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榕江县林业局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县林业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组一行6人对我县古州镇头塘村附近稻田进行巡查。在巡查中没有发现捕鸟行为,但发现在荒田上放有一个捕鸟网。专项行动工作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处置。一是当场拆除捕鸟网并烧毁;二是向当地村干部排查捕鸟行为人情况;三是在水塘村村务公开栏张贴《黔东南林业局关于全面禁止猎捕 出售收购经营利用 运输野生动物的公告》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宣传和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相关知识,有效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下一步,县林业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强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防范打击工作,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贵州博虹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