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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05/31
  •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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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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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2024年榕江县申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经榕江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推荐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榕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榕江县审计局、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榕江县人民医院、榕江县中医院、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榕江县仁里水族乡人民政府8个单位申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的示范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31日起至6月6日止(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6日24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单位:榕江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6622477

榕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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