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准榕江县古州镇滚玉小学附属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的函》(榕教科函〔2019〕1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村学校办学所需。依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推广黔东南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十有标准”的通知》(黔教计发〔2013〕461号)文件精神,结合乐里中学的实际情况,同意立项建设榕江县榕江县古州镇滚玉小学附属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场坪挖方2100立方、填方3000立方、挡土墙430立方、新建厕所、简易校门、围墙等。
三、项目总投资:72元。资金来源为县级统筹教育经费解决。
四、积极做好本项目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据此开展下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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