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党委的主要职责
领导本镇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及镇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镇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2、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全镇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2)执行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
(3)制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管理全镇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村镇建设、环境保护、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监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领导和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派驻本镇的单位。
(4)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
(5)依法培训、考核和奖惩本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政协委员提出与本镇有关的提案
(8)完成县人民政府,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5个机构,下属13个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利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计划生育协会、扶贫工作站、林业站、残疾人联合会、敬老院、退役军人服务站。
1、编制
乐里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29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2、领导职数
党政领导职数10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2名,政法委书记1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正副股级领导职数11名。
3、下属部门编制情况
(1)乐里镇财政所:乐里镇,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核定编制6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乐里镇财政所设置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3个。
(2)乐里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核定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专业技术岗位1个。
(3)乐里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乐里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核定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专业技术岗位2个。
(4)乐里镇农业服务中心:乐里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中: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1个、2个管理岗;
(5)乐里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8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乐里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置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4个
(6)乐里镇水利站:乐里镇水利站核定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站长1名。乐里镇水利站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个。
(7)乐里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乐里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核定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站长1名。乐里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设置管理岗位1个。
(8)乐里镇计划生育协会:乐里镇计划生育协会核定编制2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会长1名。乐里镇计划生育协会设置管理岗位1个。
(9)乐里镇敬老院:乐里镇敬老院核定编制2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院长1名,管理岗位1名。
(10)乐里扶贫工作站:乐里敬老院核定编制6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个、管理岗位3个。
(11)乐里林业站:乐里林业站核定编制12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管理岗3名,专业技术岗6名。
(12)残疾人联合会:乐里残疾人联合会核定编制1 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理事会会长1 名,副站长 0 名,管理岗 1名,专业技术岗 0 名。
(13)退役军人服务站:乐里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2 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站长1 名,副站长0 名,管理岗 2 名,专业技术岗 0名。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806.2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716.08万元,增长28.17%。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增加临时工增加。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7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8.69万元,占89.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794.15万元,占10.63%。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6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23万元,占32.36%;项目支出4,844.06万元,占67.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800.1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83.49万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增加临时工增加。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1.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5.37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增加临时工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846.17万元,占13.1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80.56万元,占1.25%;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57.03万元,占0.88%;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支出5366.44万元,占83.43%;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70.78万元,占1.1%;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类)支出10.99万元,占0.1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678.69万元,支出决算为6431.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执行的项目未能在本年内进行全部验收报账。
其中:
(1)213科目(类)01科目(款)35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及时进行验收报账。
(2)213科目(类)05科目(款)04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357.6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部分验收不过关导致资金未能及时报账
(3)224科目(类)07科目(款)04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时农田农房受损严重,下村验收工作量较大,材料整理难导致资金在本年度未能及时报完。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7.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退休费、村干部补贴、驻村干部补贴、承担职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单位部分等人员费用支出;公用经费162.62万元,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完成预算的8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56万元,比上年增加6.41万元,增长48.74%,增加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比较其他年度相应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59.93%,比上年增加7.43万元,增长173%,增加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公务用车下村及出差量较大维修及加油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7.8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40.07%,比上年减少6.26万元,降低44.39%,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5万元,支出决算11.72万元,完成预算的86.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2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期间公务用车下村及出差量较大维修及加油费用等。2020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7.84万元,完成预算的78.39%。具体是:上级各部门检查及政府组织开展的各种大小会议的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84万元,主要是上级各部门检查及政府组织开展的各种大小会议的开支等。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75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62万元,比2019年减少60.07万元,降低26.9%,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再加上本部门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标准控制支出导致本年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镇级采购预算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550.5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乐里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乡镇工程进度款慢,原因是乐里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难以的根据设计图的设计完工;二是村民土地协调方面沟通有部分困难,原因部分群众集体意识薄弱。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乐里镇安全饮水项目 | ||||||||||||
主管部门 |
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榕江县乐里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40 |
1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 |
40 |
1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解决乐里镇10个村2100户7800人(贫困户874户2618人)安全饮水问题) |
解决乐里镇平相村、归洪村、大寨村、三联村、兴隆村、高平村、孖鲁村、宰孖村、保里村、本里村等10个村2100户7800人(贫困户874户2618人)安全饮水问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收益户数户数 |
874户 |
874户 |
14 |
13 |
|||||||
自来水维修水池及水管 |
10个村 |
10个村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达标率 |
100% |
100% |
14 |
14 |
||||||||
安全饮水收益户数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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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开工时间 |
2020年1月 |
2020年1月 |
14 |
14 |
||||||||
完工时间 |
2020年11月 |
2020年11月 |
|||||||||||
成本指标 |
资金用于10个村维修维护经费 |
40万元 |
40万元 |
14 |
11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解决供水人口数量 |
7800人 |
7800人 |
10 |
6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解决供水贫困人口 |
2618人 |
2618人 |
10 |
6 |
||||||||
生态效益指标 |
水资源保护 |
有效保护 |
有效保护 |
7 |
5 |
||||||||
可持续影响 |
工程涉及年限 |
≥30年 |
≥30年 |
7 |
6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覆盖贫困户满意度 |
≥95% |
≥95% |
10 |
9 |
|||||||
总分 |
100 |
84 |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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