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各交通运输有关企业:
“清明”“五一”即将到来,祭祀、踏青、旅游等出行活动增多,人们出行集中,这时期是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多发的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安全风险压力增大,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抓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指示要求,以及3月17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3月17日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清明”“五一”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早部署、早安排,及时督促落实
“清明”是回乡祭祀,外出踏青的一个重要时段,“五一”又是旅游旺季,气温逐渐回升,人员、车辆集中,安全隐患增大,局属各单位要针对这时段的特点,结合本部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前安排部署“清明”“五一”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运输安全保障
“清明”“五一”期间,将有大量的群众返乡祭祖和学生放假、人民群众出行游玩,是公路水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时段,为此,局属各单位及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清明”“五一”期间交通运输组织工作,确保旅客的正常疏运。
三、加大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
道路运输领域:要做好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站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源头防范,强化重点车辆养护情况和动态监控,加强督导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客运站安全管理,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严格驾驶员的资格审查以及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及危险货物运输车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认真落实长途客运班车源头安全检查,落实实名购票、验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公安交管,严厉打击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非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道路的巡查力度和频次,重点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临水临崖、高填、深挖路段的监测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落石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消毒、管理和防控工作。
水上交通领域: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乘客及船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建设工程领域:要按照复工复产要求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一律不许开工;要突出桥隧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的全面落实。要重点排查高边坡、高档墙、高路堤路段、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弃土场、地质灾害隐患点、用水用电、特种设备、 桥梁高空作业平台和大型支架模板系统及驻地消防安全。要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消毒、管理和防控工作。
四、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执法机构要加强执法检查,加强对“清明”“五一”期间运输市场监管,对扰乱市场秩序、超范围经营、越线经营、无证经营以及拒客甩客宰客的违法行为要进行重点打击,切实维护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做好举报、投诉的登记处理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对擅自抬价的行为要会同物价等部门严查重处,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清明”“五一”期间出行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根据气象预测,3月、4月、5 月等月份将具有风大、雨少、气温高的特点,防火形势严峻,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用水用电是否安全,该断电的设备下班后要断电,要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确保“清明”“五一”期间办公场所不发生火灾。客运站、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应对各种紧急事态的发生
各单位要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条不紊地采取处置措施。同时,按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值班期间于每日下午14时前报送当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信访维稳苗头等信息,以及安全稳定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如有关会议安排部署、督查检查等)至局办公室,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榕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9日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贵州博虹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