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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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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黔交安〔2021〕10号)及州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部署,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行业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确保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广丛  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龙施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守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荣祥  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吴  杰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昌勤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  璕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股负责人

黄卫旗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股负责人

杨文旺  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股,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局属各单位、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好落实。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全年开展1次及以上综合检查;每季度完成1次及以上行业全覆盖日常检查,每月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或者其他抽样方式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专项检查。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一)综合安全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2.节假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期间“窗口指导”及安全管控情况;

3.农村地区赶集日、学生上下学时间段等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管控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5.全行业消防安全防范情况;

6.上级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主要依据:《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等。

(二)道路运输安全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3.从事二级维护企业的制度建设是否健全,是否按照标准配备必要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是否按标准开展相关工作;

4.安全生产专题会和安全生产例会是否按规定召开、会议记录是否规范;

5.“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例检、动态监控等要求落实情况;

6.车辆技术档案是否标准建立;

7.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8.企业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是否规范和达到要求;

9.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主要依据:《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道路运输旅客安全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标准宣贯落实情况;

2.动态监控平台的使用情况;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的使用情况;

4.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培训情况;

5.安人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及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7.车辆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主要依据:《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

(四)公路运营安全

1.公路运营安全监管履职及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相关专项工程(包括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建设推进及工程质量情况;

3.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清理情况;

4.干线公路在役危桥隧垮塌风险管控情况;

5.重型载重汽车通行流量较大的未经评估加固提升的独柱墩桥梁垮塌风险管控情况;

6.临水临崖路段车辆坠落风险管控情况;

7.连续长陡下坡高风险路段车辆翻车、连环碰撞风险管控情况;

8.流量较大的二级以上公路在通车情况下实施养护作业时车辆连环碰撞管控情况;

9.行人非法上高速公路等工作开展情况;

10.公路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临时停放的引导情况;

11.公路运营常规检查(包括桥隧定检、边坡监测、病害治理、附属设施巡查等)工作开展情况;

12.公路治超执法(包括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货运源头治理、非法改装货运车辆查处、“大吨小标”“一超四罚”“百吨王”等)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依据:《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

(五)水上交通安全(渡口、渡船安全)

1.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相关考核制度建立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相关部署;

3.船舱内配备消防安全锤工作落实情况;

4.船舱内座椅、设备、物品等舱内设施采取固定措施的工作开展情况;

5.旅客实名登记表信息登记情况;

6.定期清理维护机舱内积水油的开展情况;

7.落实“海事六项”禁令、“四不上船,七不出航”、停航封渡、应急值守等制度以及江河流域联防联控等机制落实情况;

8.全域消防安全防范情况;

9.反恐、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情况;

10.渡口、码头安全监管情况,乡镇自用船(渔业船舶)管理情况;

1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12.对“乡镇自用船舶(含渔业船舶)非法从事运输”“船舶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偏作业”“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等重点活动开展情况;

13.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14.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5.乡镇渡口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落实情况;

16.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7.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主要依据:《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

(六)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1.落实国家公路水运建设质量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2.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巡回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

4.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5.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品质工程、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及质量安全“红线行动”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6.施工三级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费用列支和使用情况;

7.施工临时驻地、涉林施工路段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8.在建项目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通知》等。

(七)消防工作

1.督导消防安全高危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2.部署“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及节假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导工作,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物质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3.对行业管理部门落实消防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4.督导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5.检查系统各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主要依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

(八)铁路沿线安全

1.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治理情况;

2.铁路线路封闭防护管理情况;

3.铁路道口“平改立”情况;

4.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九)防汛工作

1.防汛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2.防汛物资储备,公路抢通保通、应急运输保障准备,水上船舶、设施安全管理部署,客船、渡船等重点船舶监管及避风准备情况;

3.码头大型机械等码头设施防风加固情况;

4.应急预案、抢险方案,会同气象、应急等部门合作联动工作准备及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主要依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五、检查方式

坚持“四不两直”的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相关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反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真实情况,严禁谎报瞒报、弄虚作假。

(二)检查组人员要提前熟悉检查内容,严肃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三)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纪律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四)各单位要重视交办问题督促整改工作,按时提交整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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