 PPP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栽麻镇、八开镇、朗洞镇、忠诚镇、平江镇、乐里镇、平永镇,请你局严格把关、规范运作,确保榕江县城乡污水一体化 PPP 项目顺利推进。
三、请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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