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下简称《编制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监管力量和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榕江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强化监督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全面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2.编制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职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查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二是坚持强化执法、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通过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企业,兼顾其他企业;突出重点时期,兼顾日常监管。四是坚持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监督检查与执法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五是坚持计划执法、严格考核的原则。通过计划执法,优化监察力量,细化监管执法任务,通过严格考核,促进监管执法责任落实。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工作目标 :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与事故查处,完善安全监管体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等惩治措施,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全面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实现全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双排”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探索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和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双控体系”建设要求。
三、行政执法力量
我局现有在编在岗且取得执法资格具体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共9人,其中局机关1人,执法大队8人,按照要求:1×80%+8×90%=8(人)。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和分配
1.总法定工作日:2000日。
测算依据如下:
2023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周末)-11(法定节假日)=250日,其中:
(1)2023年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52×2=104日;
(3)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共11天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50×8=2000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828日。
测算依据为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80个工作日(开展交通、消防、燃气、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监督检查)
(2)实施行政许可:80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初审、验收,现状评级报告审查,应急预案审查备案等);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排:起数×(调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10起×(4日×3人+2日×2人)= 16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件数×(现场核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情况回复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20件×(1日×2人+1日×2人)=80个工作日;
(5)参与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70个工作日;
(6)完成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60个工作日
(7)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60个工作日;
(8)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6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易制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定期评价报告等);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68个工作日;
(10)重点时段、专项行动开展机动执法:80个工作日;
(11)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0个工作日;
合计:80+80+160+80+70+60+60+60+68+80+30=828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844日。
测算依据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
(1)机关值班:8人×每人每月值班3次×12=288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总共安排:党委委员6日/月×12月×2人+一般执法人员2日/月×12月×6人=288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总安排:8人×8日=64个工作日;
(4)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法定年休假总安排:2人×15日+4人×10日+2人×5日=80个工作日;
(5)党群活动共安排:5人×1日×12月=60个工作日。
(6)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每季度1次,每次4人,每次2天,4人×4日×4个季度=64个工作日.
合计:288+288+64+80+60+64=844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328个工作日。
测算依据如下:
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即:2000-828-844=328个工作日。
其中:按照重点检查工作日不少于328×60%=197个工作日,
一般检查工作日不超过328×40%=131个工作日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五、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重点检查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目前全县被我局列为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5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一),其中危化经营企业25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非煤矿山7家,冶金1家,有色1家,涉爆粉尘14家。
2.一般检查单位:其他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12家(企业名单见附表二),并随机抽查烟花爆竹零售户20家次。
六、执法检查
1.执法检查频次 :根据测算的执法检查328个工作日的情况,依据安监总局第77号令对企业检查执法的要求安排如下:
(1)重点检查工作日: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企业50家,年度每家综合检查不少于1次,复查1次。工作日:50(家)×2(人)×2(次)=200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12家,年度每家日常检查不少于2次(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工作日:12(家)×2(人)×2(次)=48个工作日;随机抽查烟花爆竹零售户20家,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复查1次,工作日:20×2(人)×2(次)=80个工作日。
48+80=128个工作日。
2.执法检查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由各股室依照《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9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年版)等文件和规范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如实填写相关执法文书并及时整理归档。
3.执法工作任务分工 :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各股室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如下:
(1)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许可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区域内的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七、行政许可及备案
1.对危化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乙类)经营许可证核发。
2.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3.对非煤矿山行政许可:50万吨/年以下露天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其他权利: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试运行方案备案;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备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备案;第三类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备案;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增强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
