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全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压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各级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责,根据《黔东南州地方政府领导包保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黔东南安〔2024〕10号)要求,现将榕江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855--6655625。
附件1:黔东南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统计表.doc
附件2:黔东南州尾矿库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统计表.doc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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