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查处卫生健康违法案件,参与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2)、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中医服务和医疗服务行为等综合监督执法指导工作。
(3)、对乡(镇)、村卫生健康协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执法稽务。
(4)、负责对全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分析和报告。
(5)、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对全县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协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6)、参与协调跨部门联合执法,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7)、承担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7个内设机构名,分别是:综合股、法规稽查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执法五中队。编制22名(所需编制从榕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划转7名,原榕江县卫生监督局划转15名)。领导职数: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7名。2022年年末实有职工12人。
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79.68 万元,增减未能与上年相比较,主要原因是: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2022年新增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收入合计27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6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支出合计27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78 万元,占95.03%;项目支出13.9万元,占4.97%;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79.68万元。增减未能与上年相比较,主要原因是: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2022年新增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增减未能与上年相比较,主要原因是: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2022年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万元,占2.1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41万元,占12.66%;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类)18.98万元,占6.79%;卫生健康支出(类) 219.29万元,占78.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4.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规范化执法着装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5.68万元,支出决算为3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在职人员12人,在职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01.93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在职人员12人,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32万元、津贴补贴27.96万元、奖金12.84万元、绩效工资18.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1万元、住房公积金20.28万元、退休费31.20万元。
(二)公用经费1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6万元、水费0.04万元、咨询费0.24万元、电费1.74万元、差旅费2.36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1 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增减未能与上年相比较,主要原因是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2022年新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 万元,增减未能与上年相比较,主要原因是: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2022年新增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决算数较上年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96万元,支出决算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2辆的加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费预算0.64万元,支出决算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4万元,主要是: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0万元,增减未能与上所相比较,主要原因是: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2022年新增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xx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x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xx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x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9):反映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卫生监督机构(02)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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