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榕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榕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30)》已经2023年4月28日榕江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颁布实施,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黔东南州榕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30)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黔东南州榕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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