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人群的管理,促进传承人和传承人群积极履行职责和义务,根据《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黔东南文体广电新通﹝2016﹞45号)和《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年度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州文体广电旅通﹝2023﹞13号)文件,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我县杨成兰等25名州级传承人及宰荡侗族大歌传承人群从传承、保护、传播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公示时间为10月29日至11月4日,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1:2024年州级传承人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4年州级传承人群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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