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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9/03
  •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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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中元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承载着民众对逝者的追思与敬意。随着榕江县生态文明建设与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推进,传统祭祀活动中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不仅易造成大气污染、破坏市容环境,还存在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为切实守护县域生态环境,有效防范祭祀活动安全隐患,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践行文明祭祀新风尚,现就2025年中元节期间县城建成区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燃限燃范围及时段

2025年9月4日至9月6日(农历七月十三至七月十五),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人行道、广场、公共绿地、小区空地、沿河两岸及三角井归久溪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公共场所,严禁焚烧纸钱、香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祭祀用品。

二、倡导践行文明祭祀新风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共青团员须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本规定、践行文明祭祀,并积极引导身边群众参与。鼓励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等现代方式,既表达对先人的追思,又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火灾风险。

三、规范集中祭祀行为要求

确需通过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传统方式祭祀的市民,请到以下指定地点进行:

1. 头塘村榕江六中往摩托车考场路段指定空旷处(距离榕江六中300米以上);

2. 城北新区一中后面宰告方向指定处;

3. 特和小区大众超市对面和阳光小区上侧空地指定处。

祭祀结束后,相关人员须用水将祭祀品灰烬完全浇灭,确保火源熄灭,并清理祭祀垃圾后方可离开。

四、强化违规行为执法监管

中元节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将依职责对县城建成区开展全面巡查。对违反本通告的个人或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阻碍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规祭祀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祭祀环境与城市秩序。举报电话:0855-6620086。让我们携手行动,以文明祭祀助力榕江生态保护与安全稳定,共度绿色、文明、安全的中元节。


榕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榕江县公安局

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榕江县应急管理局

榕江县古州镇人民政府

榕江县车民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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