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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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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江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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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榕江县林业发展速度最快、发展质量最好、发展成效最为显著的五年。全县林业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贵州省林业局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统筹推进国土绿化、资源保护、产业发展和林业改革各项工作,全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全面完成,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4.18%,林业为榕江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 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贵州林业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 系统治理,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利用,着力构建贵 州林业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质量,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全面助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为我国如期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44 号)要求,结合《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省重要规划,榕江县林业局组织编制了《贵州省榕江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十三五”林业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就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第二章 林业发展形式分析

一、优势

二、劣势

三、机遇

四、挑战

第三章 总体思路

一、发展思路

二、基本原则

三、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第四章 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一、着力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二、加快推进森林分类经营

三、大力实施中幼林抚育

四、切实加强低质低效林改造

五、优化林种结构调整

六、强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第五章 着力林业资源保护

一、 全面实行林长制

二、加强林地生态红线管控

三、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

四、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六、加强国有林保护

七、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八、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九、古大珍稀树木保护

第六章 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一、加强产业基地建设

(一)用材林

(二)特色经济林建设

(三)林下经济建设

(四)花卉苗木基地建设

二、加强林业龙头企业培育

三、推动林业产业品牌创建

四、加强产品研发和精深加工

五、大力开拓销售市场

六、产业园区建设

第七章 林业生态文化建设

一、森林康养产业园

二、城乡绿化及全民义务植树

三、弘扬乡村生态文化

四、实现国土绿化美化

第八章 林业综合体系建设

一、 强化林政执法能力

二、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三、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四、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五、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七、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建设

八、强化林业信息化服务能力

第九章、重点建设项目

一、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二、林业产业建设

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四、森林康养园建设

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六、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一、 环境影响分析

二、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土保持措施

(二)面源污染防治措施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四)林地地力保护措施

(五)工程建设环保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和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二、资金筹措

三、效益评价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一、将林业规划纳入全县规划

二、加强领导,抓住县涉林重点项目,编制好推进方案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积极跟进国家、省州投资方向

五、加强依法治林

六、加大林业建设投入

七、加快苗木培育,为绿色家园建设提供苗木保障

八、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林业部门的执行力

九、加强林业的科技支撑力度


第一章 “十三五”林业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就

(一)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十三五”期间,完成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共划定生态红线144.9万亩,137.16万亩公益林资源持续得到管护;359.22万亩森林参与森林保险。2378棵古大珍稀树木得到调查和挂牌保护。

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十三五”期间森林督查“六个严禁”共查处涉林案件:1341个,其中刑事案件424个,行政案件917起,共立森林刑事案件277起,侦破236起,移送起诉279人,没收木材3621.0058立方米。

积极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和“违法使用林地清理整顿”行动,“十三五”期间我县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远低于县控指标0.5‰。平均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林业局的控制要求。

全县森林覆盖率由2015年的73.01%提升至2019年的74.18%,增长1.17个百分点,保持全省第三,全州第一。

(二)营林生产超额完成任务

全县认真实施“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完成营林生产任务13.47万亩,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39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2万亩。

“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完成特色优势产业种植面积9.25万亩,其中油茶种植面积5.21万亩,茶叶种植面积1.62万亩,花椒种植面积0.99万亩,食用菌种植面积0.85万亩,桑树种植面积0.58万亩。累计覆盖带动贫困户12440户52196人就业。

(三)全县城乡绿化美化稳步推进

按照“绿化榕江,美化榕江”的要求,大力实施通道、园区、城镇、校园、村落、景区绿化美化工程,造林绿化面积844亩;通道绿化里程168公里,完成义务植树39.8万株。

(四)林业助推全县脱贫取得较大成效

1、立足行业优势,落实林业政策,积极促进林业生态扶贫见实效

退耕还林政策资金助力一批人民群众脱贫。2016年以来累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932.544万元,覆盖农户12606户,人数5042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31户12612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助力一批人民群众脱贫。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为137.16万亩(含雷公山自然保护区——榕江片区5.19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9.16万亩(其中5.19由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兑现,0.72万亩为国有林地未下拨补助资金),地方公益林88万亩。累计完成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13007.81万元,覆盖农户22667户,人数1029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028户,人数50519人。贫困户通过生态补偿增加转移性收入,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生态护林员聘用助力一批人民群众脱贫。现全县共聘用生态护林员5840名,覆盖贫困户5840户,通过生态护林员聘用,每人每年可获得1万元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兑现补助资金8970.8万元,累计带动27105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围绕行业特点,做足山林文章,扎实推进林业产业扶贫结硕果

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助力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油茶特色经济林产业累计种植面积5.21万亩,完成提质增效改造3.3万亩,覆盖贫困户4336户带动贫困人口18283人脱贫。花椒特色经济林产业累计种植面积0.9921万亩,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136.88万元,实现年产量11.335吨,年产值39.5756万元,产业带动贫困户865户3631人。食用菌产业累计完成种植0.85万亩(万棒),实现年产量27150.3吨,年产值35491.9万元,累计覆盖带动贫困户7744户29907人。抓好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助力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十三五”期间新建草珊瑚种植面积达5.02万亩,建成八开都江、定威格览等集中连片千亩以上示范基地9个,水尾万亩基地1个,覆盖带动贫困户7400户32100人。2020年累计完成蜜蜂养殖1.06万群(巢),覆盖带动贫困户2858户11432人,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

3、加强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保障产业持续发展,助力人民群众持续增收致富

完成油茶示范基地建设0.6万亩、杉竹混交示范基地0.1万亩、花椒示范基地0.0115万亩、精品水果示范园0.0075万亩、珍稀树种示范基地0.001万亩、海南黄花梨引种试验0.05万亩等示范基地建设。建成贵州省侗乡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榕江油茶苗圃基地、锡庆众森农民专业合作社苗圃基地、榕江县黔榕良种油茶种苗场三家,培育油茶嫁接苗800万株。通过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和苗圃基地建设,有力保障了林业产业持续发展。

4、推进木材生产,助力脱贫攻坚

2016年以来,我县共审批商品材主伐6097个小班,采伐面积

18.11万亩,蓄积259.04万立方米,实现产值18.67亿元。木材经营

加工149.14万立方米,产值32.97亿元,税收11342.9万元,年均解

决就业4500人次。

5、开展技能培训,拓宽就业增收渠道

以扶志、扶技为抓手,为提高农民在食用菌、草珊瑚、花椒等种植业方面的劳动技能,助其实现就地创业、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县——浙江省桐庐县的大力支持下,自2019年开班以来,我局举办各类农民培训办班87期,累计培训4403人,其中2019年2241人、2020年2162人。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员人均每天获得生活、食宿补助80元。

(五)林下经济发展迅速

“十三五”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1.76亿元。紧紧围绕打造“全国草珊瑚林下经济重点示范县”和“全国草珊瑚之乡”目标,到2025年种植林下中药材达15万亩。截至2020年底,完成种植面积7.33万亩,建成水尾上下午万亩草珊瑚基地1个,以及八开都江、定威格览等集中连片千亩以上示范基地9个。覆盖带动贫困户7400户32100人。2020年林下养蜂累计完成蜜蜂养殖1.06万群(巢),覆盖带动贫困户2858户11432人,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牛、羊、鸡、蜂等林下养殖开发利用森林面积2.69万亩,产值6778万元;野生菌、竹笋、蕨菜等林下采集开发利用森林面积4.23万亩,产值8219万元。

(六)林业加工产业

2016年以来全县审批采伐木材276.54万立方米,其中审批采伐商品材蓄积259.04万立方米,审批采伐自用材17.5万立方米,完成木材产品销售149.14万立方米,税费征收11342.9万元。

(七)一批重点项目得以实施

1、国家储备林项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做大金山银山价值,切实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榕江人民的“幸福不动产”、“绿色提款机”。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先后出台了《榕江县林业公司重组方案》《榕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榕江县2020年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榕江县试点工作方案》。国储林项目已完成一至五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2019年开始实施一期项目,建设面积5.17万亩,融资模式为直贷,融资机构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榕江县分行,每亩贷款金额0.367万元,已完成授信19000万元,放贷6000万元,完成投资8000万元(含资本金2000万元),完成建设面积0.3万亩。二、三、四、五期规划建设面积32万亩,融资模式为PPP模式,融资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每亩贷款金额1.28万元,二、三、四、五期项目总投资近40亿元,其中国开行贷款32亿元,资本金8亿元,分四期实施,每期实施8万亩。

2、森林火险三期项目

国家重点林区森林火险三期建设项目

①基础设施

新建远程视频监控6个;无线通信系统5条;投资460万元建设防火物资储备库及营房1栋(建筑面积2142平方米);在国有林区新建消防水池15个。

②扑火物资

新增森防车3辆(其中高压水车2辆、运兵车1辆);油锯、风力灭火机各10台;雾化水枪、发电机、电脑、照相机各2台;组合工具8套;扑火服(鞋)480套(双)等防火物资。

通过国家重点林区三期火险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我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火装备,为今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坚实物资保障。

3、森林公安业务用房建设

2017年6月榕江县森林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顺利启动修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6平方米,总投资649万元(其中中央政法专项资金551万元,省级配套资金98万元)。目前,各项建设已基本完工,预计2021年5月份投入使用。

(八)林区改革进一步深化

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贵州省国有林场改革精神,全县平稳有序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主体改革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走在全省前列。

