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禁燃限燃范围及时段
2025年9月4日至9月6日(农历七月十三至七月十五),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人行道、广场、公共绿地、小区空地、沿河两岸及三角井归久溪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公共场所,严禁焚烧纸钱、香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祭祀用品。
二、倡导践行文明祭祀新风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共青团员须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本规定、践行文明祭祀,并积极引导身边群众参与。鼓励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等现代方式,既表达对先人的追思,又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火灾风险。
三、规范集中祭祀行为要求
确需通过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传统方式祭祀的市民,请到以下指定地点进行:
1. 头塘村榕江六中往摩托车考场路段指定空旷处(距离榕江六中300米以上);
2. 城北新区一中后面宰告方向指定处;
3. 特和小区大众超市对面和阳光小区上侧空地指定处。
祭祀结束后,相关人员须用水将祭祀品灰烬完全浇灭,确保火源熄灭,并清理祭祀垃圾后方可离开。
四、强化违规行为执法监管
中元节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将依职责对县城建成区开展全面巡查。对违反本通告的个人或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阻碍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规祭祀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祭祀环境与城市秩序。举报电话:0855-6620086。让我们携手行动,以文明祭祀助力榕江生态保护与安全稳定,共度绿色、文明、安全的中元节。
榕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榕江县公安局
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榕江县应急管理局
榕江县古州镇人民政府
榕江县车民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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