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 〔2023〕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开展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衔接资金等投入农村形成的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对已确权的扶贫项目资产和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了核查,经过村级申请、镇级审核,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核。现将拟确权榕江县八开镇庙友村、高同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5年9月4日至9月13日。如有异议,敬请告知。
附件:(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榕江县农村项目资产拟确权台账.xlsx
监督电话:0855-6620086(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榕江县城北新区兴榕路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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