2.以“安全生产月”活动、创建“安全文化七进”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文化建设活动为载体,结合新的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不断提升安全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九、综合监管事项
1.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通过联合执法、重点督查等方式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
2.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联席会、重点督查等方式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按时、高效完成县人民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各类执法工作任务。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
1.深入扎实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认真组织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专题学习。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安全监管的综合效能。
2.深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建设。优化调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测评体系,完善责任约束与考评机制,引入差别化考核方式,努力促进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方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3.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及查处制度。落实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核查、处理、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基本程序。
4.加强和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好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双控体系”建设的部署,严格按照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二、执法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
2.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执法重点。按照国家和省州政府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以危险化学品、涉氨、涉氯企业、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等高危行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治理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3.强化联合执法,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与同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增强执法效果。加强局内部股室间衔接和配合,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执法检查,相关执法股室之间尽可能合并检查,控制涉企检查频率,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4.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制度,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附件:1.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2.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附件1: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序号 |
所属行业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备注 |
1 |
非煤矿山 |
榕江县恒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石匠冲石场 |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忠诚镇忠诚村 |
|
2 |
榕江县宏福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县古州镇仁育村 |
||
3 |
贵州省榕江县朗洞镇同益砂石场 |
榕江县朗洞镇 |
||
4 |
榕江县古州镇仁育村黄桃木湾石场有限责任黄桃木湾石场 |
榕江县古州镇仁育村 |
||
5 |
榕江县长发砂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二采场) |
榕江县古州镇仁育村 |
||
6 |
榕江县归巴砂石销售有限公司榕江县乐里镇归巴石场 |
乐里镇 |
||
7 |
贵州省榕江县锑矿开发公司兴华采选厂 |
榕江县兴华乡八蒙新区八蒙村 |
||
8 |
危险化学品(经营) 危险化学品(经营) |
古州加油站 |
古州西环北路212号 |
|
9 |
桥头加油站 |
古州大桥北端 |
||
10 |
荔榕高速榕江八开服务区加油一站 |
荔榕高速高速公路榕江八开服务区 |
||
11 |
荔榕高速榕江八开服务区加油二站 |
荔榕高速高速公路榕江八开服务区 |
||
12 |
定威加油站 |
榕江县定威水族乡定威加油站 |
||
13 |
三江加油站 |
榕江县三江乡 |
||
14 |
榕江火车站加油站 |
榕江城北新区十二道路与中心大道相交处西北侧 |
||
15 |
辣子寨加油站 |
古州镇丰乐村柳村坪 |
||
16 |
栽麻加油站 |
栽麻乡街上 |
||
17 |
平永加油站 |
平永镇公路边 |
||
18 |
厦蓉高速服务区 |
榕江县厦蓉高速K103+400米处(去向) |
||
19 |
厦蓉高速服务区加油站2站 |
榕江县厦蓉高速K103+400米处(回向) |
||
20 |
平安加油站 |
古州镇321国道旁 |
||
21 |
农机加油站 |
城北新区滨河路 |
||
22 |
兴华加油站 |
兴华乡八蒙新区八蒙村 |
||
23 |
平江加油站 |
平江镇平江溪口 |
||
24 |
寨蒿诚信加油站 |
寨蒿镇卫城棉花地 |
||
25 |
乐里加油站 |
乐里镇三联村 |
||
26 |
朗洞加油站 |
朗洞镇野猫冲口 |
||
27 |
榕江县两汪加油站 |
两汪乡河口 |
||
28 |
榕江县八开加油站 |
八开乡高随华塘溪口 |
||
29 |
剑榕高速朗洞服务区加油一站 |
榕江至剑河高速朗洞服务区 |
||
30 |
剑榕高速朗洞服务区加油二站 |
剑河至榕江高速朗洞服务区 |
||
31 |
贵州高速石油有限公司四格加油一站 |
贵州省榕江县厦蓉高速公路都匀至水口段四格服务区 |
||
32 |
榕江县巴库溪口加油站 |
榕江县平阳乡伍社村八库溪口 |
||
33 |
烟花爆竹(批发) |
榕江县海天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县八开乡都江村 |
|
34 |
榕江县日杂公司 |
榕江县忠诚镇忠诚村 |
||
35 |
冶金 |
榕江县宏晟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 |
榕江县古州镇仁育村 |
|
36 |
有色 |
贵州省榕江县正鑫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县古州镇仁育村 |
|
37 |
工贸(涉爆粉尘) 工贸(涉爆粉尘) |
贵州华宏木业有限公司 |
榕江县王岭工业园区 |
|
38 |
贵州省榕江县恒达木业有限公司 |
榕江县忠诚城镇王岭村 |
||
39 |
贵州省榕江县华森木业有限公司 |
榕江县忠诚镇王岭村 |
||
40 |
榕江县板桥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县忠诚镇忠诚村 |
||
41 |
榕江县皖江园木业有限公司 |
榕江县忠诚镇木玉形 |
||
42 |
贵州永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县忠诚镇王岭村 |
||
43 |
榕江县五榕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县古州镇口寨村 |
||
44 |
榕江县永利木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古州镇丰乐社区 |
||
45 |
榕江县爝翘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县忠诚镇木玉形 |
||
46 |
榕江县明兴木业有限公司 |
古州镇仁育村 |
||
47 |
榕江县贵榕木业有限公司 |
榕江县寨蒿镇扒王村 |
||
48 |
贵州凯欣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构件制造有限公司 |
榕江县工业园区G4、G6 |
||
49 |
贵州福林福木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县忠诚镇忠诚村 |
||
50 |
贵州甘力木业有限公司 |
榕江县古州镇石灰厂 |
附件2:
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序号 |
所属行业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备注 |
1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榕江县厨宝燃料经营部 |
榕江县车江乡马安村四组 |
|
2 |
榕江县谊创源环保醇基燃料厂 |
榕江县车江村六佰塘 |
||
3 |
榕江县应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榕江县小堡小平子百岩石场 |
||
4 |
工贸 |
榕江县黔阳净化材料厂 |
古州镇都什村 |
|
5 |
贵州佳饰家新材料有限公司 |
榕江县忠诚镇王岭村 |
||
6 |
榕江县王岭兴盛砖厂 |
榕江县忠诚镇王岭村 |
||
7 |
贵州春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榕江县古州镇仁育村 |
||
8 |
榕江县福旺新型墙体材料厂 |
榕江县工业园区三宝侗寨鼓楼对面 |
||
9 |
贵州榕江明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榕江县古州镇仁育村 |
||
10 |
贵州大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榕江县工业园区 |
||
11 |
榕江海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榕江县忠诚镇木玉形 |
||
12 |
榕江县弘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榕江县栽麻镇加利村 |
||
13 |
烟花爆竹 零售 |
随机抽查20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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