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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2/11
  •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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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江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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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督导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白名单和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州相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榕江县中小学教师督导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白名单和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1.2025年榕江县中小学教师督导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白名单

2.2025年榕江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白名单


2025年榕江县中小学校教师督导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白名单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单位 开展依据 开展形式 实施范围 开展频次 备注
1 教育督导检查(含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 围绕县人民政府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开学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教学常规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学校膳食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年度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工作开展督导评估、督导检查和工作随访督导以及教学视导。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     县考核办等部门 《教育督导条例》和《榕江县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 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校实地督导检查或书面报告自查。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整合频次集中开展。





榕江县2025年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白名单
序号 事项 工作内容 实施单位 实施方式 依据 实施范围 开展频次
1 法治与安全专题教育和检查 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法治副校长入校开展法治教育(“以案说法”“锦绣学堂”等形式)组织开展防溺水、防侵害、防自杀、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校园反恐防范宣传和应急演练、“崇军学堂”进校园暨国防教育宣讲活动。中小学校开学准备情况、校园安全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食品安全卫生检查。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团县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消防支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等部门
教育活动融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课程,法治副校长入校组织开展工作,整合频次,实时开展;检查方式为明察暗访、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实时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52号《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2.《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23)。
3.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宣传、检查,并常态化进行。
4.《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5.《教育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7.《最高人民法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副校长2024年“以案说法”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2024〕113号)》。
8.《教育部办公厅〔2014〕2号<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全县各学校 每学期根据教学实际开展
2 生态文明科普专题教育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节能和低碳宣传教育、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反食品浪费宣传、科普“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 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科协、县教育局等部门  融入科学(生物、物理、化学)等课程教学、班团队会集中开展,通过知识竞赛、宣传展板等形式。 1.关于生态文明进校园活动的依据:根据《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202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2.关于全国节能宣传州和低碳天日活动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节能宣传周进校园科普和宣传活动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牵头开展,有关部门参与。                                                             3.关于反食品浪费宣传进学校活动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国情教育,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等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习惯。                                                                                                  4.关于科普“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二条“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普及事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三条科普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社会各界都应当组织参加各类科普活动。”“第十四条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全县各学校 每学年1次
3 卫生健康专题教育 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重大传染病防控知识进校园、学生常见病监测、学生营养健康与生长发育连续性监测现场指导、近视筛查 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等部门 融入生命与健康常识、科学(生物、物理、化学)等课程教学为主 1.依据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宣传、检查,并常态化进行。
2.依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全县各学校 每学期根据教学实际开展
4 民族文化发展与传承 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 县民宗委、县教育局 融入课程教学 《省民宗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五旗 五徽 五认同”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民宗发〔2022〕5号) 全县各学校 每学期根据教学实际开展
5 推进全州廉洁教育进校园实施清廉黔东南·“廉动未来”计划
廉洁文化进校园 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 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加班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2〕29号) 全县各学校 每学期1次
6 文明创建活动 参与文明校园和文明城市创建校内活动,增强师生文明观念和意识 县委宣传部 学校相关创建活动 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全县各学校 每学年1次
7 保密宣传教育 普及保密知识,宣传保密法治,增强师生保密意识 县委保密办 讲座 保守国家秘密法 全县各学校 每学年1次
8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进校园 学校配合医保部门在校园内开展医保政策宣传 县医保局 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 全县各学校 每学年1次
9 “护苗·绿书签行动”进校园 通过不同场景主题宣传,引导学生远离有害出版物和网络信息,培养良好阅读习惯,促进健康成长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 讲座、文艺活动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关于开展2024年“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学校 每学期1次
10 国家版图知识进校园 通过宣传普及国家版图知识,提高师生国家版图意识 县自然资源局 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全县各学校 每学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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