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榕江县统计局
榕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根据榕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65个,从业人员419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5.8%和增长18.7 %。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30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8 %和49.5%(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51 |
302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 |
0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33 |
272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7 |
30 |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51.0%。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302.0 %(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51 |
302 |
内资企业 |
50 |
302 |
其他 |
1 |
0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04.0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8.5%;负债合计3987.4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42.5%。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55.1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2.9 %(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6604.08 |
3987.46 |
6755.18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5.47 |
- |
3.94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6024.99 |
3782.57 |
5983.90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73.63 |
204.89 |
767.34 |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7个,比2018年末下降15.0 %;从业人员296人,比2018年末下降41.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个,比2018年末下降66.7 %;从业人员167人,比2018年末下降57.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446.8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0.6%;负债合计37674.5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35.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90.9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6.6 %。
2023年末,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471.6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4.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343.3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67.1 %。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6个,从业人员53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3.1%和110.2 %(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96 |
536 |
居民服务业 |
57 |
271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32 |
195 |
其他服务业 |
7 |
70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74.74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1.3 %;负债合计395.65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46.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35.6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1 %(详见表5-5)。
表5-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2674.74 |
395.65 |
4935.65 |
居民服务业 |
1398.69 |
193.80 |
2394.20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1125.73 |
178.60 |
2259.41 |
其他服务业 |
150.33 |
23.25 |
282.04 |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24个,从业人员558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5.1 %和35.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1个,比2018年末增长22.0%;从业人员4924人,比2018年末增长25.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61.2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8.1 %;负债合计1290.6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8.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29.2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7.8 %。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8773.7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4.9 %。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4502.1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7.5 %。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2个,从业人员253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0%和31.3 %。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3个,比2018年末增长3.1 %;从业人员2178人,比2018年末增长3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07.9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37.3%;负债合计1945.5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82.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16.1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8.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7393.2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7.1 %。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9449.0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8.2%。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57个,比2018年末增长26.7 %;从业人员308人,比2018年末增长23.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1个,比2018年末增长41.7 %;从业人员234人,比2018年末增长1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55.0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0.6 %;负债合计242.3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55.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93.27万元,比2018年增长6.2 %。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054.6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6.2 %。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544.00万元,比2018年下降23.2%。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19个,比2018年末增长16.9 %;从业人员5684人,比2018年末下降6.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74243.9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8.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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