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实施处罚行政机关 | 被处罚单位/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1 | 榕江归巴砂石销售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 榕江县应急管理局 | 1.榕江归巴砂石销售有限公司; 2.榕江归巴砂石销售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赖科仪 |
(榕)应急罚〔2024〕2 号 (榕)应急罚〔2024〕2-01号 |
1.决定给予榕江归巴砂石销售有限公司处人民币 11000 元(壹万壹仟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2.决定给予榕江归巴砂石销售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赖科仪处人民币 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2 | 贵州同益建筑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案 | 榕江县应急管理局 | 贵州同益建筑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榕)应急罚〔2024〕3 号 |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2820元(贰仟捌佰贰拾元)处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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