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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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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投诉举报第四季度信息公示

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榕江县市场简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平台、12345热线以及来电、来信、来函接到消费者及群众投诉、举报、求助和咨询案件共计837件,其中,投诉524件,占比62.60%;求助217件,占比25.93%;举报91件,占比10.87%;咨询5件,占比0.60%。目前已办结796件,正在办理41件(其中有33件为职业打假人案件按法定时限办结,其余8件已核实尚未有录入),案件按期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在已办结的796件中有6件不满意(为诉求过高和诉求不合理),满意度为99.24%。根据投诉举报线索立案查处21件,其中,超过保质期食品13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4件(移交公安机关1件),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保健品2件,欺诈行为及销售不能提供检验合格报告商品1件,失效产品1件。已办结14件,涉案货值金额4.06万元,罚没款5.12万元。

2024年以来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主要集中在:第一,经营者经营超过保质期、发霉变质、混有异物的食品等。第二,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如直播带货主播以及电商经营者销售的未有标签标识的,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编号的,成分标注不清的,标签标识规格以及字体要求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等。第三,消费者食用餐饮店加工制作的餐饮后自称出现呕吐腹泻的问题等。

(二)酒店住宿。主要集中在网上退房退费、服务态度、价格、酒店实际与网上宣传不一致、网上预定到店无房、网上预定线下未收到订单、酒店设施设备不完善、卫生脏乱等问题。

(三)价格收费。主要集中在停车收费价格高且未有公示,充电宝租赁扣费,餐饮店收取的碗筷、米饭、纸巾、茶位费用未有明码标价等问题。

(四)消费欺诈。主要集中在经营者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时的误导、隐瞒消费者消费的情况,未有告知清楚。如金店的一口价和标价的问题。

(五)电梯安全。主要集中在住宅小区的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故障维修、日常维保等问题。

(六)商品质量。主要集中在通讯产品、衣服鞋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等商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

(七)广告宣传。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机构扩大虚假宣传,电商产品虚假宣传,不规范广告用语以及转发朋友圈积攒兑换奖品奖金等虚假宣传问题。

(八)商标侵权。主要集中在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授权期限到未有及时消除商标侵权影响,以及经营者使用营业执照字号宣传导致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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