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水利建设
  • 2023
  • 03/23
  • 16:42
  • 来源
  • 榕江县水务局
  • 访问量
  • 暂无
  • 字体
  • 分享

关于榕江县兴华乡高排村大坡渠道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榕江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榕江县兴华乡高排村大坡渠道维 修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的函》(榕水函〔2023〕16号)文件

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在下一阶段进一步优化。

二、 建设性质: 改建。

三、 建设内容及规模

同意在榕江县兴华乡高排村开展渠道维修改造铺设安装灌溉管道1条长1396m(DN200PE100  级1 . 0MPa 管 ) ; 新 建 闸 阀 井8座。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改善高排村490亩农田灌溉问题。

四 、建设方式: 同意该工程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在确保 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尽可能增加人民群众务工收入。

五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同意工程总投资31.62万元,资金 来源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预计发放劳务报酬6.24万元,占省级资金的20.8%。

六 、建设工期: 2个月。

七、项目建设地点: 榕江县兴华乡高排村。

八、 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投资额未达到《必须 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可不采用招标方式,相关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项目责任单位: 同意工程建设由榕江县水务局为主管部 门;榕江县小农水重点县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为工程法人单位,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十、 相关要求

(一)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设计变更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

(二)项目建设开工前要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在项目建设 过程中,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防范新增地方债务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工程县级竣工验收由县水务局主持。

接批复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促进项 目尽早开工建设;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办法,强化安全 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尽早建成受益;同时督促 相关管理单位组建工程设施管理机构,落实管护措施,加强建后管护,使工程能长期发挥效益。


榕江县兴华乡高排村大坡渠道维修工程批复文件.pdf


微博
微信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贵州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