完善集体林权颁证工作。启动了完善集体林权颁证试点工作,摸清了林权颁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理清了下步整改完善的工作思路。

国有林场欠缴社保资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自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我县国有林场共欠缴职工社保资金238.7万元。2015年以来,中央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347万元全部到位,其中238.7万元解决历年欠缴的社保资金问题,剩余108.3万元用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九)获得荣誉

根据州林业局《关于表彰2016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黔东南林字〔2017〕42号),榕江县林业局在2016年黔东南州各县市林业有害生物考核中获二等奖;根据省林业厅《关于通报表扬贵州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突出集体和突出个人的通知》(黔林资通〔2017〕770号),榕江县林业局在2015年至2017年贵州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中获突出集体;2018年10月18日榕江丹江国家森林康养基地获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的通知》(中产联〔2018〕60号)批复,列入我国第四批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单位;根据黔桂两省(区)六县一局《关于表彰2019年度黔桂两省(区)六县一局护林防火联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黔桂七联指通〔2019〕3号),县林业局获得“两省六县一局”森林防火联防工作先进集体;省林业局以黔林产函〔2019〕343号文件授予榕江茅人河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联合印发黔绿办字〔2019〕13号文件及黔林绿办〔2020〕12号文件授予榕江县“贵州省森林城市”称号;古州镇、水尾水族乡被授予“贵州省森林乡镇”称号;古州镇寨头村、兴华乡摆贝村、水尾水族乡拉术村、上下午村、平阳乡伍社村、街上村等9个村被授予“贵州省森林村寨”称号;乐里镇三联村唐恩明、冷明胜等59户被授予“贵州省森林人家”称号;根据《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20周年全省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的通报》(黔林退函〔2020〕32号),榕江县林业局荣获先进集体,杨昌斌、彭俊荣获先进个人;《省绿委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关于表彰贵州省绿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颁发贵州省绿化奖章的决定》(黔绿办字〔2020〕11号),榕江县林业局荣获绿化先进集体,潘碧文荣获绿化先进个人,赖书梅荣获绿化奖章。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十三五”林业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有:一是林业整体发展推动不够,林业发展规划落实不到位;二是林业投入不足,营林质量不高,林农自有投入资金匮乏,致使林业产业基地发展滞后。如油茶基地造林,亩投资需5000元,而国家投资补助标准仅为500~1500元/亩;杉、松用材林亩投资需1500元,而国家投资补助标准仅为350~500元/亩。三是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不够,以农户、小型林场、合作社为主的经营主体,缺乏辐射带动,林业产业发展的带动能力弱,影响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四是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仅为15.75元/亩/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仅为15元/亩/年,与农民的期望值相差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增大了公益林管护难度。五是林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六是林地、土地依法流转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能高位推动,从而影响了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项目落地实施;七是由于投入不足,科技支撑力度不够,林业科技含量不高;八是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行政审批后,木材经营加工主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但目前在木材经营加工管理上尚未实现衔接。九是林改后续整改完善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目前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只完成明晰产权第一阶段,后续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和落实处置等相关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任务大。十是林区基础设施滞后。自1998年国家实施禁伐天然林和限伐商品林政策后,林业部门征收的有关税费锐减,无力对林区道路等林区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和管护,致使林区道路等级低、通车率低、通车难,增大了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成本,从而制约林业产业建设的发展。


第二章 林业发展形式分析

一、优势

(一)良好的政策环境奠定了林业发展的优势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和对待生命一样保护对待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一系列重要论述。

贵州省作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中共贵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见》,明确了贵州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五大任务;中共黔东南州委九届七次全会作出了《中国共产党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守住两条底线用好两个宝贝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决定》;近年来,贵州先后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长江经济带林业草原改革试验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首批试点省、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林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上位规划已经基本确定

《贵州省“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要求全省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1亿立方米以上,森林生态系统年服务价值15000亿元以上,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率10%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6000亿元以上。明确了“十四五”发展的10个约束性和5个预期性指标。榕江县作为全省重点林业县,在森林覆盖率增加、大扶贫、大健康、大旅游、大数据战略中承担着重大的林业建设任务。

(三)多个专项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支撑“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为拓宽“十四五”林业发展思路,省、州、县组织力量开展了多个专项调查和研究。黔东南州完成湿地保护发展规划、林下经济发展规划、100万亩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100万亩竹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特色珍稀绿化苗木花卉基地实施方案、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等编制。榕江县林地及森林资源动态数据每年得到更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森林经营规划、林下经济规划基本完成;榕江县第一期至第五期国储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第一期实施方案已完成编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规划已经完成并在实施过程中。这些都为全县林业“十四五”规划编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明确了规划方向。

(四)良好的建设条件

1、自然条件优越

榕江县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过渡的边缘地带,地层属江南古陆的一部分。地貌类型以中山和低山丘陵河谷盆地为主。山地占全县总面积的97.0%,丘陵占1.3%,河流盆地占1.7%。境内最高处为高岳山,海拔1695.1米,最低处为八吉渡口,海拔217.5米,平均海拔500米。榕江县处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夏热冬暖,积温高、降水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年≥10℃活动积温6898.5℃,多年平均气温18.1℃,月平均最高气温为七月份28.0℃,月平均最低气温为一月份6.0℃;极端最高气温39.7℃,极端最低气温-6.0℃。平均相对湿度83.0%;年平均日照时数1245.6小时;年均无霜期337天。年平均降雨量1170毫米,雨季集中在4~10月,属全省降水较稳定的地区。榕江县境基岩由出露绢云母板岩、变余凝灰岩、变余砂岩三大岩组为主体,含钾、铁的酸性造岩矿物使自然土普遍发育为酸性的铁铝土,自然肥力高,对作物适应性广。土壤具有典型的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土壤特征,土壤类型主要为黄壤、黄红壤,土壤疏松肥沃,土层深厚,pH值5.0~6.5,为微酸性壤土,有机质含量高,石砾含量少,适宜多种林木生长。

2、较丰富的物种资源和森林资源

榕江县处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是贵州省十大重点林区县之一,森林资源丰富。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有植物2000余种,其中种子植物1312种,中国特有49种,木本乔木566种,灌木386种,国家I级保护野生植物5种,II级保护野生植物20种。动物1600余种,脊椎动物5纲30目69科,其中森林动物4纲25目56科,家畜禽10余种,珍稀保护动物55种。森林植被以中亚热带次生常绿针叶、阔叶混交及针阔混交林为主。

根据榕江县2019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榕江县林地面积388.69万亩,森林总蓄积量为2771.24万立方米。乔木林地359.98万亩;竹林地4.36万亩;疏林地0.06万亩;灌木林地3.9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5.36万亩;迹地3.80万亩;宜林地0.12万亩;其他林地1.07万亩。地类多为乔木林地,占比92.61%。国家所有林地面积9.72万亩,集体所有林地面积378.97万亩。林地权属多为集体,占比97.50%。公益林面积137.1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9.16万亩,地方公益林88万亩;商品林面积253.99万亩。森林类别以商品林为主,占比65.01%。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发布全省各地 2019 年度森林覆盖率的通知》(黔林资发〔2020〕233 号)文件,榕江县2019年度森林覆盖率为74.18%,全省排名第三、全州排名第一。

3、良好的交通条件

榕江县交通以公路为主,铁路为辅,水路间有。主要公路有G211国道、G321国道、G356国道、S308省道等。已通车的厦蓉、剑榕、荔榕高速公路,横跨全县的贵广高速铁路,以及即将建成的雷榕高速和规划建设中的融榕高速,将使全县的交通条件得以全面改善和提升,极大地缩短榕江与贵阳、桂林、柳州、广州、厦门等大中城市的时空距离,使榕江县的区位由贵州的边缘地带变成贵州东出口的前沿,榕江县作为贵阳、都匀、桂林、贺州、肇庆、广州通道线上的新兴城市,为榕江县融入“泛珠江三角经济圈”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水路方面,发源于独山县麻万镇拉林村磨石湾的都柳江在榕江县境内自西北向东南穿越全境,是贵州省五条主要水运出省通道之一,国家航道主骨架网的重要支线,西南地区水运出海的北线通道,待梓桥、柳叠、坝街、寨比、榕江、红岩、永福、温寨、郎洞、大融、从江等11个梯级航电枢纽建成后,都柳江榕江至省界110公里的航道由原来的等外级提高到可通行500吨级船舶四级高等级航道、榕江至三都104公里航道提升到通航300吨级船舶的五级航道。

(五)较强的林业管理能力

榕江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榕江县林业局,内设综合办公室、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县营林总站、县国有林场、县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发展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县森林资源站、县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森林灾害防治工作站、县林木种苗站、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县月亮山自然保护区工作站等。全县19个乡镇均设有林业站。

县林业局长期承担榕江县林业生态建设和管理工作,全县有林业干部职工298人,其中县林业局142人,乡镇林业站156人,现有高级工程师11人,工程师53人,管理和技术队伍稳定。在全县林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榕江县森林面积逐年增加,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生态脱贫效益显著,林业生态建设情况良好。健全的管理体制和丰富的人才资源,为榕江的林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劣势

