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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5/09
  •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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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江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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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2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应急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应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诚恳认领问题。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指出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局党委态度鲜明,思想统一,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高效率、高原则、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组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细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协调、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三)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紧紧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规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全面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同步,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毕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建立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完善制度相结合,强化整改抓长效,规范管理抓机制,推进标本兼治。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应急局共建立制度2项,修订完善制度10个,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员集中学习大会上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学习。二是局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在每次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和支部集中学习会上均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内容。充分发挥“领头雁”和“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局党支部制定《中共榕江县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2024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均要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学习贯彻和落实安全法规执行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消防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在局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消防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法规。三是在局党支部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四是强化督查检查,2024年以来,共发情况通报3次,约谈13个乡镇和部门,推动消防工作开展;与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责任书37份;督促20个乡镇(街道)开展鸣锣喊寨宣传,开展辖区农村消防水源检查维护工作,开展“进门五查”(查人、查火、查电、查房、查隐)、“敲门行动”等工作,覆盖农户5654户,利用赶集日开展消防宣传69次,开展坝坝会宣传培训32场次,悬挂19条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发送7300条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县融媒体中心利用电视、广播每日不定时播放各类《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各村利用小喇叭、寨寨响每日早中晚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语音。各乡镇(街道)常态落实19日应急演练宣传日、“消防安全检查日”活动,共计开展培训演练90次,培训4622余人次。五是组织18支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大培训16期,培训96人;再次完善全县各行政村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各乡镇(街道)调整志愿消防队伍,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同时,要求各乡镇加强对村级义务消防队员培训演练工作;在全县3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开发聘用544名村级应急消防员,开展查电防火、消防宣传、器材维护等工作。

(3)关于学习氛围不浓厚,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消防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时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和领导班子分管工作的实际进行发言研讨,共同推进我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在局党委会议和党支部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消防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

(4)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到位,帮扶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联系帮扶户情况底数不清的个人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并对全体干部职工联系帮扶工作作出要求。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明确乡村振兴各级帮扶职能职责的提示》《贵州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等文件1次,并对联系帮扶干部后续帮扶工作作要求,加强政策学习,多方式常态化开展联系和走访,熟悉帮扶对象情况;加强对帮扶对象的政策宣传,切实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5)关于落实州森林火灾(情)案件警示通报工作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利用赶集日、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开展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二是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责任。

(6)关于重要关键岗位人员安排力量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值班值守业务培训会。利用端午等节假日前夕,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值班值守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质效。二是开展新进人员培训。对从县综合执法局转隶过来的十名同志开展值班值守业务培训和系统实操,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三是由各分管领导组织各股室开展本领域业务技能培训5次,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四是设立榕江县应急管理局铸魂铸勤学习室,以持续帮助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升自身思想认识、行动自觉和能力水平。

(7)关于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得到县人民政府批复,并已报州应急管理局备案。二是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具体分解到月份,每月按期完成检查任务。截至9月底,县应急管理局共开展行政执法56家次,立案查处4起,罚款14.472万元。三是结合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执法严格,公平公正。专项行动共排查问题2个,均已整改完毕。四是年初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认真细化培训内容,优化培训课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培训12次,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8)关于协调机制不健全,发挥牵头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年以来积极主动发函与发改部门对接采购全县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装备品种进行会商。二是增加物资仓库管理人员,张贴《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制度》,做到相互监督、相互管理,共同维护物资储备库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日常入库、出库手续,增加日常巡库检查频率,消除火灾安全、洪涝灾害、鼠虫害隐患等,每年定期对物资开展清查盘点,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账物相符。

(9)关于对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全县排查出的81项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成,并建立整改台账,按照“三签字”要求完成并上报县领导签字确认销号。二是2024年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领域涉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宣贯。同时,加强指导各部门按要求进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录入系统,截至目前全县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2项,均已完成整改。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督导检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真改实改。

(10)关于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导该责任公司制定隐患自查自纠及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已经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4条。二是2024年以来,对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条,已督促企业整改,并立案调查。

(11)关于执法跟踪不到位,检查质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函告兴华乡人民政府做好锑矿公司采选厂停建期间盯守和安全巡查工作。二是县领导深入兴华乡检查调研安全生产、矿山治理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督导检查。

(1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截至12月底,局党委已分别召开上半年、下半年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局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及时对涉及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确保涉及责任人今后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局党委书记已对局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班子成员均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对照检视材料内容以及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13)关于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已将“三审三校”制度纳入应急局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

(1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截止12月底,局党委已分别召开上半年、下半年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做好各自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向,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共计112人次。二是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全体班子成员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15)关于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落地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改完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并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

