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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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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方案

为推进岑王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 679 号令)和《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意见》(黔东南移函〔2020〕34 号)等政策和法规,结合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岑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各项工作,特成立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银  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吴顺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石仕玺 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董爱辉 县水务局局长

陈  刚 县移民局副局长

林顺杰 县水务局副局长

龙正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肖培海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绍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守志 县交通局副局长

郑登卫 县住建局副局长

何可实 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副局长

陈世贵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欧阳开梅 县财政局副局长

况于琛 榕江县林业风险防控中心主任

蒋  勇 两汪乡人民政府乡长

石庆幸 朗洞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辉 黔东南水投(集团)公司榕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生态移民局,陈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组

组  长:陈 刚

副组长:龙正平、肖培海、林顺杰、杨绍田、陈守志、郑登卫、潘有康、石 梁

成  员:县移民局工作人员 1 人、县林业局工作人员 1 人、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1 人、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1 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1 人、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1 人、县水务局工作人员 1 人、朗洞镇工作人员 2 人、两汪乡工作人员 2 人、州水投公司 1 人和设计单位 2 人。

主要职责:负责对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负责落实好涉及本部门业务工作,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征拆和补偿兑现工作。

(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纠纷协调组

组  长:石仕玺

副组长:石庆幸、蒋 勇、肖培海、龙正平

成  员:县移民局 1 人、县自然资源局 1 人、县林业局 1人、县水务局 1 人、县农业农村局 1 人、两汪乡政府 1 人、朗洞镇政府 1 人、县直调处部门 1 人。石庆幸同志负责朗洞镇征地移民安置纠纷协调工作;蒋勇同志负责两汪乡征地移民安置纠纷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对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协调、处置存在纠纷和涉征群众合理诉求等维稳工作。

(三)业务资料组

组  长:陈 刚

成  员:县移民局 1 人、两汪乡政府 2 人、朗洞镇政府 2人、县自然资源局 1 人、县林业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各 1 人。

主要职责:负责对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物量的复核资料、补偿兑现材料和相关材料进行业务指导和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部门职责

(一)县生态移民局:负责移民工作总协调、总调度以及组织移民工程建设征地工作督查、检查。负责移民政策宣传解释,移民政策把关以及移民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指导。负责根据项目法人提出的任务计划,编制移民安置任务计划。负责协调并参与实物指标调查、复核和认定工作。负责移民实物指标以及兑现资金的审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完成专业项目复建、库底清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水库工程移民补偿资金及相关费用的管理,并按进度及时拨付移民资金。负责移民档案的归口管理,协调移民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完成县人民政府或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水务局:负责项目工程和移民建设调度工作,对各水库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台账管理,督促项目法人落实工程建设倒排工期方案,定期到项目现场指导服务。加强行业监管,督促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加快项目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

(三)县自然资源局:全程参加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用地实物指标调查、复核和认定。督促指导完善水库工程建设用地手续,统筹解决项目占补平衡指标,保障水库工程建设用地需求,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积极协助乡镇做好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土地权属纠纷协调化解,严防水库工程建设征

地移民安置工作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四)县林业局:全程参加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林业实物指标调查、复核和认定。协助和指导项目业主做好林业手续办理。

(五)县农业农村局:全程参加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农牧实物指标调查、复核和认定及附属设施的测量与审核,做好农业、畜牧业相关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做好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农牧权属纠纷协调化解,严防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六)县交通局:负责水库工程建设涉及公路、路桥及公路附属设施设备等要全程参与实物量的测量与审核,做好交通规划复建等相关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做好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道路交通纠纷协调化解,严防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引

发社会稳定问题。

(七)县住建局:负责水库工程建设涉及住房、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企业附属设施等要全程参与实物量的测量、审核和认定,做好住房安全相关工作。

(八)县财政局: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到位的上级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兑现款,确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款支付到位。

(九)榕江县林业风险防控中心:负责协助乡镇做好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林木林地权属纠纷协调化解,严防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十)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负责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环评监测,做好水库工程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