(一)经营机制不活,林区发展动力不足

由于林业具有建设周期长、公益性、基础性等特点,政府政策上对林业的重视往往顾此失彼。金融、农业、工业等部门支持林业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欠缺主动性。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未得到有效落实,影响其发展林业的积极性,阻碍了生产要素向林业集聚。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还未消除,林业潜力和活力有待进一步激活。

(二)林业生产力低、资源质量效能低

林业产值与林地面积所占比例不匹配,国民经济贡献率低。民生林业贡献也不足。公益林结构不合理,生态功能较低。商品用材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低;经济林集约化程度不高,产出较低;木材及其他产品加工还以中低端为主,第二产业未能形成第一、第三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林业投入严重不足

政策补助标准低,地方财力困难,项目配套资金投入不到位。林业产业发展融资难,经营主体投入不足,致使林业产业基地质量下降,产量低,效益低,严重降低林农、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

(四)林业管理能力削弱

乡镇林业站归属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后,乡镇林业成了最末位的“中心工作”,基层林业管理未能得到增强,而是削弱了。林业工作任务重、面积大,分布广,交通大多不便,且政策性、季节性强,管理难度大,又因见效慢、收益低,常常被忽略。

(五)林木、林地流转难,制约林业产业化的发展

全县95%以上的林业用地是集体的,林业“三定”时林地已确权到户,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木、林地划分到千家万户,相关配套政策没有跟上,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由于认识不足、高位推动不够、招商项目落地难,严重制约着林业产业基地规模发展。商品林业市场化程度低,林区活力不足。

(六)从业人口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

由于历史原因,我县林业行政事业单位从2017年4月1日起,才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在此之前因是自收自支,长期未招录新人,虽然近两年纳入县级统一招考,但数量较少,人员得不到及时补充,人员结构没有得到优化。随着科技进步和现代林业发展,平均年龄约47岁的林业干部职工难以适应现代林业发展所需,加上林业人才储备严重不足,使林业适应现代发展、创新发展受到影响,发展受挫,林业改革发展任重而道远。

(七)缺乏科学规划

随着林业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林业需要更加科学的规划引导林业发展,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在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前提下,严格贯彻“一张蓝图”干到底的方针,推动林业的发展。然而,由于我县林业缺乏科学的长远规划,导致在产业发展、资源保护、基础建设、林地利用上矛盾重重,保护与发展难以协调发展。我县森林资源丰富,但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的办法不多、改革勇气不足,难以成为助推百姓富、生态美、产业兴的生态富民产业。

(八)产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

我县大部分林业产业还处于农民各自发展或合作社联合发展的状态,产业小而弱,收益难以保障,要把林业产业发展成为林区人民群众增收的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尚未达成,上规模、有实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数量少,未能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尚未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产业格局。

(九)加工基础设施落后,机械化程度低

榕江“九山半水半分田”,是山区县,更是林区县的真实写照,山高坡陡、生产机械化程度低。目前我县林产品除木材加工设备和工艺相对成熟外,林副产品加工基础设施简陋,工艺简单,销售方式仍以鲜货或半成品销售为主,精深加工工艺和设备缺乏,产业链不长,附加值不高。

三、机遇

(一)守住“两条底线”用好“两个宝贝”发展机遇

黔东南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守住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用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战略,为林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林业是生态发展的主体,是生态文化、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的重要物资条件。林业是守住两条底线、用好两个宝贝的必备基础条件。

(二)抓住林业产业全面升级的机遇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下发了《黔东南州以脱贫攻坚为主线推进林业产业升级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办函〔2018〕15号),林业产业全面升级,进入机遇期,以脱贫攻坚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效益为目的,全面提升林业产业基地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发展林产品加工业,着力发展特色森林旅游,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林文旅一体化开发,全面振兴林业产业,配套实施保护优先绿色发展、龙头引领集群发展、森林康养特色旅游创建、林下经济持续壮大、种质保护苗木培育、品牌创建生态发展、“三变”改革资源盘活、绿色金融支撑保障、科技兴林人才强林九大工程。

(三)抓住“十四五”多个专项规划完成的机遇

黔东南州完成了湿地保护发展规划、林下经济发展规划、100万亩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100万亩竹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特色珍稀绿化苗木花卉基地实施方案等编制。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林下经济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经济工作;榕江县林地及森林资源动态数据每年得到更新;榕江县林地保护规划、保护地规划、森林经营规划、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基本完成;国储林第一期至第五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第一期实施方案已完成编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规划已经完成,并开始组织实施,为全县林业“十四五”规划编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明确了发展方向。

(四)紧抓林种结构调整,全面进入提质增效的机遇期

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榕江县早在1995年就已经实现了灭荒。现在林业提质增效严峻地摆在全县林业工作者面前。公益林要通过封山育林、补植补造,树种结构调整等措施,促进形成复层、异龄、高植被覆盖度的多树种混交林。用材林营造要保留造林地天然树种,通过3至5个树(竹)种行间、株间混交,经造林、抚育、整枝等措施促进林分自然生长,培育近自然林分;速生丰产用材林、短轮伐期用材林要提高投入,开展集约经营,形成速生高效原料基地;经济林不进行大面积造林,与防护林、自然林相间营建;经济林要高投入集约经营,力争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园林绿化按照统筹城乡绿化,打造绿色家园,建设山水县城、绿色小镇,美丽乡村的要求,要在基本绿的基础上,通过彩色树种、观叶、观果树种、乔灌草搭配与人工景物配置达到美化的效果。大力实施通道、园区、城镇、校园、村落、景区、基地等绿化美化工程。认真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建设生态文明,既要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及林产品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又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挑战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提出新挑战

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协调发展,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要求林业不再是传统林业,也不是简单的现代林业,这赋予了林业新的发展内涵。然而,林业现有体制、机制、技术规程、办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林业新发展理念的要求,还要较长时间才能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因此面临较大的挑战。

(二)林区体制配套改革不完善,林业快速健康发展面临挑战

林区内部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离目前仍存在困难;“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尚未形成制度;林地林木收储、林权交易、林权抵押、担保融资、林地林木评估、银行贷款、森林保险、资产管理、处置变现等制度还没有建立或完善,林区、林业、林农的内部活力有待激活。

(三)经济社会对生态产品、物质产品需求对林业发展提出新挑战

榕江县森林资源以人工林为主,结构不优、质量不高、功能不强、产出不多。与人民群众对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公共服务能力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难以满足人们对身边增绿、森林游憩、森林康养的迫切需求。珍贵林木、大径级优质木材供应能力严重不足,森林绿色食品、木本油料、道地林药等林产品供需矛盾突出,林业巨大的生产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如何化解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与林产品的需求同林业见效周期长之间的矛盾,对林业发展提出新挑战。

(四)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对林业发展提出新挑战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职责发生重大转变,森林公安转隶地方公安系统、基层林业站划转乡镇属地管理、木材检查站职能整合,林业基层运行发生深刻变化。这与林业工作范围大、保护资源多、工作环境艰苦不相适应。

(五)林业科技推广应用对人才培养提出新挑战

目前,县级林业科技推广存在体制不完善、机制不灵活、投入不足、队伍素质不高、人才培养跟不上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林业科技推广应用。林业实用型、基本技能型人才总体偏少,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基层林业单位现有的从业人员有很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所学知识大多陈旧、老化,加之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有限,难以吸收弄懂现代林业科技,推广应用现代林业科技难度大,给林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技术应用壁垒。缺乏掌握现代林业知识的创新型人才、高层次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复合型市场开发人才引领林业发展。

(六)投入资金长期不足的挑战

国家及地方财力有限,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林业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其他投入不足;由于林业生产周期一般比较长,效益比较低,加上林区体制机制配套改革不完善,金融资本和社会实体资本对林业建设的投入比较匮乏;林地、森林所有者、使用者,大多数才脱贫,余钱不多,不会有大量资金投入林业建设。从而形成建设资金与建设任务不匹配的局面。


第三章 总体思路

一、发展思路

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五大产业”和州政府“九大林业建设工程”要求,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用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在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以国储林项目为抓手,确实抓好公益林提效、商品林提质两大中心建设任务。抓好资源保护、效能提升、质量提高、特色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林下经济、国土绿化、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强林业系统自身建设,实现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榕江林业发展步入提质增效转型轨道。

二、基本原则

——坚守林业生态“红线”原则。坚决守住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的林业“红线”基础。

——绿色发展原则。林业各项建设要融入绿色发展元素。

——高举“民生林业”大旗原则。林业在承担生态重任的同时,也要承担经济发展的责任,为林农奔小康作出贡献。

——搞活“商品林业”原则。通过商品林业多功能、持续效益的发挥,重新占领支柱产业的阵地。

——特色发展原则。突出林业特色、山区特色,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抓好林下经济、走特色发展道路。

——综合作用原则。充分发挥森林的多功能作用,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

——科学、提质增效原则。巩固林业科学发展基础,通过各类林业项目的科学规划和经营,实现提质增效。

——林业创新服务原则。创新管理新模式,以项目建设、民生林业为基础,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建立起服务林业的高效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林业年总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65亿元,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4.18%以上。

(二)具体目标

力争全县林地不低于388.05万亩,森林面积不低于359.22万亩,湿地面积不低于6.0万亩;自然保护地不低于73.2972万亩。活立木蓄积总量不低于2721万立方米;137.16万亩的公益林得到政策性补偿和有力的保护。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

