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 〔2023〕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榕江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定点帮扶资金和平台公司融资等投入农村形成的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对已确权的扶贫项目资产和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情况,现将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11月17日-11月26日。如有异议,敬请告知。
附件:黔东南州榕江县交通运输局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台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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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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