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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 05/17
  • 16:18
  • 来源
  • 榕江县安监局
  • 作者
  • 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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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蔡锦带队开展水库水电站汛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5月15日至16日,榕江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带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督查,此次重点督查古州镇及八开片区5个乡镇辖区内水库、水电站防汛工作。

  此次对平龙溪水库、归九溪水库、断劲龙水库、新城水库、红岩电站、永福电站、料里电站、三角井电站及翁坑水库等9个水库水电站运营单位(项目业主)进行了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水库、水电站的责任落实、值班巡查、水情测报、防汛通讯、防汛道路、抢险队伍、大坝安全、汛期预案、防汛物资、会议落实等情况,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查组当场填写督查反馈意见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报督查组和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每到一水电企业,蔡锦特别强调,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库大坝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指示及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县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特别是吴强副省长在全省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吴坦副州长在全州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防汛各项措施和日常检查,特别是汛期期间,务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不能出现脱岗、离岗现象,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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