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古州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古州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3-25 15:2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3

二、部门机构设置………………………………………12 

三、预算单位构成………………………………………12

四、部门人员构成………………………………………12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13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16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2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3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3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39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40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49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53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54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55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56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62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62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63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64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65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65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65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6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66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66 

四、名词解释……………………………………………66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古州镇党委

领导本镇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及镇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镇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10)完成上级党委赋予的其他工作。

2.古州镇人民政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全镇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2)执行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

(3)制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管理全镇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村镇建设、环境保护、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监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领导和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派驻本镇的单位。

(4)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

(5)依法培训、考核和奖惩本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与本镇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8)完成县人民政府,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工作。

3.古州镇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抓好本镇财源建设,编制和执行镇政府预决算工作计划,管理预算内外资金。

(3)负责组织协调镇财政收入,协助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各项税源的征收与管理。

(4)负责镇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镇财政收支平衡。

(5)负责干部职工晋升工资、社会福利上报审批。监督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

(6)负责各种涉农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

(7)负责镇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

(8)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综合协调管理招投标、政府采购和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等工作。

4.古州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主要承担乡镇村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农村广播影视管理服务。

(2)负责本镇远程教育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加强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保证远程教育网络正常运行。

(3)推进村级远程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及时收集、汇总、登载和反馈本地远程教育工作的信息。

(4)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古州镇农业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农业项目的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综合统计工作。

(4)做好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工作。

(5)负责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机械,搞好农田水利和生态村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渔业资源。

(6)负责做好农业产业化规划、引导和服务工作,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

(7)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古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2)统筹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统筹管理辖区内城镇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收集传递用工信息,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权益,积极为劳动力外出就业和返镇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3)负责本镇城镇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稽核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合作医疗政策和规定。

(4)受县人力资源和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工伤职工的事故受理、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为伤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社会化发放提供服务。

(5)承担本镇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并组织实施和落实。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计核算办法,配合、参与合作医疗基金的封闭运行和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定期分析、评价基金运行效益情况,及时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合理调整费用报销标准,努力提高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和受益度。负责审定、管理、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评价,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及时发现、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全镇开展一年一度的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筹资工作。

(6)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7.古州镇计划生育协会

(1)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上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村级计生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3)深化计划生育村级群众自治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4)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5)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

(6)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古州镇残疾人联合会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上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工作。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3)完成党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古州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民房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民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贯彻落实措施,组织镇域体系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建设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具体编制、审核和报批,按规划组织实施。管理村镇建设的设计与施工。

(2)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民房建设管理工作(含质量、安全),核发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签发施工许可证。查处民房建设中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处理民房建设中的信访、投诉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承担辖区环境保护工作。

(3)协助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镇村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等工作。协助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古州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1)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监督本镇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订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督促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报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罚。

(3)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统计、上报本地安全生产情况。

(4)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榕江县古州镇水利站

(1)宣传、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镇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全镇主要河道、跨镇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取土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在河道、灌区及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村镇供水工作。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及水利抢修技术服务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以及度汛安全。

(3)依据水利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承担全镇的抗旱,防汛,除涝,堤防维修加固养护,水田灌溉,水产养殖,农田基本建设和山区小流域治理,自来水管理养护等工作。及时掌握气象形势,雨情和水情,了解降雨地区暴雨强度,洪水流量、水库水位、短期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

(4)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榕江县古州镇林业站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发展林业。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林木采伐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推广普及林业科学技术知识,为林农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执行国家有关狩猎和猎捕工具管理规定。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2)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组织群众防治森林病虫害。组织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村镇竹木市场。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

(3)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榕江县古州镇扶贫工作站

(1)负责乡镇及所辖区域扶贫工作的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初检、建档立卡、调查统计、资金报账,联络服务等。

14.榕江县古州镇敬老院

(1)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敬老院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

(3)负责拟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供养入住标准。

(4)负责为供养入住人员提供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5)负责组织供养入住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6)建立健全院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做好供养入住人员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古州镇机构性质行政,部门行政隶属关系下的下属单位:古州镇财政所、古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古州镇文化旅游科技宣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古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古州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古州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古州镇残疾人联合会、古州镇敬老院、古州镇林业站、古州镇水利站、古州镇计划生育协会及古州镇扶贫工作站。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乡镇本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古州镇行政编制57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实际行政在职人数51人,行政工勤在职人数2人,行政退休46名,遗属供养12人。事业编制106名,实际事业在职人数84名,事业退休人员29人,遗属供养3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doc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769.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50.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9.0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550.6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769.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69.6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0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08.52万元,国防支出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农林水支出33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56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1319.53万元,增长53.85%,主要原因是:2023年榕江县梨子园社区服务中心和榕江县场坝社区服务中心合并入本单位,人员编制,职能划入本单位,2024年增加两个社区服务中心收入预算。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1319.53万元,增长53.85%,主要原因是:2023年榕江县梨子园社区服务中心和榕江县场坝社区服务中心合并入本单位,人员编制,职能划入本单位,2024年增加两个社区服务中心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3769.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50.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76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8.52万元,国防支出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农林水支出33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56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3769.6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19.53万元,增长53.85%,主要原因是:2023年榕江县梨子园社区服务中心和榕江县场坝社区服务中心合并入本单位,人员编制,职能划入本单位,2024年增加两个社区服务中心预算 。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3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差异较大,主要是不是公开口径较2023年发生重大变化,二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4.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00万元,下降77.3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8万元,增长12.00%,主要原因2023年榕江县梨子园社区服务中心和榕江县场坝社区服务中心合并入本单位,原单位车辆划入本单位使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 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347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2.15万元,公用经费247.16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579.20万元、津贴补贴 365.36万元、奖金279.00万元、生活补助 14.12万元、绩效工资 337.64万元、退休费141.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13.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84.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32万元、住房公积金187.56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119.28万元、印刷费8.00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 12.0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8.00万元、会议费4.00万元、培训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资产45.00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9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9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1.3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247.16万元,其中:办公费119.28万元、印刷费8.00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 12.0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8.00万元、会议费4.00万元、培训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资产45.00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2023年同口径预算增加83.96万元,增长51.44%,主要原因是:2023年榕江县梨子园社区服务中心和榕江县场坝社区服务中心合并入本单位,人员编制,职能划入本单位,2024年增加两个社区服务中心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680.6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2569.20平方米,车辆1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4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关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等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运转奖补资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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