(16)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春节、清明和端午等节假日前夕,召开节前警示教育会,要求干部职工廉洁过节,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坚守红线和底线。持续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开展森林管护区上半年、下半年谈心谈话活动,由主要领导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谈话,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干部进行谈话,严肃工作纪律,养成酒后不驾驶机动车的好习惯,及时掌握并解决了苗头性问题。三是局党委召开202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分析总结了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方向。

(17)关于党委班子工作分工不够合理,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和引导该同志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等线上途径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会以及个人自学等途径,不断提升个人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是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县委同意增加县应急局党委委员1名,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水平。

(18)关于财务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对我局财务人员(会计、出纳)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对错付的办公耗材费用已退回到单位代管账户。三是对重复报销差旅费的情况已用其本人后面产生的差旅费进行抵扣。四是积极参加县级组织的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及履职能力。

(19)关于物资采购询价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加强对物资装备的询价、比价力度,严格按照榕财采〔2021〕1号-榕江县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的通知执行。二是及时对商家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存档,坚决杜绝“一人两店”情况发生。

(20)关于物资监管机制缺失,库存物资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加物资仓库管理人员为2人,做到相互监督、相互管理,共同维护物资储备库日常管理。二是规范日常入库、出库手续,增加日常巡库检查频率,消除火灾安全、洪涝灾害、鼠虫害隐患等,每年定期对物资开展清查盘点,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账物相符。三是张贴《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21)关于物资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有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防汛办及时下发关于对划拨应急救援装备维护保养管护不到位进行督办的函,并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县嘉城公司对2台程煤移动抽水泵和4台手提机动泵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不潮、不被晒,同时将移动抽水泵轮胎进行保养,保证应急能正常使用。三是嘉城公司印发《嘉城公司防汛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22)关于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榕江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3次,牢固树立规范接待意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二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费用,2024年公务接待总费用较2023年降低约58%。

(2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文件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公文文稿“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文件、材料等审核把关。二是积极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2024年以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支部集中学习12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责任感,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制定印发《榕江县应急管理局“三审三校”制度》列入《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予以管理,加强文稿把关。

(24)关于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公车管理制度》学习2次,提升业务人员、驾驶人员公车业务知识水平。二是结合当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提升制度可操作性,严格公车管理。三是组织对疑似问题进行核查。经与出车情况进行对比,所加燃油行驶里程与燃油消耗量合理。四是常态化开展油耗核查。对2024年5月至7月公车油耗进行核查,油耗与里程合理。五是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用车登记、维修和加油台账管理。

(25)关于未规范使用管理公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对局办公室负责人和公车驾驶员共6人开展约谈。二是组织开展《公车管理制度》2次,提升业务人员、驾驶人员公车业务知识水平。三是结合当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提升制度可操作性,严格公车管理。四是开展公务用车有关情况核查2次,规范公车管理。

(2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党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党支部每月组织的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不断提升党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34人,实际到会有表决权党员25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通过讨论和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两位同志均得到赞成票25票,不赞成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三是明确一名政治素质高、党务能力强的党员同志负责党建工作。

(27)关于党员代表推选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个人业务能力,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相关工作。二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三是局党支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重点学习了代表的产生、选举的实施、呈报审批等内容,进一步掌握党员代表推选工作。

(28)关于民主生活会走形式,批评与自我批评少“辣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员领导干部以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学习会。二是局党委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通过谈话,指出自身和他人存在的问题。会上,局党委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要求其他同志对其提出批评意见。班子成员依次进行,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达到了“批评-团结-批评”的目的。

(29)关于会议未严格执行班子成员排名末位先表态发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在局党委会和局支部党员大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及时修订了《中共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并以县应急局党委文件印发实施。三是始终坚持党委会议表决执行班子成员排名末位先表态发言制度。四是始终坚持每次党委会议提前通知和邀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今年以来,我单位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委会44次,派驻组共参加会议21次。

(30)关于干部考察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文稿起草、把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二是制定印发《榕江县应急管理局“三审三校”制度》列入《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予以管理,加强文稿把关。

(31)关于人员借调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按程序将2名借调人员正式调入榕江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二是对借调的县森林公安协勤人员,该同志非在编正式干部,已按程序完善其调动手续。

(32)关于股级岗位长期未轮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会议已明确由其他同志接替局财务(会计)工作,对原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同志另行安排工作。

(33)关于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修订《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并以县应急局党委文件印发实施。二是每两个月至少对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一次,各股室及时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进度上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红黄绿”三色整改作战图。三是局党委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局党委就巡察整改工作召开7次会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建立长效机制。为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梳理和修订现有制度,针对整改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公车管理、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等方面,将建立定期检查和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制度化。

(二)加强监督检查。将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力度,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纠正,对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严肃追责。同时,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整改工作的合力。

(三)提升工作水平。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升工作标准。特别是在党建和廉政建设方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6655625;邮政编码:557200;电子邮箱rjajj@126.com。




中共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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