到2025年,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和迹地更新24万亩、中幼林抚育20万亩;杉木(马尾松)纯林改培为针阔混交林30.94万亩;低产林改造4.5万亩;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85.83万亩。

做大做强木材加工及精深加工企业15家;推动企业20家进入榕江县木材加工产业园;开展榕江县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平阳乡小丹江、两汪乡茅人河等森林康养园项目建设。

“十四五”需要启动4期国储林项目,规划完成现有林改培30.94万亩;中幼林抚育1.1万亩;集约经济林栽培0.051万亩;特色油茶林栽培1.3万亩;发展林下经济1.86万亩;并开展林木收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第四章 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一、着力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全县森林覆盖率已高达74.18%,大面积造林已不再是榕江林业的主要任务。造林绿化要通过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林种、树种结构,鼓励使用乡土树种和林木良种、营造混交林、速生树种丰产林,大力推行工程化大户造林,提高造林绿化投入,加强造林全过程监督管理,全面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全县新造林良种使用率90%以上,混交林比例80%以上,Ⅰ级苗使用率80%以上,乡土树种使用率90%以上,成林率85%以上。

公益林要通过封山育林、补植补造、树种结构调整等措施,促进形成复层、异龄、高植被覆盖度的多树种混交林。用材林营造要保留造林地天然树种,通过3至5个树(竹)种行间、株间混交,经造林、抚育、整枝等措施促进林分自然生长和选择,培育近自然林分;速生丰产用材林、短轮伐期用材林要提高投入,开展集约经营,形成高效工业原料基地;经济林不进行大面积造林,与防护林、自然林相间营建;经济林要高投入集约经营,力争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园林绿化按照统筹城乡绿化,打造绿色家园,建设山水县城、绿色小镇,美丽乡村的要求,要在基本绿的基础上,通过彩色树种、观叶、观果树种、乔灌草搭配与人工景物配置达到美化的效果。

二、加快推进森林分类经营

按照已有的森林分类经营体系开展森林经营。国家一级公益林,严格保育,原则上不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国家二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和商品林中的一般用材林,突出森林主导功能,实行多功能经营;速生丰产用材林、短轮伐期用材林和部分特色经济林等商品林,坚持市场主导,同时考虑生态环境约束,开展集约经营。

巩固保护好公益林137.16万亩;经营好商品林253.99万亩。

三、大力实施中幼林抚育

对中幼林抚育是提高森林质量的重要措施。对林分过密、过疏和目的树种少等中幼林,按照轻重缓急、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要求,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补植补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修枝、割灌除草等措施,改善森林的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丰富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十四五”规划完成中幼林抚育10万亩。

四、切实加强低质低效林改造

认真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和退化防护林修复。对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迟滞,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相同林分平均水平的用材林、经济林,不符合培育目标的低质低效林、退化防护林,采取封育、补植、间伐、调整树种等改造措施,改善林分结构、调整或更替树种,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稳定性和效益水平。

五、优化林种结构调整

林种结构直接影响着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效益。合理的林种结构对建设较完备的林业生态系统和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推进林业现代化至关重要。为更好进行林种结构调整,在全县开展林种、树种结构分布现状调查、评价、规划,特别是名特优经济林生产现状。并结合一年一度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年度更新工作对全县森林资源进行监测、预测,建立预测模型,规划和指导相应工作的开展。

林种结构调整要坚持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方针,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以经济林建设等为突破口,依托林区各类资源,进行林种区划、规划,做好经营设计,落实林种调整方案;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确定各地林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实行分类经营、科学管理,合理配置各种林种,不断提高森林生产力和改善生态环境,逐步建成优质、高产、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森林三大效益。

公益林林种结构调整:由政府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期实施,科学经营,严加管护,以满足国土安保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防护林二级林种进一步作出规划,使其分布更合理,重点做好各水系源头、沿岸、水库沿岸等重点生态敏感区的建设和保护,并结合树种结构调整,运用补植、间种、封育等方法,改同龄单层针叶纯林为异龄复层针阔混交林,提升防护效用,维护生态安全。适当提升特种用途林比例,完善功能,健全管理体系,尤其要注重调查林区风景林资源,进行景区区划及经济评价,论证开发价值,制定开发方案,统筹规划,提升整体效益;巩固和发展自然保护区,加强珍稀生物资源保护和研究。

商品林林种结构调整: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富山、富民、富县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和产品加工为重点,依托林区各种资源,综合开发,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经济林,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推动和促进地区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积极建设储备林基地,并结合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发展,作为林区综合开发的突破口,通过发挥林区产业的潜力,深度开发林区资源,发展名特优经济林、木本粮油、林下经济,形成规模效益,使山区人民受益,把“三富目标”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

六、强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加快建立榕江国家储备林基地。运用多功能全周期森林经营技术,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材。结合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和林下经济多元化经营,构建以木材储备为主,功能多样、效益综合的森林资源储备体系。榕江县“十三五”期末,完成了共五期国家储备林基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期实施正在顺利推进。“十四五”需要启动4期国储林项目,规划完成现有林改培30.94万亩;中幼林抚育1.1万亩;集约经济林栽培0.051万亩;特色油茶林栽培1.3万亩;发展林下经济1.86万亩;并开展林木收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第五章 着力林业资源保护

一、全面实行林长制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分林种结构、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森林火灾等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林业综合效益、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的“一筑牢两优化三提升”目标。

2021年,全面完成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制工作体制,设立各级林长办公室,配齐人员,落实经费。林长制管理常态化,重点区域森林(湿地)保护制度化,林业保护发展责任全面落实,涵盖全县重要的森林(湿地)等生态功能区。

至2025年,力争建立和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机制,重要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力保护,森林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实现城乡增绿、森林增效和林农增收目标。力争全县林地总面积 388.05万亩以上,其中森林面积 359.22万亩以上;公益林面积稳定在137.16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4.18%以上;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2721万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有量达到6万亩以上;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率达到100%;纳入限额管理的森林资源年消耗量控制在84.7万立方米以内;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


二、加强林地生态红线管控

坚持全面保护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林业生态红线管控,合理确定林地管控等级,对林地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的用途管制,进一步规范使用林地草地审核审批,推进林地和草地差别化管理。

力争全县林地不低于388.05亩,森林面积不低于359.22万亩,湿地面积不低于6.0万亩;自然保护地不低于73.2972万亩。活立木蓄积总量不低于2721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4.18%以上。

三、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

对全县137.16万亩公益林,其中49.1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88.0万亩地方公益林实施有效保护。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公益林地,按照“占一补一”原则,调整补充地方公益林总量不少于生态保护红线控制数。积极提高生态公益林质量,对生态功能低下的公益林采取适宜抚育措施,提高林分质量,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功能等级。

四、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积极落实和完善天然林管护机制,通过加强森林经营措施,促进森林生态功能修复。继续全面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强管护站点建设,创新天然林资源管护机制,提高管护效果。引进近自然林业等先进森林经营管理理念,科学实施封山育林、补植补造、森林抚育等措施,确保天然林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明显提升。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科学分析自然保护地保护对象特性,整合各类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归并优化相邻相连自然保护地。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地存在的设置不科学、规划不合理、空间重叠、地域交叉、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全面完成现有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为构建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奠定基础。

遵循“生态优先、应保尽保”的原则,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划定的生态红线,编制全县整合优化后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县级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空间空缺的区域纳入保护地体系,确保全县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确保全县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不低于73.2972万亩。

(一)榕江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

全面落实《榕江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9~2030 年)》建设任务,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十四五”期间重点落实的保护工作和建设任务如下:

一是完成榕江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妥善解决保护区内各类突出矛盾及历史遗留问题;二根据保护区的资源分布情况,规划新建3个保护管理分站并完善配套设施及办公设备,分别是加两管理分站、水尾管理分站、加宜管理分站,建筑面积共1200m2;三是新建6个保护管理点并完善配套设施及办公设备,建筑面积共480m2;四是完善保护区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社区共建、监测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总投资12052.52万元。

(二)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建设

1.基本情况

榕江苗山侗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境内,2009年12月28日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七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74平方公里。景区资源类型丰富,苗族、侗族文化与自然山水环境融合,原生性与多样性相结合,资源价值较高,空间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分为六大景区:三宝千户侗寨景区、宰荡侗族大歌景区、七十二寨侗乡景区、都榕景区、龙塘奇观景区、十里百瀑景区以及其他3个独立景点。景区内文化品位极高,这里有世界唯一的苗民祭祖庙“苗王庙”;有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预备名录的村寨:大利和宰荡;三宝千户侗寨景区的章鲁村侗族语音被国家民委认定为中国侗文标准音;侗族琵琶歌、萨玛节、侗族大歌、摆贝苗族服饰、《珠郎娘美》等蜚声海内外,如今都已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风景名胜区内还有一些古树名木、珍稀生物,如:气象树、下毛雨树、大瑞古柏、晚寨古杉、千年矮子松、龙塘珍珠蚌等,具有较高的景观价值。

2.重点建设内容

“十四五”期间,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要重点围绕农耕文化体验、生态观光、森林康养等体验型项目进行打造。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实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相关配套规划全覆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展风景名胜区内受损和濒危资源的抢修与保护及民族村寨安全防火和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生态慢行步道及观景亭廊,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侗歌侗戏传习所,丰富景区内涵,提升景区服务和接待能力。建设遥感监测动态管理及资源展示、智慧解说设施及管理用房;提升改造景区徽志界桩界碑,风景名胜区内旅游指识标牌。标准的现代化旅游服务体系,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提升完善各项功能。充分利用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做足三宝千户侗寨景区水体、田园文章,促进景区景点点线面有机结合、融合发展。

