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有6辆退役公务用车需要进行报废回收处理,现向社会公开选择有车辆报废回收资质的企业(公司)对以下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处理:
序号 |
品牌类型 |
机动车所属单位 |
备注 |
1 |
长城牌越野车 |
榕江县孔明山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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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城牌越野车 |
榕江县孔明山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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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猎豹越野车 |
塔石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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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起亚越野车 |
平阳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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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铃全顺 |
寨蒿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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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日产轩逸小轿车 |
榕江县司法局 |
一、参选车辆报废回收企业要求
1、提供企业(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提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提供特种备案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确定车辆报废回收企业方式
参选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到车辆展示地点查看车辆给出报价函后,确定出价高的企业(公司)为本次车辆报废回收企业。
三、车辆展示地点
榕江县城内
四、车辆展示时间
2022年9月29日-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五、资料及报价送函达地点
榕江县财政局二楼国资中心办公室
六、车辆报废回收要求
1、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必须及时将有管辖权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回收证明、现场切割图片或者音像资料在一个月内提供给车辆出让方,否则,因未及时注销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全部承担。
2、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自行到车辆出让方指定地点提车,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必须做到安全行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全部承担。
联系人:欧一林 0855-6620610
榕江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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