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精神,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黔文旅发〔2022〕21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榕江县非遗工坊建设,加强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参照《贵州省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县级“非遗工坊”申报评选工作,经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审议等程序,拟认定以下12家企业(合作社)为榕江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现予以公示。
榕江县侗乡人民族服装厂
党细村苗族蜡染刺绣工坊
榕江县黔源侗族刺绣工艺厂
倚山人手造生活工作室
贵州瑜懿手工艺品有限公司
榕江县摆贝老拉苗族刺绣蜡染坊
榕江县摆贝村级集体经济有限公司
贵州娘美布彩印染坊
榕江县塔石乡苗族蜡染刺绣工艺制品生产基地
榕江县月亮故乡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吴松桃刺绣工作室
贵州榕江色边民族刺绣专业合作社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止。如对公示的企业(合作社)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反映(联系人:杨秋平,联系电话:13765592218)。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榕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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