依托榕江民族风情和自然风光,立足于守住“文化生态、自然生态”两条底线原则,按照“一体三区四线”和建设以县城为中心的5A级景区旅游空间布局,加大民族村寨和景区景点建设,加大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加强旅游宣传,大力推动榕江林文旅融合发展。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农耕文化体验、生态观光、森林康养等体验型项目进行重点打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提升风景名胜区内游客接待和服务能力。重点建设任务如下:

(1)开展榕江县苗山侗水景区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开展风景名胜区内受损和濒危资源的抢修与保护及民族村寨安全防火和环境整治提升。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实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相关配套规划全覆盖。建设内容包括:①红军桥的保护与整治1座;②景区生态保护(村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5000m;③景区生态保护(村寨化粪池建设)10座;④鼓楼、寨门、花桥及古建筑的保护与整治16座;⑤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报批(1个总规6个详规)。另外,重点实施章鲁、寨头、荫塘、大利、宰荡、苗兰、高赧、寿侗等民族村寨生态慢行步道及沿线景观亭廊建设,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景区服务和接待能力。建设内容包括:①鼓楼、花桥及寨门的新建与整治(新建2座花桥,其他整治)2座;②村寨消防水塘整治4000m2;③游览步道(含观景亭廊)建设35000m;④公厕及环卫设施10座;⑤侗歌及侗戏的传承与保护(3所民族传习所(600m2))。

(2)榕江县风景名胜区景区标识解说系统。建设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动态管理及资源展示、智慧解说设施、管理用房;提升改造景区徽志界桩界碑,风景名胜区内旅游指识标牌。

(3)擦亮唱响“榕江苗山侗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招牌。重点加大对宰荡侗族大歌景区、十里百瀑景区等景区的建设力度,构建高标准的现代化旅游服务体系,探索通过盘活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等方式,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提升完善各项功能。力争实现改造建设特色民宿200家、森林康养100家、农村体验活动场所10个。

(4)充分利用好民族文化和生

态环境两个宝贝,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利用现代电、光、声等技术手段,做足三宝千户侗寨景区水体、田园文章,完善旅游硬件、软件设施建设,促进景区景点点线面有机结合、融合发展,实现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精彩接续乡村振兴建设。

3.总规修编及整合优化

(1)总规修编

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时间较早,至今有10年之久,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原编制的《总规》已不再适应当前榕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通过部际联席会审查实际,对《总规》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进行系统修改,按时提交阶段性成果,完成《总规》修编报批工作。

(2)整合优化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文件精神为基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按照风景名胜区体系整体保留、名称不变的原则,全面梳理风景名胜区内现有矛盾问题,并充分利用整合优化规则,做到应调尽调、应保尽保,实现科学合理优化风景名胜区范围。从而达到有效解决风景名胜区范围边界不清、与其他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保护与发展矛盾冲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目的,确保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六、加强国有林保护

严格保护国有林场的国有林面积,确保国有土地不被非法流失。鼓励开展森林经营活动,积极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工作,不断提高林场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合理利用森林景观开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及森林康养等产业,大力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景观等多重功效。使林场林地成为提质增效、林下经济发展的试点、试验、标准化建设的基地。

共同管护好国有林场土地10.092万亩地。其中国有林业用地面积2.108万亩,国有非林业用地面积0.039万亩,集体林业联营用地面积7.945万亩。

七、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把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纳入法治轨道。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全省食用野生动物养殖转产(退出)工作稳步推进。

榕江县要积极参与省组织特有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在自然保护区建立1个野生动植物监测站。

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拯救保护。对极小种群植物或特有植物,通过采取种苗繁殖、生境营造、种群管理及种质资源保存等措施,促进野外种群恢复、壮大。抢救珍稀本地油茶资源、兰花资源等林木种质资源建立1个保育基地。

八、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查清、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是林业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继续结合森林资源调查开展种质资源调查,摸清种质资源底数,查清种质资源分布状况,利用各种保护工程将优质种质资源纳入保护体系。

根据种质资源分布设立原地保存库;结合稀濒危野生植物、极小种群情况,新建1个优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450亩;收集保存本县本土植物种类不低于300种;开展良种选育5种;开展新品种驯化5种。

支持国有林场建设优良种质资源专类园,加大植物种质资源的保存和基础研究工作;加大对具备良好市场前景的种质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利用工作;要对特色资源上开展良种选育,培育出一批良种用于绿色生态产业建设;开展植物新品种的引种驯化和引进利用试验,为绿色生态产业建设发展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九、古大珍稀树木保护

古大珍稀树木记载了林业发展历史。继续对县域范围内的所有古大树木进行挂牌保护,明确保护等级、保护措施、保护责任。已挂牌的要组织回访。对所有古大树木进行生存环境状况的调查登记,对于存在生存或安全隐患的古大树木,要采取抢救或特殊的保护措施。对2378株挂牌保护应保尽保(建立档案、建立身份证),建立古大珍稀树木数据库和档案;对已挂牌的树木至少进行1次回访;建立古大珍稀树木数据库;加强复壮和保护管理。

在数据资源详实、全面的基础上,考虑出版《榕江县古大珍稀树木志》一书,以此总结和彰显榕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的历史成就。


第六章 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一、加强产业基地建设

(一)用材林

稳步提质培育现有中、幼龄杉木林分,确保木材精深加工原料供给。楠竹(或其他经济竹)是良好的生态、经济兼用型树种,是用材、食用笋兼用品种,全县共规划新建0.9万亩;规划新建珍稀树种用材林0.5万亩。

(二)特色经济林建设

特色经济林对区域经济发展可起到互补的作用。特色果品与常规果品生产可满足地方市场供给,解决当地人民群众就业,增加收入、巩固扶贫成果,具有现实意义。全县油茶建设总规模达12万亩。

(三)林下经济建设

林下经济是实施森林复合经营,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林地产出的有效措施。林下经济与民生和扶贫紧密关联,应该大力发展。抢抓《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的《决定》等政策机遇,按照全省“村有百亩产业基地、乡有千亩园区、县有万亩带”的百、千、万工程要求,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每个村建成1个以上百亩以上的林下经济产业基地,每个乡镇建成1个以上千亩以上的林下经济产业基地,县级建成1个万亩以上的林下经济产业基地。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85.53万亩。

林下种植:根据榕江自然气候条件,林下种植主要发展草珊瑚、黄精等地方特色药材为主。加快推进林下草珊瑚种植,到2025年全县林药种植面积达15万亩以上。

林下养殖:利用丰富的森林、林地资源,支持鼓励大力开展林下养鸡、养蜂等。开展林下养殖,也要因地制宜,做好相关技术设计,以取得应有的效果。以项目方式组织做好养蜂15000箱(群),建立胡蜂和中华蜜蜂种源繁育基地各6个,包括八开、定威、平阳、兴华、两汪、古州。养鸡年均出栏150万羽。

森林产品采集:重点采集绿色、生态、有机森林食品,可以鼓励人民群众自主采集竹笋、野生菌、其他野生蔬菜等森林食品。

(四)花卉苗木基地建设

绿化美化城乡,发展特色花卉苗木,促进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美化榕江的景区景点、道路、园区、城乡,必须建立自己的绿化美化苗木基地,以实现乔灌草、花叶果合理搭配,季相色泽适宜的美化景观。规划期内新建花卉小苗培育保障性苗圃150亩;花卉苗木基地0.5万亩;精品花卉苗木产业示范园1个0.035万亩;本地珍贵树种示范基地0.2万亩。

二、加强林业龙头企业培育

加强培育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生态资源向生态经济的转变。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工信委,下力气促进多个现有木(竹)材加工、油茶加工、茶叶加工。组织申报林业贷款贴息项目6个(家);做大做强木材加工企业15家;推动20家木材加工企业进入木材加工产业园; 推动符合条件的30家企业进入加工产业园;培育新增龙头企业3家。

三、推动林业产业品牌创建

实施林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林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强林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林业品牌保护,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利用我省“纯天然、原生态、无污染、优环境”的生态优势打造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重点围绕“榕江山茶油”、“榕江黑木耳”、“两汪白茶”、“榕江百花蜜”、“五榕牌脐橙”等特色林产品,把产品开发、包装设计、品牌策划、市场推广和营销服务结合起来,打造一批榕江特色的产品品牌,提高产品认知度和知名度。

四、加强产品研发和精深加工

积极推进林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依托现有加工企业或引进企业。支持竹加工企业提升竹家具、竹地板等工艺水平,加强食用鲜笋、干笋和笋罐头等加工生产。支持油茶加工企业生产高级食用油、精油、高端化妆品、特色保健品。鼓励食用菌、药用菌加工企业开展特色食品生产加工。推进全县草珊瑚、油茶、花椒、木耳等特色林业产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进程,依托现有林业龙头企业及省内外科研院所开展产品研发。