(十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污染处理以及库底清理污染处理工作,做好淹没线以下灭鼠工作,对清理范围内的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厕所、畜厩、污水池、坟墓以及水库库区内的污染源分布、数量、污染程度、传染病菌、病毒种类等进行调查登记,并进行专业防治污染处理。

(十二)两汪乡和朗洞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负责组织群众参加水库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复核工作,参与实物指标调查、复核和认定。负责实物指标的公示和复核申请收集整理、初步审核以及汇总等工作。负责编制移民实物指标兑现表册,并报送县移民局审核。负责动员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以及协调落实移民生产安置措施,并为移民安置提供服务。做好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山林权属问题,严防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引发社会稳定问题。负责水库移民涉及的矛盾纠纷协调化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所涉及移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县档案局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县档案馆保存。负责完成县人民政府或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黔东南水投(集团)公司榕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建设和密切配合县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征地工作,协助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顺利推进,保障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不影响水库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水库工程验收。承担工程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对接州水投公司组织验收负责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参建单位编制工程建设计划,施工内容分解细化至每周。督促参建单位按照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落实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与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同时,召开群众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群众知晓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积极主动支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

(二)实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阶段。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和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加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和指导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规范有序及时推进,倒排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期,确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按期完成。

(三)档案收集阶段。乡镇将水库工程所涉及移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完成后,由乡镇将移民档案交由县档案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县档案馆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相关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充分认识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性,绝不能相互推诿影响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有效推进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安置工作。

(二)压实责任,强化督促。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影响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程序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对阻挠、拒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相关人员,司法机关要坚决打击,确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

岑王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物量指标根据《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意见》(黔东南移函〔2020〕34 号)文件,岑王水库主要有三个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淹没区:淹没区征收土地面积 251.02 亩(不含重叠部分):其中耕地面积 29.64 亩(旱地 3.96 亩、水田 20.89 亩,>25°坡耕地 4、79 亩)、林地 194.96 亩(用材林地 3.85 亩、薪炭林184.15 亩、灌木林地 6.96 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河流面积)26.40 亩。零星树木及其他:布福娜(黑老虎)278 株,

炭窑 2 眼。淹没影响形成的孤岛薪炭林地 7.27 亩。水库淹没建设征地涉及 2004 年修建的目前正常使用的朗洞镇集镇供水管,供水管道为(DN110)钢管,影响长度为 0.7km,以及配套设施混凝土拦水坝 120m3,过滤水池 10m3。

二、枢纽区:建设征收(用)土地总面积 417.10 亩(大坝枢纽永久征收土地面积268.16亩、临时征用土地面积147.44亩)。大坝枢纽永久征收土地面积 268.16 亩(包含重叠部分),其中:耕地面积为 26.35 亩(均为水田)、林地面积为 237.87 亩(用材林地 98.32 亩、薪炭林 128.93 亩、灌木林 10.62 亩)、水域及水

利设施用地 3.94 亩。临时征用土地面积 153.50 亩,其中:耕地面积为 1.22 亩(均为水田)、林地 151.66 亩(用材林地 80.80亩、薪炭林地 70.86 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62 亩。涉及各类零星树木 32 株,其中用材树 32 株(均为成树)。专业项目涉及 2004 年修建的目前正常使用的朗洞镇集镇供水管,供水管道为(DN110)钢管,影响长度为 4.3km;影响岑王寨供水管道(DN32)PE 管,影响长度为 0.3km,混凝土蓄水池 6m3;引水渠道长度为 0.2km。枢纽工程建设区与库区重叠部分征地涉及征收土地 30.11 亩,其中薪炭林 28.90 亩,水域及水利设施面积为1.21 亩。

三、输配水区:建设征收(用)土地总面积为 140.12 亩(永久征收土地 9.45 亩、临时征用土地 130.67 亩)。永久征收土地9.45 亩,其中:耕地面积为 6.61 亩(旱地 1.65 亩、水田 4.96 亩),林地 1.64 亩(均为用材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20 亩。临时征用土地面积 130.67 亩,其中:耕地面积为 115.65 亩(旱

地 21.50 亩、94.15 亩)、林地 15.02 亩(均为用材林地)。涉及各类零星树木 32 株,其中用材树 32 株(均为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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