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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3/05
  •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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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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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制,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提升法治意识、规范法治行为为目标,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保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党组中心组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开展了八次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在学习内容上,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高学习质量,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站队依法履行职能、开展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帮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环境相关基础知识,巩固自身业务知识储备,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在工作安排部署落实上,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生态环保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依法行政

(一)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制定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审批权限要求等,并对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二)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制度。我局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案件涉及重大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经案件审查小组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未经审议或者经审议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2024年经集体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件。

(三)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根据州生态环境局及县司法局要求,组织做好了我局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全局参加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共计11人,全部完成行政执法证换证申领,极大提高了我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持证比例。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各类专题培训,2024年共组织参加省、州专题培训3次,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计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多次“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讲解;依托“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固废法》等单行本法规200余本,宣传单页4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公众守法意识。

(六)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涉及营商环境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可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违背等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政策措施。

(七)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把好法制审查关,守好诉讼质量门。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不足

(一)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法规刚性要求多,现有体制机制和能力水平下难以完全满足方方面面的期盼。

(二)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还需加强,法制机构仍然比较薄弱。人民群众对环境生态的需求和愿望与当前环保生态工作的水平有差距。

(三)要抓好合法性审查,严防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要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开展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才能有效预防政府决策法律风险。

(四)要抓好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指导,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县级依法行政考评布置、汇总、上报等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成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等的内部合法性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将采用送法上门的模式开展,通过进乡镇、进企业的形式开展,根据相关精细化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使企业明确应遵守的法定义务,提升宣传效果。

(三)继续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争议纠纷,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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