五、大力开拓销售市场

推动农校对接、农超对接、农批对接,持续推进林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支持团餐企业(单位)优先直采清单。将茶油列入我县粮油储备计划。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资源,拓宽对口帮扶省市销售渠道,在广东、上海、浙江、北京等增设贵州林业产品营销专区。支持企业在北上广深和港澳台地区抱团建立直营网络。创新销售模式,积极与淘宝、天猫、京东、盒马鲜生、抖音、拼多多等销售平台合作,大力推进线上产品销售。通过贵州林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将产地、产量、价格及供需等信息及时在信息平台上公布,推动我县林产品线上宣传和销售。

“十四五”期间力争对接林产品销售单位3个;开设专门销售窗口2个;与2个网络销售平台开展合作。

六、产业园区建设

产业园区具有政策支持优势、产业聚集优势、品牌优势、配套优势、信息交流优势、产学研合作优势、销售平台优势、开通电子商务平台优势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林业局要配合县工信局在“十四五”完成木材加工产业园暨配套物流园建设。配合投促局积极引进家居类平台企业,孵化带动木材加工业。

建设木材加工产业园暨配套物流园一个,占地面积共3000亩。

第七章 林业生态文化建设

一、森林康养产业园

按照全省打造全域旅游康养产业的部署,充分利用榕江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所蕴藏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全域旅游,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山地旅游化水平,把榕江建设成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山地旅游目的地。规划建立榕江2个森林康养园。建立森林康养服务网络,构建科学规范的森林康养技术体系,形成集旅游、疗养、养生、康复、保健、养老、教育、文化的森林康养产业体系,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康养队伍。

1、平阳乡小丹江森林康养园,建设内容包括:①环境综合治理19000平方米;②田园观光自行车道3.8公里;③森林观光步道7.4公里;④栈道改造建设14公里;⑤旅游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⑤停车场2000平方米。

2、两汪乡茅人河森林康养园,建设面积1.29万亩,建设内容包括:①环境综合治理:26000平方米;②生态观光自行车道:3.8公里;③森林观光步道:6公里;④森林浴场:2000平方米;⑤游客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⑥生态停车场:8600平方米;⑦露营基地:6000平方米;⑧康养小屋:800平方米;⑨水上运动项目:8公里;⑩民族医药馆:200平方米。

二、城乡绿化及全民义务植树

全民义务植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应当完成的、一定数量的、无报酬的植树劳动。1981年12月13日在北京召开的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2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法律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义务植树尽责率≥90%;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85%。

林业保障性苗圃每年培育不低于1万株的苗木用于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全县城乡居民义务植树每年不低于1万株。

三、弘扬乡村生态文化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弘扬乡村生态文化,倡导文明乡风。深入挖掘优秀森林文化,特别是独具特色的民族森林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森林小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建设,打造2个宜居宜游的森林小镇,9个景观优美的森林村寨,59户特色突出的森林人家,培育省级生态文化村3个。加强造林绿化、项目支持、政策奖励等对森林小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的支持力度。积极参与省举办油茶、竹等文化节等生态文化传播活动,不断扩大林业生态产品的影响力。

四、实现国土绿化美化

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提升生态宜居水平。依托植被恢复费等工程项目,加强村寨绿化和通道绿化。榕江要全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建设,竭力打造靓丽风景,全力推动“一城一树一花(县城、榕树、三角梅)”建设,达到四季常绿、山清水秀、花团锦簇、鸟语花香。通过以义务植树为引导,加强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绿化”,力争到2025年全县乡村绿化覆盖率稳定在53%以上。重点围绕城乡重要通道两侧、旅游村寨和传统村落周边、重要节点区位等重点区域,大力应用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以及景观树种进行造林绿化和现有林改培,营造一批集景观功能、生态功能、珍贵用材储备功能于一体的珍贵彩色森林,优化森林景观,强化森林多功能效应,进一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要求主要道路绿化率95%;河流、水库、沟渠沿岸绿化率95%;人工造林面积任务完成率100%;人工造林成活率≥85%;

重点区域绿化美化0.3万亩;绿化美化村民委会所在地235个;绿化美化面积0.35万亩。


第八章 林业综合体系建设

一、 强化林政执法能力 

强化林政执法能力,加大现有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机构、队伍整合力度,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实现林业行政执法向综合执法的转变,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理顺行政职能,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保障,建设高效的林业执法综合体系,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完善检察、纪委、监察、资源监督合作机制,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资源林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软、硬件建设,着力提高执法者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设备执法、监管、服务能力。

二、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加强预警监测能力、信息指挥系统、森林消防队伍专业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防火宣传教育,加大野外火源管理,确保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1、积极申报国家重点林区森林火险综合治理四期项目。

2、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150平方米管护用房5栋;防火检查站5个;消防水池20座;林区消防通道100公里。

3、继续加大森林防火智能化建设,新增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0套;无线通信系统7套;火险监测站2个;综合指挥系统1个。

4、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力争组建10人以上专业消防队伍1支。

5、加大森林防火物资的采购管理,新增风力灭火机、油锯各50把;防火指挥车、运兵车各2辆;无人机3架;扑火服(鞋)1500套(双)。

三、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无公害化防治。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和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应急防控、检疫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处置能力、检疫案件办案能力、网格化监控诊断能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和松褐天牛生活史研究;建立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系统、检验鉴定系统与评估系统;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及检疫仪器设备配置。十四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主要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力争拔除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红火蚁疫区。

“十四五”主要完成以下5项工作:

1、完善县级检疫基础设施建设。①省级测报点建设和完善1个;②购置防治无人机5台;③购置监测无人机5台;④购置喷雾喷粉机40台;⑤购置背负式烟雾机40台;⑥检疫检查、宣传车1辆;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车1辆;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平台电脑(含软件)20台;⑨智慧林业监控系统1套(含40个摄像头)⑩其他设施设备,如诱虫灯、天牛诱捕器、诱鼠设备等。

2、松褐天牛治理及松材线虫病防治。无公害防治每年0.4万亩;松材线虫病监测每年20.65万亩。包括:①挂设诱捕器监测面积0.4万亩,每年挂设80套进行监测;②诱木引诱天牛0.2万亩;③枯死木清理0.4万亩;④无公害防治0.4万亩;⑤松材线虫病监测20.65万亩。

3、红火蚁防治。红火蚁重点监测面积2万亩,除治面积0.1013万亩。包括:①红火蚁疫情监测(包括绿化带、苗圃地、庭院绿地、城镇村寨周围林地等重点地段)2万亩;②红火蚁除治面积每年0.1013万亩。

4、油茶绿色防控示范点。采取综合防控措施2万亩,包括①太阳能诱虫灯0.5万亩;②修剪择伐稀疏0.2万亩;③无公害绿色防控0.5万亩;④营林抚育及施肥0.8万亩;⑤开展有害生物专项调查4次。

5、刚竹毒蛾防控项目。监测刚竹蛾4.40万亩,防治刚竹毒蛾0.5万亩(含预防面积)。包括:①刚竹毒蛾监测4.40万亩;②太阳能诱虫灯0.3万亩;③无公害绿色防治每年0.2万亩。

四、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疫病监测防控物资储备,全面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建立1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五、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林业科技水平,加快林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林业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加快林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林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建立标准实施的检查、评估和信息反馈机制。着力建设一批高标准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大对林业科技推广人员和林业科技示范户的技术培训。推进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机制创新、“互联网+”林业技术推广平台建设、社会化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实体建设,推进实施科技推广项目。榕江县要发挥科学研究、试验、新品种培育的优势,鼓励科技人员多出成果。

发挥榕江县林业科研、科技成果优势,开展前期研究,为林业后发优势打下基础。①建立县林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②林业科技示范村2个;③林业科技示范户5户;④申报省州科技成果3项;⑤建立林业标准、林业技术规程或林业专利2项;⑥建设智慧林场1个。到202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5%。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干事创业人才是第一要素。“十四五”要着力解决有人干事,能干事的问题,分层次培养管理、技术、经营、生产人才,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积极充实林业人才队伍。针对目前林业系统人才断层严重的局面,要有计划地招考管理、技术人才、年轻人员充实到林业队伍中来,“十四五”林业系统至少要招考管理、技术人员,增加人才100名以上(县林业局50名、乡镇林业站50名)。培育管理人才100人次、专业技术高中级人才50人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人。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人才培养制度。制定人才考核办法,晋升、晋级、考核办法,强调人才基层管理、技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人才知识更新机制。要有计划地组织在职职工到外地参观学习和技能培训,开拓视野,增进他们对新事物、新知识的吸收;要鼓励职工到相关大专院校在职学习深造,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尽快提高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

建立职工职称提升机制。要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各项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实施,提高他们解决工程项目编制实施等相关问题的能力;要鼓励职工积极发表各种工作论文,提高其的学术水平,为其职称晋升创造机会和条件。

加大乡土林业人才培养。要在乡村林场、林业合作社、林业大户中培养一批自己能致富又能带领人民群众发展经济的乡土人才、工匠人才,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效应,将林业项目建设得更好,促进农村林业经济发展。

七、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建设

加强预警监测,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急控制能力,建立健全林业应急体系和林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事件处置能力。编制完善森林火灾、林业生态破坏事故、自然灾害、野生动物防疫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与应急管理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林业应急队伍建设。分析林业可能出现的紧急事态、发生程度、涉及利益群体等,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人员组织、器械发放、现场处置、危急人员救治、后续处理等提出措施、办法。建设县级林业综合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一旦紧急事态发生,便于统一与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组织人员编制《榕江县林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10次。建设应急物资贮备库1个。

八、强化林业信息化服务能力

健全县林业信息化组织,加大林业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参与省“新基建”建设,参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林业建设工作中的应用。为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发展、灾害防治、林业政务等各项业务提供精准信息服务和智慧化的解决方案,为打造林业数据交易平台提供坚实基础。参与贵州林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及升级完善林业资源监管、综合营造林管理、林业灾防监控和应急管理等三类专题数据库以及相应的应用系统,建立林业移动端综合政务应用APP。建立县林业大数据库1个;完善林业灾害预防体系建设5个(包括防火、有害生物、林地非法占用、乱砍滥伐、林区地质灾害等)。

通过专门的服务APP、微信平台与林业服务对象建立有机联系,互通林业信息,及时做好林业政策、技术服务,让林业信息系统助力林农、林区增收致富。

第九章、重点建设项目

一、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国家储备林项目是运用多功能全周期森林经营技术,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材,为了国家木材安全而建设的项目。榕江县共有五期储备林项目,“十四五”国储林需要启动现有林改培30.94万亩;中幼林抚育1.1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0.051亩;特色油茶林栽培1.3万亩;发展林下经济1.86万亩;并开展森林收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项目涉及1个国有林场和八开镇、定威乡、古州镇、忠诚镇、计划乡、水尾乡、兴华乡、栽麻镇、崇义乡、寨蒿镇、朗洞镇、两汪乡、仁里乡、平阳乡、乐里镇、塔石乡、平江乡、平永镇、三江乡等19个乡镇。

每个项目建设期8年,运营期22年,共30年。

五期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2亿元,资本金8亿元。

项目属国家战略,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投资额度大、带动面大。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榕党办通〔2020〕23 号),对项目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二、林业产业建设

产业基地建设

稳步高质培育现有中、幼龄杉木林分;规划新建0.9万亩楠竹林;规划新建珍稀树种用材林0.5万亩;建设油茶基地12万亩(含国储林项目),维护国家粮油安全;建设17.1万亩特色经济林,其中油茶12万亩,花椒1.5万亩,茶叶1.6万亩,精品水果2万亩,为市场提供特色林产品,增加人民群众收入;到“十四五”末,力争实现每个村建成1个以上100亩以上的林下经济产业基地,每个乡镇建成1个以上1000亩以上的林下经济产业园区,县级建成1万亩以上的林下经济产业带。林下经济种养殖规划总规模达到25万亩,年均新增2万亩。林下种植主要发展草珊瑚、黄精等地方特色药材为主,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5万亩以上。林下养殖以林下养蜂、养鸡为主。规划林下养蜂15000箱(群),建立胡蜂和中华蜜蜂种源繁育基地各6个,包括八开、定威、平阳、兴华、两汪、古州,规划林下养鸡年出栏150万羽。森林产品采集:重点采集绿色、生态、有机森林食品,鼓励人民群众自主采集竹笋、野生菌、野生蔬菜等。预计采集笋类500吨、野生菌150吨、野生蔬菜250吨。新建花卉小苗培育保障性苗圃150亩;花卉苗木基地5000亩;精品花卉苗木产业示范园1个350亩;本地珍贵树种示范基地2000亩。

培育林业龙头企业

到“十四五”期末,力争组织申报林业贷款贴息项目6个(家);做大做强木材加工企业15家;推动20家木材加工企业进入木材加工产业园;推动符合条件的30家企业进入加工产业园;培育新增龙头企业3家。 

林产品研发、加工及产业园区建设

积极推进林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依托现有加工企业或引进企业,促进竹、竹笋、茶油、草珊瑚、花椒、食用菌、药用菌等林产品研发和加工水平,建设菌棚、冷库等基础配套设施。配合县工信局在“十四五”完成木材加工产业园。

创建、提升品牌

实施林业品牌创建和提升行动,重点围绕“榕江山茶油”、“榕江黑木耳”、“两汪白茶”、“榕江百花蜜”、“五榕牌脐橙”等特色林产品,把产品开发、包装设计、品牌策划、市场推广和营销服务结合起来,提高榕江特色林产品认知度和知名度。

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遵循“生态优先、应保尽保”的原则,科学编制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县级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空间空缺的区域纳入保护地体系,确保全州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确保全县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不低于73.2972万亩。全面落实《榕江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9~2030 年)》建设任务。“十四五”期间,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要重点围绕农耕文化体验、生态观光、森林康体等体验型项目进行打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展风景名胜区内受损和濒危资源的抢修与保护及民族村寨安全防火和环境整治提升,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景区服务和接待能力。保护、利用好生态环境资源,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做足三宝千户侗寨景区水体、田园文章,促进景区景点点线面有机结合、融合发展。

四、森林康养园建设

充分挖掘榕江县生态、旅游、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山地旅游业态,全面提升山地旅游水平,把榕江建设成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山地旅游目的地。着重打造阳乡小丹江森林康养园、两汪乡茅人河森林康养园2个森林康养园,构建科学规范的森林康养技术体系,形成集旅游、疗养、养生、康复、保健、养老、教育、文化的森林康养产业体系,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康养队伍。

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牢牢把握深化林改契机,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实施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健全集体林权流转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集体林权依法、自愿、有偿、公开、有序、规范流转。健全集体林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赋予经营主体更大生产经营自主权,建立健全林权抵押贷款新机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覆盖范围。完善林业管理服务,搭建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经营纠纷调处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森林统一管护等生产性服务。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深化林业金融贷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调优林种结构、调出产业空间、调好发展资金,积极构建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为助推榕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县 2020 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榕党办发〔2020〕9 号)文件精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建立“产权明晰,主体明确,经营灵活、服务到位”的林业产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一是组建林业评估咨询服务和抵押担保公司,全面开展公益林“三变”改革和商品林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力争完成1亿元以上。二是优化林种结构调整8~32万亩,加快大径材和珍贵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重点改革内容为:进一步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集体林产权制度、产权登记制度,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深化“三变”改革,促进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进林业碳汇交易。

县委、县政府推出的三个项目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以国储林项目为抓手,理顺榕江林区体制机制,达到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的目的。通过国储林的林地、森林收储、有偿使用理顺林区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规范、办法。林地流转、林木收储规范;林权抵押担保办法;林地、森林、林木资源调查办法;林地、森林、林木资产评估办法;林地、森林、林木保险制度;处置变现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配套制度。

六、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十四五”要着力解决有人干事、能干事的问题,分层次培养管理、技术、经营、生产人才,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十四五”林业系统要招考管理、技术人员,增加人才100名以上(县林业局50名、乡镇林业站50名)。培育管理人才100人次、专业技术高中级人才50人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人。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本土林业人才培养,在乡村林场、林业合作社、林业大户中培养一批自己能致富又能带领人民群众发展经济的乡土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将林业项目建设得更好,促进农村林业经济发展。

第十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一、 环境影响分析

(一)营造林工程对环境影响分析

林业规划营造林工程旨在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从而更好发挥森林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绿化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作用。虽然营造林过程中,从林地清理、整地、植苗到抚育等,对地表天然植被存在一定影响;造林施肥、喷洒农药等营造林措施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会对蛇类、鸟类和蛙类等常见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造成一定干扰,但是营造林地块主要选择宜林地、疏林地、迹地、石漠化土地、陡坡耕地等,地块现状植被类型主要以灌木、灌丛、草本和农作物为主,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简单,野生动物资源很少,营造林对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的影响不大;造林郁闭后,随着森林群落的形成,将更加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土保持、净化空气、涵养水源。

(二)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分析

国家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苗木基地、林业管理用房等建设涉及房屋、道路、给排水等土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以及运行期间将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水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及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施工期间生产废水和营运期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的排放等。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爆破、运输、水泥沙石的堆放及搅拌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行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废气和粉尘等。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主体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和分割,改变了土地利用性质,使项目区及周边的植被盖度下降,破坏了地表植被和地形、地貌,在一定时段和一定区域将造成水土流失,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对动植物的生长、分布、栖息和活动将产生不利影响等。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施工期各种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各种运输车辆以及爆破、钻孔等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废料、工程土石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若不妥善处置,不仅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等,还会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但全县林业土建工程建设投资总额不大,分散在五年,数十个建设单位建设,建设地点不集中,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土建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程度低,可防范。

二、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土保持措施

为避免造林引起新的水土流失,按照传统习俗,保留好陡坡段、岩石裸露段、小溪流、排水沟边的自然植被。严禁炼山清理造林地块,沿等高线作业,采用穴状整地,“品”字形配置栽植穴,避免在降水量大的季节进行整地,适当保留穴间植被;抚育时将砍除的杂草、灌木覆盖栽植穴及其周围,避免降雨对土壤的直接冲刷。

(二)面源污染防治措施

推广“四节”(节种、节肥、节水、节药)新技术,引导和鼓励科学施肥,推广平衡配套施肥技术,实现水肥一体化,提高肥料使用效率,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严禁使用已淘汰的化学农药,及时清理感病虫害的植株,采伐后及时清理迹地。对林下养殖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及时清理畜禽粪便并进行无害处理后利用,饲料残渣、散落羽毛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林草基地建设时,要使基地与周围环境有机地融合,形成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形成生物群落互相制约的食物链,提高林业基地的自我调控能力,增强林业基地自身抗御病虫害的能力。造林地块选择、造林、抚育管理时,须注意保护造林地周围的原生林和次生阔叶林、灌木林,严禁砍伐天然林,使之形成块状混交林,使林地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形成生物群落互相制约的食物链,提高森林的自我调控能力,增强森林自身抗御病虫害的能力。营造防护林时,以构建乔、灌、草群落结构为主,营建适宜野生生物的生活栖息环境。针对珍贵林木培育和国家储备林建设,应以培育长周期的大径材为主,使林地及其森林生态环境能够获得长时间的自我修复,为野生生物营造良好的生活栖息环境。在营造林树种选择上,应尽量根据造林地的环境条件,因地制宜,以适地适树和丰富生物多样性为目的。

(四)林地地力保护措施

为满足树木生长的需要,必须保护枯枝落叶和地表植被,不允许在林地内收集枯枝落叶和草皮灰。用材林采伐时的树叶、树皮和树根等伐区剩余物保留在林地,以减少林地地力的破坏。严禁使用除草剂等禁用药物,结合土壤性质,平衡施肥,科学施肥,提高肥料使用率,调整氮、磷、钾的合理比例,减少林地养分的流失,以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五)工程建设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认真贯彻“清污分流”的处理原则,将施工和运营期产生的污水集中到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后,达到环保规定标准后排放。

扬尘、粉尘及废气等处理采用湿法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粉尘,可降低对空气环境的影响,达到环保标准;废气主要是施工和运营期的运输车辆排放所致,但总体量小,而且均符合环保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施工和运营期间选用的设备,必须达到国家环保规定标准,并采取有效方法降低噪声。施工地点如距离学校、居民点等对噪声敏感区域较近时,建议使用隔音墙防止噪声污染。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对表土剥离有要求的施工项目,必须按设计的技术措施,有计划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的表土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剥离后的表土应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及景观用土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森林、草原具有改善空气质量、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等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主导性地位。林业发展规划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以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覆盖率、石漠化治理、产业发展为主要建设内容。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建设等林业工程项目,增加国土绿化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承载力,构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通过对森林实施科学经营手段和采取先进管理方式,保护和培育森林,改善森林结构和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提高森林碳汇,提升森林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充分发挥森林防护、经济等多重功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总体上看,“十四五”期间林业发展各项建设对环境的正面影响是全局的、长期的,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建设期,是局部的、暂时的,在加强施工单位环保意识教育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各市(州)相关环保要求,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各类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极其有限、完全可控的。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和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一)估算依据

1、续建项目已有投资规定;

2、已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营方案项目的投资概算;

3、已有同类项目投资;

4、榕江县市场价格;

5、相关投资规定、标准等。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造林单价(含3~4年抚育管理):竹林基地、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1500元/亩;油茶林5000元/亩;菌材林1000元/亩;花椒2000元/亩、水果5000元/亩。

2、中幼林抚育300元/亩。

3、草珊瑚等经济品种林下种植2420元/亩。

4、站房建设2500~3000元/平方。

重点项目、工程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经济技术指标为准。

(三)规划投资估算及年度使用

“十四五”规划任务完成,需要投资估算为 83.54亿元。其中:

2021年完成投资14.74亿元,占总投资的(与建设任务完成比例

基本同步,下同)17.64%; 

2022年完成投资19.31亿元,占总投资的23.11%;

2023年完成投资17.38亿元,占总投资的20.80%;

2024年完成投资16.92亿元,占总投资的20.25%;

2025年完成投资15.19亿元,占总投资的18.18%。

二、资金筹措

林业项目的基础性、公益性性质,决定了规划期的投入以政策性投入和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投入为主。经测算83.54亿元,其中:

政策性投入10.00亿元,占总投资的11.97%;

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40.00亿元,占总投资的47.88%;

其他实体或社会招商投入30.54亿元,占总投资的36.56%;

地方财政投入3.00亿元,占总投资的3.59%。

三、效益评价

(一)生态效益评价

经过五年的努力,保持了生态效益向好的势头,在提质增效方面取得比以往更好的成效。由于有力的森林植被的保护、低效防护林的改造,近自然林分、多功能兼用林营造增加,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整地、抚育等措施的采用,使林区森林植被环境得到较好的保护、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4.18%以上,森林植被综合盖度增加,森林的多功能效益得到增强,有力地保护着国土安全。

(二)经济效益评价

五年林业国民经济产值贡献达到60亿元。主要来自森林蓄积增长量、营造林产值;林下经济种植、养殖、采集收入的快速增长;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收入;木材采伐、加工收入。

民生林业效益进一步增长。随着全州林下经济的高位推动,林下经济产业收益得到的提高。农民在营林生产、林下经济等的土地入股(租用)收入、劳务收入、分红收入得到提高。

(三)社会效益评价

“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社会效益主要在于:

整个投资约有35个亿直接用于劳务,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务性收入。这对留住农村劳动力本地就业,大大减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对稳定林区治安非常有利。

国储林项目将有15亿元,投入收储或有偿使用全县的林地和森林,项目区人民群众可以获得相应的财产性收入。

由于“十四五”林种结构调整、低产低效林改造,特别是国储林项目的全面实施,将有力地推进杉木为主的纯林改造,带来产业和技术上变改。

国储林项目60%左右的资金用于现有人工纯林(商品林和公益林)收储、有偿使用和改造,用乡土珍稀树种逐步替代杉木、马尾松纯林,形成大中径材储备林。这对林区规模经营,调整林种结构、产业结构、提质增效非常有利。

国储林项目允许用20%以内的资金来从事林下经济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将有力刺激林业的发展,增加企业、人民群众的收入。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一、将林业规划纳入全县规划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资源性产业。榕江县林业资源丰富,林业用地面积占总国土面积的78%以上,90%以上的农村人口在林区,林业肩负生态红线保护、森林环境质量、土地供给、种植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木材资源及其他森林资源供给,木材加工转型升级等责任和义务,林业“十四五”规划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因此必须将林业“十四五”规划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部门规划上升为政府规划,变部门林业为社会林业,将林业投入纳入政府投入体系、才能保证既定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领导,抓住县涉林重点项目,编制好推进方案

规划的实现,关键在落实。局党组一定将规划的实施纳入议事日程。针对县委县政府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项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方案。将股室办、站、林场及干部职工责任及部门协调等编入推进方案。以重点工程为抓手,推进各方面的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项目涉及单位沟通,确保项目涉及林木林地相关手续办理,争取项目尽快落实。建立领导干部示范点,中层干部联系点清单,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制定奖惩措施。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明确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执行领导干部包保乡镇森林防灭火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统筹推进“县、乡、村、组、户”五级监管责任,主动担当不推诿扯皮。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销号,确保不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常识,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合理设置防火警示碑牌。

四、积极跟进国家、省州投资方向

县林业局要积极与省州对接,跟踪林业项目投资动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项目申报。同时要围绕“十四五”规划准备项目清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省州组织的招商活动,争取社会资本流入林业。与对口帮扶地区沟通合作,选出多个重点为民生林业项目,尽力争取资金扶持。

五、加强依法治林

按照现有政策,严格执行林地管理、林木采伐限额、木材采伐、运输、经营制度。从严从重查处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占林地、故意毁坏幼树的案件,确保林业生产秩序的正常发展。同时要运用好,支持森林康健、林下经济发展的用地、林种结构调整等政策,从政策上保证林业的健康发展。

六、加大林业建设投入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林业建设投入保障制度,力争中央、省州对榕江县“十四五”林业投入比“十三五”有所增长的同时,开展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财政、社会,民间团体对林业的投入。要林地林木收储、林权交易、林权抵押、担保融资、林地林木评估、银行贷款、森林保险、资产管理、处置变现等方面有所突破,形成越来越有利于“三权”分离、“三权”转变的制度。要在用地指标、土地流转、林权融资、森林保险、木材经营流通体制上形成宽松的政策环境,保障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向林业正常流动,确保林业规划任务目标的完成。

七、加快苗木培育,为绿色家园建设提供苗木保障

苗木是造林、园林绿化必需物资基础。林业各级单位、生产组织必须加快培育苗木,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工程、 森林生态产品基地、工业原料林基地、森林康养基地、城乡景区添绿增色工程提供多品种的乔木、灌木、花卉。全县年培育合格苗木量应达到2500万株以上。

八、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林业部门的执行力

动员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于我县“十四五”林业发展。提高林业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加强林业人才培养,重点推进创新型科技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基层林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改善林业装备条件及其他工作条件。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机关的管理服务能力,推行行政问责、绩效管理、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做到依法管理、简政放权、热情服务、提高效率,提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执行力。促进林业部门职能转变,强化资源管理行政职能,提高对林业生产经营的指导、协调、服务能力。针对县级林业部门和基层林业体制变化可能对林业建设产生不利影响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

九、加强林业的科技支撑力度

进一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投入,推进林业科技进步,是实施好科技兴林,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根本保障。“十四五”要更加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加大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林业科技的适应和创新能力。组织一些有科研能力、需要成果提升自身能力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国家、省的科研课题。要加强林业科技队伍建设,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把科技、应用、指导实现价值作为科技人员提升职称的依据。管理者、科技人员需要了解林业前沿科技,掌握林业实用技术,邀请各个方面的林业专家到林业局来授课、亲临指导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要加强对林农的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科技意识与应用能力,着力造就一批科技型农民,使科技真正转化为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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